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外传3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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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外传-效忠剑士**********【瘾大水平低完美排版】一个关于七大王国的故事GeorgeR.R.Martin在十字路口处的一个铁笼子里,两个死人正于夏日中腐烂。伊戈在下面停了下来,好仔细看看他们。“你觉得他们是什么人,爵士?”他的骡子“学士”为这喘息之机感激不已,开始啃起路边褐色的干魔鬼草,对背上两个巨大酒桶不管不顾。“强盗,”邓克答道。骑在“雷鸣”背上,他离那些死人要近得多。“强奸犯。杀人犯。”他那旧绿上衣的两边腋窝下都渍出了黑圈,天空湛蓝,太阳热得烤人,自从早上拔营他已经出了成加仑的汗。伊戈摘下了他那宽边软草帽,露出的脑袋光秃秃地发亮。他用那帽子扇开了苍蝇;有成百上千的苍蝇正爬在死人身上,还有更多在一动不动的热空气中懒懒地飞动。“肯定是做了什么坏事,他们才会给扔在一个乌鸦笼里等死。”有时伊戈能像个学士一样睿智,但其余时候他仍是个十岁的男孩。“这世上有的是贵族,”邓克说,“其中一些不需要多少理由就能让人去死。”那铁笼勉强够大装下一个人,但里面却硬塞进了两个。他们面对面站着,手脚交缠,背顶着灼热的黑铁棒。一个曾试着要吃另一个,咬着他的脖子和肩膀。乌鸦已经光顾过他们两个了。当邓克和伊戈绕过山丘时,这些鸟乌压压地飞起来,多得吓到了“学士”。“不管他们曾经是谁,他们有一半是饿死的,”邓克说。他们瘦骨嶙峋,皮肤发绿,正在腐烂。“他们可能是偷了点面包,要么就是在某个贵族的林子里偷猎了一只鹿。”随着干旱进入第二个年头,大多数贵族对偷猎都变得更不能容忍,而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曾宽容过。“有可能他们曾属于某个匪帮。”他们在道斯克曾听过一个竖琴手唱“他们绞死黑罗宾的那天”。从那时起伊戈在每一片灌木丛后头都能看出英勇的逃犯来。在为老人做侍从时邓克曾和一些逃犯打过交道,他可一点也不急着要见更多。他所知道的那些人没有谁是特别英勇的。他记得一个艾兰爵士帮着吊死的逃犯,那人就爱偷窃戒指。他会砍掉一个男人的手指来得到它们,而对女人他更乐意用咬的。邓克可不知道有什么歌谣是关于他的。逃犯还是偷猎者,这没什么区别;反正死人不是什么好同伴。他让“雷鸣”慢慢绕过笼子,那些空洞的眼睛像是在追随他;一个死人低着头,嘴大张着,邓克发现他没有舌头。他估计可能是乌鸦吃了它,他曾听说乌鸦总是先啄出死人的眼睛,但也许舌头就是第二道菜。要么也许是一个贵族把它扯了出来,由于那人说的某些话。邓克伸手通了通他那一团给太阳晒得褪了色的头发。对死者他是爱莫能助了,而他和伊戈还有两桶酒要运到坚定塔去。“我们是从哪条路来的?”他问,望望这一条又望望另一条。“我有点糊涂了。”“去坚定塔是这条路,爵士。”伊戈指了指。“那我们就走那条路。我们可以在傍晚之前回去,但要是整天坐在这里数苍蝇,那就是休想。”他用脚跟碰了碰“雷鸣”,让大战马转向了左边的岔路。伊戈又戴上了他的软草帽,不客气地拽了拽“学士”的缰绳。骡子立刻不再嚼干草,毫无异议地跟了上来。邓克想,它也很热;那些酒桶也肯定很沉。夏日已经把路烤得砖一般硬,路上的车辙深得足以叫一匹马崴断腿。因此邓克小心地让“雷鸣”走在车辙间高一些的地面上。他们离开道斯克的那一天他自己就崴了脚,因为在夜里凉快一些的时候摸黑走路。骑士要学会忍受各种各样的病痛,老人曾这么说。唉,孩子,还有骨折和伤疤。它们就和你的剑和盾一样,是骑士生涯的一部分。但是,如果“雷鸣”折断一条腿……这个么,没有马的骑士根本不是骑士。伊戈在他身后五码处跟着,带着“学士”和那些酒桶。男孩一只赤脚踏在车辙里走着,因此每一步都一起一落。他的匕首收在鞘里挂在一边胯上,靴子则甩在背包上,破破烂烂的棕色上衣卷起来绕着腰打了个结。宽边草帽下他的脸脏兮兮的,眼睛又大又黑。他十岁了,不到五英尺高;近来他一直长得很快,但要赶上邓克他还有条长路要走。他看起来就像是个马夫,虽然他不是;而且也一点不像他真正的身份。死人们很快就消失在身后,但邓克发现自己仍然在想着他们。这些日子王国充满无法无天的人,干旱没显出终结的迹象,平民百姓大批被迫上路,寻找还有雨下的地方。血鸦公爵已经命令他们回到自己的土地和领主那里去,但没多少人服从。许多人指责血鸦和伊里斯国王要对干旱负责,他们说这是来自众神的判决,因为杀亲者是受诅咒的。不过哪怕他们真是睿智的,他们也没有大声说出来。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这谜语流传着,伊戈在旧镇听过——一千只,再加上一。六年前邓克在君临城亲眼见过他,那时他骑着一匹苍白的马走上“钢街”,身后跟着五十名鸦齿卫士。那是在伊里斯国王继位铁王座、任命他为御前首相之前的事;即使如此,他仍然一副吓人的形象,一身血红与烟色,“黑姐妹”挂在胯间。苍白的皮肤和骨白色的头发让他看起来像一具活尸,脸颊和下巴上一道红酒色的胎记伸展着,据说像一只红乌鸦,但邓克看到的只是褪色皮肤上一块形状古怪的大斑点。他死死地盯着,结果血鸦察觉了;国王的巫师在经过他时转身打量了他。他有一只眼睛,而且是红色的;另一只是空空的眼眶,那是“酷钢”在红草原给他的礼物。然而在邓克看来这两只眼睛都仿佛穿过皮肤直看到了他的灵魂本身。尽管炎热,这记忆还是让他颤抖了。“爵士?”伊戈喊道。“你不舒服吗?”“没有,”邓克说。“我就像它们一样又热又渴。”他指向路对面的田野,一垄垄甜瓜正在藤蔓上枯萎。路边羊头草和丛生的魔鬼草仍然顽强活着,但庄稼长得远不及它们那样好。邓克完全明白这些甜瓜们感受如何。艾兰爵士曾说从没有雇佣骑士会口渴。“只要他有一顶头盔来接雨水就不会。雨水是世上最好的饮料,孩子。”但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夏天。邓克把自己的头盔留在了坚定塔,要戴它的话会太热太重,而且也没多少宝贵的雨水来用它接。在就连树篱也变成棕色、给烤干要死的时候,一个雇佣骑士能怎么办呢?也许等他们走到小溪他可以泡个澡。他微笑了,想着那会有多惬意——直接跳进去,浑身湿透地冒出头,水从脸颊上和缠结的头发上流泻下来,上衣湿透粘在皮肤上。伊戈可能也会想要泡一泡,虽然男孩看起来很凉快干爽的样子,更像风尘仆仆,而不是汗流浃背。他从来都不怎么出汗。他喜欢炎热。在多恩他赤裸着胸膛到处跑,晒得就像个多恩人。邓克对自己说,那是他的龙王血脉。有谁曾听说过汗流浃背的龙呢?他本来也会乐意脱下他自己的上衣的,但那不成体统。一个雇佣骑士可以光着身子骑马,如果他这么选择;除了自己他不会让别人丢脸。但如果你发誓效忠某人之后就不同了。当你接受一位贵族的肉和蜜酒后,你的一举一动都体现着他;艾兰爵士曾这么说。要始终做超出他对你期望的事,永远不要达不到期望;永远不在任何任务或艰苦前畏缩。最重要的——永远不要让你所效劳的主人蒙羞。在坚定塔“肉和蜜酒”意味着鸡肉和麦芽酒,但尤斯塔斯爵士自己吃的是同样平平无奇的食物。邓克一直把上衣穿在身上,任自己汗流浃背。“棕盾”班尼斯爵士正在老木桥那里等着。“你们总算回来了,”他喊道。“去了这么久,我以为你们拿了老头的银币逃跑了。”班尼斯坐在他毛发乱糟糟的矮种马上,嚼着一卷酸叶子,那让他的嘴里看上去像是充满鲜血。“我们不得不一直走到道斯克才找到酒,”邓克告诉他。“海怪一族洗劫了小道斯克。他们抢走了钱财和女人,没带走的则有一半给烧掉了。”“那个戴贡·葛雷乔伊想被吊死,”班尼斯说。“唉,但谁能去吊死他呢?你看见老‘夹腚’佩特吗?”“他们告诉我们说他死了。在他试图阻止铁种们带走他女儿时他们杀了他。”“老天啊,”班尼斯扭过头啐了一口。“我见过那女儿一次。你要是问我,我得说为她去死可不值。那傻瓜佩特还欠我半个银币呢。”棕色骑士看上去就和他们离开时看到的一模一样;更糟的是,他闻上去也是一样。他天天穿同一套衣服:棕色马裤,不成形状的粗织上衣,马皮靴子;穿铠甲时他在上身的生锈甲胄外套上一件松垮垮的棕罩衣。他的剑带是一根熟皮绳子,而他伤痕累累的脸可能也是出自同种材料。他的脑袋看上去像是我们路过的那些枯萎甜瓜,就连他的牙也是棕色的,满是他爱嚼的酸叶子留下的红渍。在这一堆棕色里他的眼睛脱颖而出,它们是浅绿色的,眯缝着,很小又离得很近,带着恶意的闪亮光芒。“只有两桶,”他发现了。“废物爵士要四桶。”“找到两桶我们就算走运,”邓克说。“青亭岛也一样闹干旱。我们听说葡萄正在藤上变成葡萄干,铁种们也正在海上抢劫——”“爵士?”伊戈打断了他。“水不见了。”之前邓克注意力全集中在班尼斯身上,结果没有注意到——在翘曲的木桥板下只剩了沙子和石头。这很诡异;当我们离开时溪流还流着,很浅,但好歹是在流。班尼斯大笑起来。他有两种笑法;有时他像只鸡那样咯咯笑,有时则比伊戈的骡子嚎的声音还大。而这次是他那鸡笑。“我猜就在你们走后干掉了,一场干旱能干这好事。”邓克大为沮丧。这下子,我现在没法泡澡了。他翻身下了马。庄稼会怎么样?这地区一半的井都干了,所有的河流都流得很浅,就连黑水河和曼德河都一样。“水,”班尼斯说,“是糟烂的东西。曾经喝过一点,叫我病得像条狗。酒好得多。”“对燕麦来说不是这样。还有大麦,胡萝卜,洋葱,卷心菜。就连葡萄也需要水。”邓克摇了摇头。“它怎么能干得这么快?我们才走了六天。”“那里一开始就没多少水,邓克。那会儿我撒泡尿搞出的小溪也比这个大。”“不是‘邓克’,”邓克说。“我告诉过你。”他很奇怪自己为何要费心;班尼斯是个说话难听的人,还以嘲弄人为乐。“我叫高个邓肯爵士。”“谁这么叫?你那秃头傻小子么?”他看着伊戈,发出了他的鸡笑。“你比给帕尼基打下手那会儿倒是高了点,但我看你还是叫邓克最合适。”邓克搓了搓脖子后面,朝下瞪着岩石。“我们该怎么办?”“把酒带回家,然后告诉废物爵士他的小溪干掉了。坚定塔的井还干活,他不会口渴的。”“别叫他废物,”邓克喜欢那位老骑士。“你睡在他的屋顶下,给他点敬意。”“你的敬意就算代表了我们俩,邓克,”班尼斯说。“我会随心所欲称呼他。”当邓克走上桥时,那些银灰的桥板沉重地吱吱作响;他皱着眉头往下看着底下的沙子和石头。他看到在岩石间有那么几个棕色的小水坑在闪光,不比他的手掌大。“死鱼!这儿,还有那儿,看见了?”它们的气味叫他想起了十字路口的死人。“我看见它们了,爵士,”伊戈说。邓克跳下河床,屈膝蹲了下去,翻过了一块石头。上面还是又干又暖的,但下面是潮湿泥泞的。“这水不可能干了很长时间。”他站起来,把那块石头顺手往一边弹向河岸,它砸进一个掉渣的土堆,冒出一股棕色的干土烟。“两岸的土地都裂缝,但中间又软又泥泞。那些鱼昨天还活着。”“我想起来了!帕尼基曾经叫你‘呆子邓克’。”班尼斯爵士把一卷酸叶子吐到了岩石上,阳光下它粘乎乎地闪着红光。“呆子们不该拼命动脑筋,他们的脑袋太他妈的笨,不适合这个。”呆子邓克,脑袋像城墙一样厚。艾兰爵士说这话时它们曾经很亲切;他是个和善的人,哪怕骂人时也是如此。而在棕盾班尼斯爵士嘴里这些话听起来就变了味。“艾兰爵士已经死了两年了,”邓克说。“而我叫高个邓肯爵士。”把拳头揍上棕色骑士的脸、把那些发红的烂牙打成一片片是种极大的诱惑。棕盾班尼斯也许不是好惹的,但邓克足足比他高出一英尺半,而且还要重出四石。他也许是个呆子,但他有个大体格。有时候他就好像会在维斯特洛一半的门上撞到头,更不要提从多恩一直到颈泽每一家客栈的每一根横梁。伊戈的哥哥伊蒙曾在旧镇给他量过身高,发现他差一寸就是七英尺;但那是半年前的事了。从那时到现在他可能又长了。邓克唯一做得确实好的事儿就是长个子,老头曾这么说。他回到“雷鸣”身边,又一次上了马。“伊戈,带上酒接着回坚定塔去。我要去看看究竟这水出了什么事。”“溪水干掉这事什么时候都有,”班尼斯说。“我只是想看一看——”“就像你看那石头底下一样?不该去翻石头,呆子。你从来不知道什么会爬出来。在坚定塔我们已经给自己弄到了好好的稻草垫子,能吃到鸡蛋的日子比吃不到多,除了听废物爵士唠叨他曾经多了不起也没别的事。我说,就这样多好。小溪干掉了,就这么回事。”邓克之固执是无以伦比。“尤斯塔斯爵士正在等他的酒,”他告诉伊戈。“告诉他我去了哪里。”“我会的,爵士。”伊戈用力拉了拉“学士”的缰绳。骡子的耳朵痉挛了一下,但立刻又迈开了脚步。它想要摆脱掉背上的酒桶,邓克无法责备它。小溪是向东北方流的,因此他让“雷鸣”转向了西南。当班尼斯赶上他的时候他还没走出十几码远。“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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