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本课程是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本科生的公共基础课。本门课程的学习目的在于使学生正确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掌握我国现行的经济立法规定,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够从经济法学科背景下思考问题,并培养学生一定的应用能力,为今后的工作、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教学内容经济法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内容广泛,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密切相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与其调整的经济关系相对应,经济法学科的研究范围包括经济法理论、经济组织法、市场秩序法、宏观经济调控法。总学时:36经济法理论第一章经济法概述本章主要阐述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经济法律关系。在经济法律关系中,重点阐述了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法人和公民(自然人),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物、货币和有价证券、智力成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权利、管理对象和行为。同时,还阐述了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事实,其中重点介绍了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最后,本章对经济法的特征进行了概括。学时:4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经济法调整对象概述2、经济法调整的具体经济关系3、经济法调整对象与邻近法律部门调整对象的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概念和特征1、概念2、特征(二)经济法律关系分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概念和特征1、概念。2、特征。(二)分类1、国家经济管理机关。2、市场主体。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概念。(二)权利。(三)义务。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一)概念。(二)分类1、物。2、货币和有价证券。3、智力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4、管理对象。5、行为。六、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一)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法律事实,就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2、种类。按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与事件两类。(二)法律事实后果1、发生经济法律关系2、变更经济法律关系3、终止经济法律关系七、经济法的特征(一)我国经济法的本质。(二)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经济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两重身份。3、经济法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和专业性。4、经济法的形式具有多样性。5、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多样性。6、经济法的作用具有直接性八、代理(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二)代理的适用范围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范围2、不适用代理的行为3、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代理(三)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四)代理权1、概念。2、代理权的行使原则。(五)无权代理1、概念和特征2、法律后果(六)表见代理1、概念、特征2、构成条件3、法律效力九、诉讼时效(一)概念、特征(二)诉讼时效的种类和权利最长保护期限1、普通诉讼时效2、特别诉讼时效3、权利最长保护期限(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1、诉讼时效的中止。2、诉讼时效的中段3、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4、诉讼时效的延长(五)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十、期日、期间(一)概念(二)期日、期间的确定和计算1、期日、期间的确定方式2、期间的计算经济组织法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本章主要介绍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能够全面掌握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概念、种类、特征以及其基本内容,并初步掌握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管理制度。学时:4一、知识产权法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概念2、知识产权的特征(二).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1.国外知识产权法的产生2.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二、专利法(一).专利的基本概念与特征(二)专利法的概念与特征(三).专利权的主体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3、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4、继受专利权人5外国人(四)专利权的对象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4、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五)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1)新颖性(2)创造性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六)专利的申请与审批1、专利申请原则(1)书面原则(2)申请单一性原则(3)先申请原则(4)优先权原则2、专利申请的审批(七)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2、专利权的终止3、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八)专利侵权三、商标法(一)商标与商标法概述1、商标(1)商标的概念(2)商标的分类2、商标法概述(二)商标的构成条件1、商标的构成要素2、商标禁用条款(三)商标注册制度1、商标注册的概念、意义及自愿注册原则2、申请原则3、申请在先原则及申请日的确定4、审批程序(1).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3)初步审定并公告。(4)商标异议。(5)核准注册。(四)商标权1、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使用权(2)禁止权(3)转让权(4)许可使用权(5)续展权2、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3、注册商标的终止(1)未履行法定手续时的撤销(2)商标不使用时的撤销(3)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时的撤销(五)商标权的保护四、著作权法(一)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二).著作权的构成1、著作权的主体(1)作者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3)职务作品的著作权(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5)定作作品的著作权(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7)外国人作品在中国的著作权2、著作权的客体(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与模型、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3、著作枝的内容(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三)著作邻接权的构成1表演者权2录音录像制作者权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4出版者权(四)著作权的利用和保护1、著作权的利用(1)著作权的许可使用(2)著作权的转让2、著作权的保护(1)著作权的保护期限(2)著作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著作权的限制经济组织法第三章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本章介绍了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制度,旨在使学生了解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管理事务、解散和清算,以及合伙人的内部关系、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等法律规定。学时:3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个人独资企业除了具备企业的一般属性外,与其他企业形式相比较,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2)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3)企业资格与业主人格的重合性(4)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儿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法律文件:1、设立申请书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1)名称专用权(7)签约权(2)财产所有权(8)、取得土地使用权(3)经营决策权(9)借款权(4)用工权(10)工业产权(5)工资决定权(11)拒绝摊派权(6)定价权(12)法定优惠享受权2、《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2)依法纳税的义务(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义务(4)依法用工的义务(5)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6)服从国家监督管理的义务(五)个人独自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个人独自企业的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六)、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责任略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1、合伙企业的概念2、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1)、以合伙协议作为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2)、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各合伙人之间厉害相关、休戚与共(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法定类型1、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1)、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是指合伙企业是不是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包含两层含义:1)合伙企业是否属于与法人、自然人并列的一种法律主体。2)合伙企业是否是独立于合伙人之外而存在的一种法律主体。(2)、西方国家立法中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3)、我国立法中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2、合伙企业的法定类型(三)、合伙企业的设立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性。2、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1)、订立合伙协议。(2)、依约定履行出资义务。(3)、进行设立登记。(四)、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1、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3)、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4)、合伙人财产分额的转让(5)、合伙人财产分额的出质2、合伙企业的内部权力(1)、合伙企业内部的决策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对其他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可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合伙企业内部的执行(3)、合伙企业内部的监督权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忠实义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忠实义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竞业禁止义务(2)、交易禁止义务(3)、损害禁止义务(五)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1、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2、合伙协议未约定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六)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1、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1)、共同执行的,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2)、委托执行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3)、分别执行的,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代表合伙企业;(4)、授权执行的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也可以代表合伙企业。2、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3、合伙企业与企业债权人4、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权人(1)、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伙企业行使抵消权(第41条)(2)、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42条)(3)、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分额。(第43条)(七)合伙企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1、合伙企业的变更(1)、入伙(2)、退伙2)退伙的效果2、合伙企业的解散(略)3、合伙企业的清算(八)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略)经济组织法第四章公司法公司是最重要的商事法律主体,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本章重点介绍公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的人格制度、公司资本制度、股权和公司财产权、股东权利的保护、公司治理结构(或称公司的组织机构),简单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其中难点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对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价。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将使学生对公司法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并了解公司法的前沿法律制度。学时:5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一)公司的历史(二)公司的概念(三)公司的分类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