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农业微观经济组织是指构成一个社会农业经济的基础经济组织,是农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微观基础。第三章农业家庭经营•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概述•第二节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演变•第三节我国的农业家庭经营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概述•一、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与特征•农业家庭经营,指以农民家庭为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劳动力为主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二、现阶段农业家庭经营的形式及特征•1、农业家庭经营的商品化•2、农业家庭经营的企业化•3、农业家庭经营的专业化•4、农业家庭经营的规模化•5、农业家庭经营的社会化三、农业中家庭经营广泛存在的原因•农业的产业特点•家庭的经济特性第二节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演变•一、经营制度的概念•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和一定的所有制下,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的各种运行和管理的具体形式。二、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演变•农业经营制度是指在一定的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条件下,农业经营活动的组织形式和运行形式。1、土地改革与家庭分散经营•(1)没收地主的土地、农具、多余的粮食和房屋;•(2)没收的土地除了规定要收归国有的之外,都公平合理的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对地主也分给一份土地,使其靠劳动为生;•(3)保护中农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封建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私有制,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统一的,土革以后,农村的基本情况是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的小农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2、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合作化经营阶段•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私有制的个体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义农业生产方式。3.人民公社化时期的集体化经营阶段•58-61年,人民公社化初期――“农业第一次大波折”•61-65年,5年调整时期•66-76年,10年文革期间•76-78年,粉碎四人帮初期4.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户家庭经营阶段•确立了农户经营的主导权我国土地制度变革进程第三节我国的农业家庭经营•理解和贯彻新时期党的农村政策,一定要始终牢记: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一、农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产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自发产生-反对-默认-积极肯定-全面推行”的发展过程。•1、家庭承包经营的萌芽阶段(1978年底—1980.年9月)•小岗生产队•资料:1979.3.15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位置发表了张浩来信,题目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同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2、家庭承包经营的全面发展阶段(1980.9--1981年底)•1980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肯定了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包工包产和联产计酬等能够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一些做法,而且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开了“口子”。•资料:《通知》说:“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长期‘三靠’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针对集体经济比较稳定,生产有所发展,群众对生产责任制比较满意的一般地区,《通知》指出:“这些地方的领导的主要精力应当放在如何把集体经济进一步加以巩固和发展,就不要搞包产到户,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应允许继续进行。”•3、家庭承包经营的确立阶段(1982年春--1984年初)•资料:82年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文件的突破点,是这样一段话:“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的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资料:83年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劳动“大呼隆”和平均主义的弊病,又继承了以往合作化的积极成果,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一经营的职能,使多年来新形成的生产力更好地发挥作用。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既可适应当前手工劳动为主的状况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发展的需要。•84年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土地承包期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项目可以更长一些,解决了农民担心政策会变的心理。•1984年底,家庭承包经营在全国全面铺开,农业生产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增长。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本含义•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是指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户通过承包合同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自主经营,并且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交纳承包费的一种农业经营制度。•“家庭承包经营”被界定为一种“经营制度”•家庭承包经营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即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的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三、我国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主要内容•土地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合同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户进行自主经营•交纳承包费总体评价:家庭承包经营富有效率,也有缺陷四、评价1、优点•①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对这一制度效率的基本评价•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使农户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能够极大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可以使农户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及时作出决策,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农户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增加收入。•②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①经营规模小②农户组织化程度低2、缺陷农户组织化程度低产生的问题:•分散的农户各自进入市场,交易成本高•分散的生产决策容易造成市场的不稳定•分散的农户谈判地位十分低下•分散的交易中,机会主义难以避免对家庭承包经营存在的制度缺陷进行分析的一个例子:•中国鸡缘何败给了美国鸡?讨论:这一制度是否应该坚持下去?五、家庭承包经营的完善与发展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①长期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②稳定的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③完善的核心是提高农业经济的组织化程度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思路•1.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健全土地流转机制,逐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3.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概念:农业家庭经济•思考:•1、我国农业微观组织制度经历了哪几种形式?•2、如何理解农业普遍采用家庭经营的客观必然性•3、分析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