关于对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2-07-27浏览量:)为了全面推进我市财政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一、乡镇财政建设情况全市共有84个乡镇(办),其中:设置乡镇财政所65个,占全部乡镇(办)的77.38%;沁水县14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城区有5个办事处,分别只有1名财政工作人员。全市乡镇财政共有正式人员236人,平均2.8人/所,其中:行政118人,事业85人,工勤33人。现有办公场所面积达3508平方米,平均41.76平米/所。从各县(市、区)情况看,城区设1镇7办,财政所3个,分别是北石店镇、西上庄办事处、钟家庄办事处;共有正式人员1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6人,工勤1人。泽州县设17个乡镇,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60人,其中:行政36人,事业18人,工勤6人。高平市设16个乡镇(办),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53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11人,工勤22人。阳城县设17个乡镇,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55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21人,工勤4人。陵川县设12个乡镇,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27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7人。沁水县有14个乡镇,在2010年推行“乡财县管”核算模式后,撤销了财政所,各乡镇只保留了1-2名财政工作人员,共有27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2人。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一)监管范围及内容监管范围。乡镇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大类40小项。分两个渠道拨付:一是通过乡镇财政所直接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乡镇政府机关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民政救灾资金、村级管理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及县财政下达的部分项目资金;二是县级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拨付到乡镇农经站或会计服务中心的村级账户和农户“一卡通”账户的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和专项资金。账户设置。除沁水县的14个乡镇外,其他乡镇财政所一般都设有四个账户:预算内、预算外、粮食直补资金专户、退耕还林资金专户。沁水县在2010年推行“乡财县管”核算模式后,该县乡镇的预算内、外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乡财县管中心账户(仍保留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和退耕还林资金专户),账务由乡财县管中心核算。预算内资金账户主要核算从县(市、区)财政局国库账户拨付给乡镇的各项资金,这些资金年终决算时统一在决算报表中体现;预算外资金账户主要核算需要通过乡镇财政所拨付的预算外资金,目前绝大多数乡镇已无预算外资金收入。(二)监管方式及成效健全制度。为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各县(市、区)按照财政部财预[2010]3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保证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了政务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通过会议宣讲、发放宣传单及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农廉网”等方式,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并将公开公示后留存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案存档。完善机制。建立了乡镇资金监管信息畅通机制。为保证信息上下通达,以农廉网、财政公开信息网和互联网为主渠道,传递各级财政部门的文件、信息,交流经验等情况,保证了乡镇财政能及时收到上级财政部门的预算指标文件、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和电子数据。同时也能及时反馈乡镇在开展资金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建立了抽查巡查机制。采取县乡上下联动,以乡为主的方式,共同做好抽查巡查工作。部分乡镇成立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由财政所牵头、农经、民政、计生等部门配合,对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保证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信息管理。建立了财政涉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库。为确保各项涉农补助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发放到农户手中,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了财政涉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将农户的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种植面积、种植种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录入《农民补贴网络系统》。同时,每年在进行种粮补贴面积登记前,先将所有涉农信息全部核对一遍,对死亡户、新迁户、变更户及土地信息,及时掌握并变更,以保证涉农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及补贴资金准确发放。实施监督。针对财政补助性资金涉及面广、资金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财政所把项目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全程实施监管。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财政所通过对项目主体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是否虚假立项。二是参与项目招投标。根据项目招投标程序,全程参与项目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并对项目主体的招投标行为、标的、中标单位予以确认。三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按工程进度拨款。财政所通过实地检查确定施工进度,并根据施工进度对项目单位拨款。四是做好项目完工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对完工项目编制工程决算,对业务主管部门的完工验收报告进行验收评审。对项目主体的审批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决算验收等公开公示,按照报帐制要求,实行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机制、改进手段、强化监督,有效提升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增强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乡镇财政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1、职能不健全。一是乡镇财政所职能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农资金发放不及时,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等;二是“乡财县管”中心职能不健全,主要表现在:没有建立规范的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村级财务监管工作指导不够。2、制度不完善。一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造成监管漏洞,影响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二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工作流程不统一。大部分乡镇财政工作制度内容不贴实际、过于笼统,工作流程不够科学,执行时随意性很大;三是没有建立市级财政资金反馈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用于“三农”方面的资金很多,但是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无所知;四是没有建立财政干部定期轮岗制度。乡镇财政干部在同一乡镇工作时间普遍过长,既不利于乡镇财政干部的成长,也不利于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3、监管不到位。一是“乡财县管”工作开展进度缓慢,我市泽州、陵川、沁水县都是省定“乡财县管”试点县,目前除沁水县于2010年开展此项工作外,其余两县工作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影响了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的质量;二是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等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看得见,管不着”,资金监管流于形式;三是监管意识不强,精细化管理做得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4、财务不规范。一是会计岗位设置不科学,岗位责任不明确;二是会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无证上岗;三是会计核算不统一、不规范;四是票据不规范、支出不合理。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完整、不合规,存在白条抵库现象等;五是资产管理不严谨。大部分乡镇都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极易造成资产账实不符。5、人员素质差。乡镇财政干部年龄老化、思想闭塞、专业知识匮乏、履职能力欠佳。(二)建议1、进一步健全乡镇财政职能。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合理界定乡镇财政所与乡财县管中心(办)的职能,明确各自职责。即:乡镇财政所职能:负责编制所在乡镇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具体工作;负责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管理;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乡财县管中心(办)职能:负责核定县对乡镇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乡镇政府上报备案的预决算;监督乡镇政府的预算执行,监缴乡镇预算收入,核拨乡镇预算资金;指导乡镇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乡镇监督管理村级财务;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2、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监管制度。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和完善各县(市、区)已出台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及各项工作制度,并张贴上墙;二是根据《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财预[2011]564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并张贴上墙;三是建立市级资金反馈制度,对于市级下拨的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所要按月编制市级资金使用情况反馈报表并上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市财政部门;四是建立乡镇财政干部定期交流制度,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工作积极性,避免财政干部在同一地方工作时间过长,思想松懈,步入腐败歧途。3、进一步加大乡镇财政监管力度。一是因地制宜推进“乡财县管”工作。对于机构健全的乡镇财政所在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可以按现有模式运行。对于人员少,机构不健全的乡镇财政所,可以按“乡财县管”的模式进行管理。乡财县管中心(办)在坚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财政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乡镇财政与县级财政“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二是通过财政网、农联网等网络平台,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财政监管网络体系,将信息化技术更多地运用到乡镇财政监督工作中,实现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三是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财政收入监管、财政支出监管、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与监管、内部监管、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对目标考核优胜的乡镇财政进行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县乡财政部门各类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的主要依据,奖惩并举,推动监管工作有序进行。4、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一是要按照《会计法》科学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二是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要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三是要依法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制定会计核算流程,实施会计电算化;四是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责任。五是建立财产清查处理制度,确保财产的完整性。5、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素质。乡镇财政担负着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惠农资金发放等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由于我市乡镇财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整体不佳,所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素质是当前乡镇资金监管工作首要任务。要继续按照财政部“每三年将所有的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次”的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财政业务培训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能力和素质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培训,建立起有财政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同时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与兄弟单位联系,多向外省市先进单位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引进先进做法。通过培训与交流,逐步优化乡镇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