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43种情形(十大类)超强汇总!2018-03-21劳动宝宝子非鱼说劳动法全文9569字,阅读时间10分钟文:劳动宝宝,源于劳动微言工伤,众所周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即“三工”要素需同时具备,这是典型的工伤。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工伤不一定完全符合“三工”要素,但按照工伤制度的宗旨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七种认定工伤的情形,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共计十种工伤情形。此外,各省的地方性规定也增加规定了一些工伤情形。本文通过对《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贯彻条例的两个意见、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国务院法制办的答复、七个省份(其余省份未明确规定)的地方性规定进行了梳理,发现竟然有43种情形属于工伤。一、符合“三工”要素的工伤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工要素是典型的认定工伤的要素,这“三工”要素需同时具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2.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延伸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职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只是,如果不在工作时间,或者不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不是就不能认定工伤了?似乎应该保护因履职被打击报复的爱岗敬业职工!二、不完全符合“三工”要素的工伤(一)非工作场所的工伤4.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5.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合理区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二)非工作职责的工伤6.单位组织(指派)+非工作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7.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紧急情况+维护单位利益+非工作职责《辽宁省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并且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实施超出本岗位职责范围的行为受到伤害的;……。8.工作时间+非工作职责+不良工作环境《辽宁省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工伤:……(四)在工作时间,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发生人身事故伤害……的。(三)非工作原因的工伤9.连续工作过程+工作场所+必要生活(生理)活动《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伤害,但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所受的伤害除外:……(二)在连续工作过程中和工作场所内,因就餐、工间休息、如厕等必要的生活、生理活动时所受的伤害;……。10.出差期间+基本生活必需《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工伤处理:……(四)受用人单位指派在出差期间因基本生活必需而受到意外伤害的。(四)不能证明非工作原因的工伤1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不能证明非工作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三、职业病的工伤12.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四、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伤(一)因工外出+工作原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13.因工外出+工作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14.因工外出+公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15.因工外出+其他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当然,这里的其他活动必须符合工作原因的要素要求。(二)因工外出+非工作原因16.因工外出学习+休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7.因工外出+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三)因工驻外18.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五、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五、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二、《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19.合理时间+往返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附请示的案例:矫某华、车某荣系我省普兰店棉麻捻线厂职工。普兰店棉麻捻线厂在其制定的《上岗规定》中规定:“为了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上夜班的工人下班后,必须在工厂的职工宿舍住宿,待早上7点天亮后方可回家。如不听者,出现一切后果自负”。2003年12月24日零时许,矫某华、车某荣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被大货车撞死。普兰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矫某华、车某荣违反企业规定,下夜班后未在职工宿舍住宿,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定性处理,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职工家属不服,申请行政复议。)20.合理时间+往返家庭成员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21.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工作生活所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2.合理时间+其他合理路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六、突发疾病的工伤23.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4.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5.工作时间+特殊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因岗位延误救治+抢救无效死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伤害,但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所受的伤害除外:(一)在工作时间和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等特殊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后因岗位特殊导致救治延误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的抢救无效死亡,并没有48小时之内的时间限制,避免了48小时所产生的时间认定难题,甚至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