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拒斥形而上学看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论得失【作者】陶渝苏【作者简介】陶渝苏,贵州大学马列部内容提要:在西方哲学史上,要求削弱甚至取消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即形而上学的思想由来已久,而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表现得最为充分。在本世纪前50年,英语国家哲学界最强劲的一股思潮就是拒斥形而上学,而哲学家的使命则只剩下一个:清除千百年来由于语言的误用而导致的哲学废品。这种极端的反哲学倾向带来了双重的后果:一方面造成了传统哲学的支离破碎,并且取消了许多最有价值的精神劳作;另一方面又为哲学的继续存在和发展设定了某些可能的新路向。本文拟对逻辑实证主义的这种前所未有的破坏性理论活动进行考察,并揭示其正反两方面的意义。自从莫里兹石里克在维也纳开创以逻辑实证主义著称的哲学运动以来,已经过去了70年。逻辑实证主义的实证主义特点,可以从它拒斥形而上学这一点上最强烈地表现出来。拒斥形而上学,也就是拒绝、排斥传统意义上的哲学。换言之,要整个地改变哲学这门古老而神圣的学科的性质和方式。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逻辑实证主义作出了空前的努力,企图肢解乃至取消本来意义上的哲学;同时又经历了极大的理论困惑,以致最终放弃了严格实证的初衷,进而导致了整个学派的解体。通过对逻辑实证主义关于拒斥形而上学这一思想的考察,可以在对哲学及其基本问题的理解方面获得正面和反面的启示。一、证实原则的困惑与辩护自从哲学在古希腊米利都城邦诞生以后,两千多年来,它一直是在两个方面不懈地发展着。一曰广,即普遍性。哲学从来就力图或许诺对实在的大全作出说明,从自然到人,从物到心,从宏观到微观,从空间到时间,从因到果。所有这些都不是作为特殊的经验对象来追究的。二曰深,即必然性。哲学总是体现为某种终极关怀及其解答,宇宙的起源和既定目的,发展的始因和必然走向,人生的意义和最后归宿,等等。这些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追求,显然都已超越了可能经验的范围,传统哲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被称作形而上学(与经验自然科学那种形而上学相对)。逻辑实证主义发誓要改变哲学的这一传统定义。按照维特根斯坦、石里克、卡尔纳普等人的说法,形而上学包含着一种哲学上的狂妄企图,这就是把实在描述为一个整体,或者要发现宇宙的第一因和最终目的,要超出日常生活的世界达到某种超越于可感事物之上的精神的或观念的秩序。他们谴责这种企图,并不是因为它过分地思辨,甚至也不是因为它是错误的,而是因为它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即是说,它导致的是既不真也不假的无谓论断。他们的这个结论是通过运用著名的证实原则这个意义标准得出的。大致说来,证实原则就是,认为一个陈述的意义是由它可能被证实的方式决定的,而该陈述被证实就在于它被实际的观察所检验;由于传统哲学那些形而上学陈述注定不会有任何经验和观察来表明它们的真假因为形而上学家自命他们提供的恰恰是某种超验的绝对知识,自然勿须付诸观察性的检验所以,形而上学陈述就必须作为事实上的无意义的陈述而被排除。当然这并不是说语言除了传达事实方面的信息以外什么也不能做,相反,从实证主义的角度看,形而上学陈述在其他方面还是很有意义的。比如它可以表达某种对生活的有趣的和充满希望的态度,也可以抒发作者内心的某种情绪、爱好以及其他能够显示其性格特征的东西。然而,它们不可能对事实有所陈述,这正是无意义的含义。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拒斥形而上学和证实原则的批评既有来自学派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比如,在被石里克、卡尔纳普等人奉为经典的维特根斯坦的那本名著《逻辑哲学论》里,曾多次以最尖锐、最激烈的口气表示了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感。维氏断言二千多年来的哲学争论不过是一场误会,或导致了无数的语言之谜,而事实上,这些争论都是没有丝毫意义的。他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该沉默。〔1〕这句话似乎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形而上学有可能抓住真理或指出谬误,只是语言的界限阻碍了对真理或谬误的描述;就是说,有些有意义的东西是说不出来的。维也纳学派的多数人是不赞成这种看法的。他们认为,人们的确应对形而上学问题保持沉默,那是因为这些问题并未涉及任何真或假的东西;反过来说,既然是有意义的东西,那就不可能对它们保持沉默。罗素在为《逻辑哲学论》作序时曾批评维特根斯坦说:维特根斯坦先生终于还是说了一大堆不能说的东西,〔2〕意思是说,《逻辑哲学论》本身就是一本哲学书,其中包含了它极力贬斥的形而上学词汇。何况维特根斯坦本人还以十分赞同的语气谈到唯我论这样一种形而上学。他说:实际上,唯我论所指的东西,是完全正确的,世界就是我的世界〔3〕。对证实原则的批评主要来自维也纳学派外部。被认为是该原则最大弱点的是它有可能与它自诩的科学性相抵触。用证实原则来拒斥形而上学,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康德提出的使科学与非科学相区别从而保护与促进科学的想法。他们认为,凡有实际内容的科学都是实证性的,即原则上是对经验世界的描述和解释;形而上学是非实证性的,即对超验世界的徒劳追究。但是,任何科学定律都具有全称陈述的形式,它也的确是对整体的、无限的、未知的经验现象的说明或预言,从而原则上是不可证实的;从逻辑的观点看,就是:我们怎么可能今天就预先知道只有明天才会知道的事情呢?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结论也是形而上的或超验的。另一方面,某些具有高度实证性、可观察性的所谓知识,却与科学毫不沾边,比如占星术、相面术等。如果严格遵循证实原则,形而上学当然是被排除出科学大门之外了,但那些最可尊敬的科学理论,也将因此失去科学资格;而同时,那些公认的巫术却将堂而皇之地走进科学殿堂。正如卡尔波普尔指出的:可证实性也可以作为科学分界的标准;这就使我看出这个标准是站不住的。这一来差不多把所有实际具有科学特点的东西从科学里排除出去了,但实际上并没有排除星相学。〔4〕反对逻辑实证主义、捍卫形而上学的另一个论据是,认为证实原则本身是不可证实的。如果证实原则是科学划界的标准,特别是如果它是鉴定科学陈述真理性的尺度的话,那么它本身就应当象它的定义所要求的那样具有可证实性,即它应当能够被付诸任何可能的经验事实的检验。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证实原则是作为一个抽象的定义提出来的,而不是像特定的科学概念那样是对事实的观察陈述,从而这个原则本身应属形而上学。对此,维也纳学派的英国成员艾耶尔辩解说:但是它不是一个任意的定义。它的用意在于提出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实际上支配着我们去接受并真正地理解常识和科学的陈述,这种陈述乃是我们用来描述我们在其中生活、行动和生存的世界的。〔5〕那就是说,尽管证实原则本身不可证实,它毕竟对于解释和说明经验的世界是有意义的。但是这样一来,不是承认了形而上学并非是无意义的了吗?此外,传统哲学的捍卫者还可以说,证实原则除了能证明科学和常识的世界的确存在之外,并不能证明超验的世界一定是不存在的。这样的世界至少是有可能存在的,而形而上学的任务就是去探索这样的世界。如果简单地宣布这种探索没有意义,岂不是堵塞了一条通向至少有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结果的世界的通道吗?对此,逻辑实证主义的反驳是,探索任何可能的世界虽然都是正当的,但如果探索者不能指出用什么样的标准来检验他的探索,那么他给出的任何陈述都将是没有意义的。可以作为证实原则的检验对象的陈述都是一些关于经验世界的假设和论断,它们在接受检验后要么成为现实科学的组成部分,要么被认定与科学真理相悖。不管怎样,它们都是有意义的。但是形而上学却拿不出一个可以对有关超验世界的假设和论断作出有效检验的标准来,因此这类假设、论断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不知道它们是真还是假,也想象不出怎样才能知道。艾耶尔认为,形而上学常用前后不一的两种方法来处理他们的理论所面临的困难:首先提出一些好象是科学假设的论断,但要比通常的科学假设具有更大得多的深刻性和完备性,比如对自然界或人的某些最终性质或状态作出描述或预言;然后,当人们指出这些论断由于无法加以验证而没有资格成为科学的假设时,他们便说,他们并不打算让这些论断成为与日常科学陈述处于同一层次的假设,而是要它们进入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比赛,即提供一种高于普通科学之上又统辖一切普通科学的科学的科学,即哲学知识。艾耶尔说:但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求他们指出这种不同的比赛得以进行的条件的某种信息。因为取消一种比赛资格并不等于自动地进入另一种比赛。〔6〕总之,只有给出像证实原则那样的检验标准,形而上学才有资格向人们提供知识,不论这种知识是什么样的;否则,它注定是没有意义的。#p#分页标题#e#二、逻辑陈述与价值陈述的地位还有两种陈述是被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排除出对事实作出了断言的陈述之外的,而这两种陈述又与形而上学陈述有根本的不同(至少第一种是这样)。那就是:逻辑的或数学的陈述,以及价值的陈述。维也纳学派与老的实证主义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即否认逻辑的和数学的命题来自经验世界。按照17世纪的培根和19世纪的穆勒的意见,一切根据公理导出的知识系统都不是先验的,公理是或归根结底是从经验证据中归纳出来的,因而逻辑规则和数学公理在本质上同物理学定律没有区别。维也纳学派反对这种见解。他们指出,如果逻辑的和数学的真理具有经验的内容或来自对经验的归纳,那就不可能说明这种真理的必然性,就象所有实证科学都不具有必然性一样;反过来,如果逻辑的和数学的真理具有必然性,那么这种真理就一定不具有经验的内容。维也纳学派承认这类真理是必然的,因为它实质上是一种同义反复。由于逻辑和数学陈述与任何可能的经验事实无关,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又可以称作先天(或先验)的陈述。虽然这类陈述属于同义反复,但与简单的逻辑同一律的意义却不能等同,实际上它们有着特殊的重要性。按照卡尔纳普、艾耶尔等人的看法,逻辑和数学具有一种重要的职能,那就是搞清楚我们究竟说了些什么。逻辑和数学提供的是一种语言的形式规则,用以澄清什么话说得有意义而简明扼要,什么话虽有意义却表述得零乱繁琐,什么话是没有意义的,从而保护第一种,清理第二种,排除第三种。逻辑或数学在这里充当了语言警察的角色。维也纳学派认为,这类同义反复或先天陈述本身虽并不描述什么东西,但使用它们可以使我们可靠地从一个描述性陈述过渡到另一个描述性陈述。维特根斯坦曾用了一个渔夫的鱼网的比喻:逻辑和数学只和网的结构有关,因而只和鱼的形式有关。它们的真理性是确实的,那是因为如果它们有可能是假的,那就不可想象,或不能承认。为什么这样?这就涉及到逻辑和数学公理的来源问题了。在这个问题上,维也纳学派的见解与众不同。在传统哲学家那里,除了培根、穆勒等极端归纳派外,大部分人都主张逻辑、数学公理是纯粹先天的。这里的先天指的是受之于天、与生俱来。这些人既包括理性主义者笛卡儿、莱布尼茨,也包括经验主义者休谟、马赫,还包括折衷主义者康德。维也纳学派却认为,这些公理是约定的产物。公理只是一些人为的符号规则,就象博奕者之间的规则一样,一旦订立下来,就必须加以严格遵守。这当然不是在道义上的那种遵守,而是说,如果违反了这种约定,这些规定就会自动失效。那当然对于澄清和表述科学语言是不利的。至于价值陈述(包括道德的和美学的陈述),维也纳学派认为,证实原则所要排斥的是这样一种企图,即描述一种与日常经验世界无关而又独立存在的价值,如先天的善、恶,抽象的美、丑等。他们认为,这样的一种描述无疑不会得到任何可能的经验的证实,因而属于与形而上学陈述一样的那种非真非假陈述。但是这样一来,就给另外的可能性选择留下了余地,即将价值陈述的意义范围限制在可观察的事物之间,石里克曾写过一本《伦理学问题》,将伦理学规定为一门经验科学。他主张一种功利主义,根据这种功利主义,道德判断的有效性取决于人的快乐,而快乐则取决于与获得快乐的手段有关的那些经验事实,包括生理的和环境的事实。这实际上是一种行为主义,它在美国等国家很流行。在英国,逻辑实证主义在价值领域的体现是,认为价值的陈述是纯粹情感性的:它们并不描述任何东西,不论是自然的还是非自然的东西都不描述;它们只表达说话人的情感,或者阐明他的态度。实际上,这是把价值陈述从语法上的直陈句换成了祈使句。一个有关道德或美的断言,尽管形式上它是描绘了什么,而事实上却是一项命令。显然,它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虽然说话者有一定的理由发出这项命令。这种观点当然是令人不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