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西西工程4#地酒店装饰灯具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于2008年3月日由以下双方在北京签订:甲方: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欲将西西工程4#地项目酒店装饰灯具供货及安装工程的施工承包工作作为本指定合同委托给乙方实施;鉴于甲方已接受乙方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文件,包括其附属文件;鉴于乙方同意按照下文约定的合同文件的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进而保证本工程的圆满竣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的规定,兹就以下事宜达成本协议:一、下列文件与本协议书共同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的设备采购清单。(2)经乙方报出并为甲方、监理所接受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双方同意纳入合同文件的其他内容;第2页共13页(3)其它已纳入或将纳入本协议书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信函、纪要、书面往来等文件。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西西工程4#地项目酒店装饰灯具供货及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31号西单大悦城甲方指定地点三、范围及内容:报价人根据西西工程4#地项目酒店设计的经甲方确认的酒店装饰灯具承担供货、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辅助工程及工作等。四、合同价格和合同工期4.1合同价格:1)货物:微电子光电造型灯(定制)。2)单价、数量及总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电器汇总表。3)合同总价: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备注:此价格包含并不限于设备材料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赶工费、脚手架搭拆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风险费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五、合同形式本合同是以固定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所谓固定总价合同,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a)本合同签订以后,合同内工作范围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固定包死。甲方不接受乙方基于乙方自身在投标阶段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b)本合同签订以后,合同内工作范围对应的所有工作子目单价包死,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乙方基于任何工作子目单价在投标时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子目对应的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量(含损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其他差错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第3页共13页(c)本合同签订以后,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价格或费率固定包死。乙方已经在投标阶段充分理解了甲方为其设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并在其投标价格中做了充分考虑。只要甲方对乙方要求的合同义务、责任和条件没有改变,则乙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价格或费率固定包死、不得调整。除非甲方发布的变更导致相应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发生实质性变化,否则任何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都不构成乙方修改其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价格或费率或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d)本合同签订以后,合同价格中的各项取费和费率,包括但不限于其企业(总部)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取费水平固定包死,任何情况下不得调整。(e)乙方进一步确认并同意,合同价格中已经包括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以及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和为符合或满足本合同中为乙方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f)由于乙方深化设计的错误致使工程发生变更、洽商或漏项不得理解为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变更”,也不得构成投标人修改报价或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且由于设计错误引起的工程质量和损失应该由乙方据实赔偿。六、合同工期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依据设备清单制作设备。乙方依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量、质量,于2008年月日送到西西工程4#地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其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供货期及时供货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货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四天内,乙方完成灯具的安装、调试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七、甲方的责任和工作7.1甲方应为乙方从事其工作提供配合和服务,并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必要协调。7.2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的配合和服务包括:(1)提供给乙方使用施工需要的道路或通道,;(2)按上述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基准定位轴线、定位标高、主要轴线和其它定位点;第4页共13页(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材料设备仓库等。(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5)受理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6)甲方有权在制作期内到乙方生产加工现场进行检查。(7)按支付计划(附后)支付工程款。八、乙方的责任和工作8.1乙方应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a)乙方按照本合同完成的工程应完全符合合同并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的预期目的;(b)乙方应按照保修书的约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c)乙方应为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实施、完工以及修补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全部本合同照管、监督、劳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d)乙方应全面接受和配合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和照管,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全面符合整体工程的各项目标。(e)除法律禁止不可能做到外,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合同施工、完工并保修。在涉及或关系到本合同的任何事项上,乙方都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和监理的指示。(f)乙方任何不遵守本合同的行为都应被视为违约,并应对自己的任何性质的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本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金支付方式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额度约定如下: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监理应以书面形式将此类违约行为的性质以及这种违约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影响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由甲方与监理商定针对每次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额度,该额度应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整,不多于人民币1万元整/次。甲方可以从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得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g)除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基准定位轴线、定位标高、控制轴线或控制标高以外,第5页共13页乙方为实施本合同而需要的其他进一步的测量放线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h)乙方应对为实施本合同而进行的二次设计、深化设计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除由乙方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的情况外,乙方对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非乙方负责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和规范不负责任,但对工程质量负责。(i)乙方应确保西西工程酒店公寓8~15层管道间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北京市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j)按甲方要求,负责本合同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由于乙方供货、管理不善造成工程延误,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k)履行及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及相关手续。(l)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进行供货并完成灯具的安装及调试,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m)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n)乙方负责在调试完毕后,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如需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乙方应无偿提供培训服务。(o)乙方负责灯具的保修,保修期为贰年(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过后,乙方仍有终身维护的义务,维护时,只收取适当的成本费。(p)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患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q)严格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灯具的安装、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等工作。(r)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相应的成品保护和垃圾清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如未能及时修复的,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第6页共13页修复,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s)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t)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8.2乙方应当为完成本合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为此雇佣那些在他们各自行业或职业内具有足够经验、认真负责和精干称职的管理人员。除非事先获取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8.3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乙方有下列行为的任何人员,包括乙方的代表:(a)经常行为不当或工作漫不经心;(b)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c)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d)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此类要求后2天内选派合适的替代人员。8.4乙方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并支付他们的报酬、住宿、膳食和交通遣返。除此以外,乙方还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a)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乙方应按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b)乙方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等;(c)乙方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第7页共13页(d)乙方为本合同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权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e)如果任何为本合同正常使用功能和设计使用寿命所必须的或为本合同适用的任何规范、规程或标准所要求的工作既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甲方或任何其他承包人的工作,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提及,则此类工作应理解为乙方的潜在责任和义务,乙方应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不得就此类潜在责任和义务主张任何费用和工期的索赔要求,且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也不得就此提出有关其投标价格考虑不周、疏忽缺漏、计算错误等的补偿要求。(f)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负责,若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由乙方承担。(g)乙方负责对合同项下工程以及施工过程中甲方现场的成品保护,按照甲方要求将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维护现场清洁,否则乙方赔偿所有甲方损失。8.5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合法发票。九、验收:9.1如果乙方认为本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就此通知监理、甲方,各方应根据本条约定进行完工验收。乙方应至少提前3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监理、甲方,说明在该日期后工程将具备完工验收的条件。9.2监理应在此类通知中确定的日期之后3天内组织甲方、乙方、设计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规定的程序对本工程进行完工验收。9.3如果本工程未能通过完工验收,则乙方应根据验收结果对本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应新通知一个新的日期,要求在该日期之后2天内监理组织重新验收,以此类推,直至重新验收通过。但是规定,这样的重新验收的次数最多一次,如果重新验收仍然未能通过,则自重新验收未能通过之日起至最终的验收通过之间的时间均应理解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延误,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9.4如果本工程通过了完工验收或重新验收,则甲方应在上述验收通过之日后3天内向乙方颁发由甲方、监理、乙方和设计人四方共同签署的完工验收证书,完工验收证书上应写明完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本工程实际完工日期。第8页共13页9.5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