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任课教师:罗文(法学院)E-mail:xmulord@yahoo.com.cn课件下载地址:teach.xmu.edu.cn第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一节消费与消费者一、消费的概念广义上消费可以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二、消费者的定义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例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三、消费者的特征1、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2、消费者的身份限于个人;3、消费者的消费对象是商品或者服务;4、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第二节消费者问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一、消费者问题消费者问题是生产经营者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所引发出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1、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表现例1例2例32、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原因(1)市场经济社会存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冲突(2)商品经济中消费者的弱者地位(3)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消费者的权益撩开“消费者上帝论”的面纱——生产经营者采取更加微妙和隐蔽的手法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消费者运动于19世纪中叶在英国开始萌芽,后迅速波及到工业化程度较高的西欧和北美,并进而波及全球大多数国家。(二)消费者运动的特征1、消费者运动是从消费者的立场出发,以消费者的意识和利益为着眼点。2、消费者运动对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提出要求,进行批评,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和对抗手段。3、消费者运动是众多消费者参加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并最终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肯定。(三)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标志性事件1、美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于1891年在纽约成立1898年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消费者组织美国消费者联盟(ConsumerFederationofAmerica)宣告成立1906年1月,尼普敦.辛克莱撰写了一本名为《丛林》(中文译名《屠场》)的纪实小说.1906年期间磺胶特效药事件(续前)1965年拉尔夫·纳德写的《任何速度均不安全》一书出版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向美国国会提交的一份咨文中,明确提出了消费者的四大权利,即安全权、了解权、选择权和意见受尊重权。尼克松出任总统后,又于1969年提出消费者的第五项权利——索赔权。2、日本1955年森永乳业婴儿奶粉中毒事件1960年假牛肉罐头事件1963年米糠油中毒事件1970年驱逐糖精运动1975年抵制合成洗涤剂运动1977年抵制防腐剂运动3、中国1983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县的老工商局长发起并报上级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消费者组织1984年8月第一个市级消委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宣告成立。1984年12月全国性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诞生。1987年9月,福建省率先颁布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3年10日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94年1日1日起施行。(续前)80年代的晋江假药案90年代山西等地的假酒案、河南等地的毒大米案、广东等地的毒猪油案、安徽等地的二次注射针筒案……1991年北京国贸惠康公司侵权案1992年“质量万里行”活动“王海现象”…………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概况一、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起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同法律保护人权的历史进程是同步的。13世纪至19世纪;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饮食和服装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极为缓慢。在13世纪,法国巴黎的面包师在出售面包时,有专人检查其所售面包的重量是否足额,这被认为是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先驱。一般认为,美国1890年通过的《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损害法》(即《谢尔曼法》)是最早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现代立法。二、国际性立法1985年《保护消费者准则》由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倡导制定的,经联合国大会核准的《保护消费者准则》(1985年4月9日)是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全球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综合性国际立法。三、国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概况(一)美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1.反垄断和竞争法(1)禁止垄断性联合和限制性商业行为(2)禁止价格歧视(3)禁止独家交易和商品搭售(4)有关执法机构和程序性的规定2.消费者信用法3.产品安全及卫生管理法4.产品标志法5.契约法6.产品责任侵权法(二)日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1.消费者保护基本法2.消费者行政立法(1)消费者生命、健康与安全保护方面行政立法(2)消费品计量、规格标准方面行政立法(3)在商品、劳务方面的标示与说明立法(4)对物资和价格的管理与控制方面的立法(5)关于消费者教育方面的保护性立法3、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民事特别法4.反垄断和竞争法四、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概况1.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4年1月1日生效施行。该法包括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8章55条。2、消费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立法(1)199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食品卫生法》(2)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药品管理法》(3)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4)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3.商品质量管理方面的立法(1)1985年的《计量法》(2)1987年的《计量法实施细则》(3)1988年的《标准化法》(4)1989年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5)1990年的《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管理办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6)1991年的《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7)1993年的《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订)4.商品标志管理方面的立法(1)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1993年修订)(2)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1993年、2002年修订)(3)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告法》、《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5.物价、市场管理方面的立法(1)1988年国家物价总局发布的《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2)1990年国家物价总局发布的《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确标价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1995年国家计委等联合发布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餐饮业、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4)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价格法》6.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立法199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理论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制定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指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包括所有含有保护消费者权益内容的法律、法规,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还包括《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刑法》等相关内容,以及上述有关法律的实施细则与司法解释、国务院及其职能部委公布的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规章。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1.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生产经营者形成的关系。(2)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时与生产经营者形成的关系(3)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与生产经营者形成的关系2.国家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3.国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特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于保护消费者,是以消费者权益为保护对象的法律。(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为强制性、禁止性规范。(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预防和补救功能。(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规定比一般的民商法更加明确、具体。(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范具有综合性。(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渊源广泛。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给予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四)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原则(五)消费者权益保护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六)消费者权益的综合法律保护原则(七)实行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八)方便消费者为维权而提起诉讼的原则五、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构成物价监管计量监管消费合同竞争监管标志监管质量监管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质量监管法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法、标准管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安全保障法律制度1.一般性规定,例如产品质量管理法、标准管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2.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法主要有食品卫生法、进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用香料和添加剂管理办法等;3.药品监督管理法。主要有药品管理法以及麻醉药品、有毒有害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方面的专门管理规定等;4.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法。主要有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等;5.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法。主要有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送、配给、使用、安装、维修等方面的规定;6.其他生活消费品的安全保障法。主要有家用电器、家用机械、日用百货、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办法等;7.服务安全保障管理法。主要有居住和交际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游乐场所、商业活动场所、就诊和交通场所的安全与卫生管理办法等。物价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物价监督管理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对物价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对商品物价的监督和对服务收费的监督两个方面。计量监督管理法律制度计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有关计量单位以及计量器具的检查、制造、修理、销售、使用等,用以保证商业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标志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国家对标志方面的监督管理可以划分为商标管理法律制度、广告管理法律制度以及产品标签、标识等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垄断是生产经营者对竞争构成实质限制的行为。构成一般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违反公共利益。这是垄断首要具备的条件,即使有控制市场排除或限制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但如果是为公共利益需要而为,则不构成法律禁止的垄断。(2)对竞争有实质限制。即生产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了对正常市场竞争的实质性限制。(3)利用垄断地位限制、排除其他竞争者。《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合同法律制度我国合同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1986年4月2日通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通过)中。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