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建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书甲方:XXX人民政府乙方:XXXX有限公司为了加快赤水市教育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园区交通路网建设,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XXXX建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XXXXXX;2、建设周期:24个月(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3、建设规模:改扩建道路约800米,宽25米,整治周边土地约350亩,土石方开挖回填约140万立方,配套完善道路相关附属工程建设;4、投资规模:总投资暂定约XXX亿元人民币(含征地拆迁、道路工程及土地整治);5、项目地点及开工时间:项目位于XXXX,开工时间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二、合作方式1、由乙方采取融资+EPC总承包模式投资建设该项目,项目融资机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由乙方选择,选择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计费通过甲方EPC总承包招标确定。2、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乙方负责筹集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含建设前期费用和建设费用),乙方在建设期间以该项目进行融资时甲方协助配合融资工作,如用甲-2-方的平台公司作融资主体,乙方负责融资担保和提供抵押物,融资期限不低于项目建设期,建设期银行贷款利率由乙方承担,超过建设期年利率7%以内由甲方承担,年利率7%以外由乙方承担,该融资资金仅用于框架协议范围内的项目建设。3、项目竣工验收后,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由乙方先行垫付工程款和偿还银行贷款后,乙方可采取拍卖该项目两侧土地偿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拍卖两侧土地价格按市场基准地价不低于105万元/亩进行拍卖,拍卖过程中乙方必须参与竞拍。三、工程计价方式1、勘察费用按不高于150元每米计价,工程量按实计算;2、设计费用按直接工程总投资金额的3%计算;3、工程费用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进行计价;4、以上三项费用最终以EPC总承包招标按中标价款进行审计结算。四、工程款支付及还款方式1、工程款支付:乙方为该项目融资到位后,可采取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报监理、审计和业主单位审核后,按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程总量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完成工程总量的95%,剩余5%作质量保证金,两年后一次性不计息支付。2、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完成投资金额的100%进行回购还款,如甲方无资金回购还款,乙方可采取拍卖该项目两侧土地作为回购资金,拍卖两侧土地价格按市场基准地价不低于105万元/亩进行拍卖,拍卖过程中乙方必须参与竞拍。五、违约退出机制1、资金到位甲方不能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导致乙方施工单位迟迟不能进场,乙方可直接退出,甲方承担所有损失。2、由于政策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该项目不能实施时,甲乙-3-双方各自承担损失。3、因乙方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甲方两次函告任无资金到,乙方无条件退出,乙方承担所有损失。4、项目前期费用(含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乙方未能筹集或不能足额筹集的,乙方无条件退出,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赤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加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赤水市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