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规范一、院内急救医院内急救是指对外接诊来我院的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急诊医生的职责的抢救和维持患者的基础生命指佂。为后续治疗创造条件。待允许转送时,应将患者收入相应专科病房进一步治疗。(1)抢救室要求设备先进、齐全,功能格局合理,制度严格,要有各种常见急症的抢救程序。(2)医、护人员要有过硬的抢救基本功,做到能随时熟练投入抢救工作。(3)抢救过程中,需要各科支持或会诊时,有关科室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并积极给予支持。疑难、危重患者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诊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患者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判定其是否需要转入有关科室病区,如需转入,各病区应及时收治,严谨推诿。(4)一切抢救药瓶实行六固定(定数量、定位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消毒、定期维修)。各类抢救设备要保持性能良好,防止抢救时出现故障。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做好物品交接班,并做好签名记录。(5)参加啊抢救的医护人员在抢救时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的工作,对急诊病人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未参加抢救的人员,不经负责人允许不准进入抢救室。(6)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各项抢救记录,要求准确、扼要、清晰,而且必须注明执行人及执行时间。在紧急情况下可执行口头遗嘱,但护士要复述一遍,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名、计量、给药途径、时间等,以免有误,并及时记录。(8)各临床科室先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原则上应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提任急诊医疗工作,轮换时间不应短于半年,轮换急诊期间一律由急诊科统一管理(儿科、骨科独立急诊)。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9)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程序。(10)对符合规定的急诊患者,必须在5分钟内接诊并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一般轻症患者应排队就诊并做好解释工作。(11)危重患者有门诊挂号的,首诊科室应就地优先就诊。需转急诊科做观察治疗的,首诊医师应给出诊断和治疗方案。(12)凡涉及法律或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医务科报告。(13)急诊患者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能转院。(14)在18岁以下急诊患者到儿科就诊,疑似肠道疾病患者到肠道门诊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15)急诊工作人员在急诊区域内接诊患者不得穿拖鞋上班(无论白天或晚上)。(16)遇重大抢救,一个科室难以完成抢救工作,需其他科室配合时,首诊科室应立即向医务科(工作时间)或总值班(节假日及夜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要根据患者病情、患者数量等立即组织抢救工作。必要时启动医院抢救小组。(17)所有被安排参加抢救的科室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18)所有抢救工作由现场最高职称人员负责指挥,内科疾病由内科负责,创伤性抢救由外科负责。(19)有急诊过程中遇有传染病,要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告、填卡。二、院外出诊抢救(1)院前急救原则上由南充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120)承担,但对医院周围地区直接向本院呼救的患者,在人员许可的情况下接受出诊或出救护车接送患者。(2)接到市内或市郊发生的灾难性事故,如大型交通事故,大批工伤事故,大批重度事故、火灾、水灾事故的出诊抢救指令后,急诊中心以急诊科内主体成立并派出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急救工作。(3)为做好院前大型急救工作,成立主管院长和医务科牵头、急救中心组织的急救队。急诊科主任担任队长,另配备一名副队长,组员的构成:外科医师2名,眼科、耳鼻喉科医生各1名,检验师1名,药剂师1名,护士5名,司机1名,后勤人员1名。以上人选,需要责任心强,技术熟练,身体好。(4)院前大型救护,急救队必须携带全部急救器械及急救药品在10分钟内出车,及时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