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管理标准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是在污染或缺氧的环境下保证人身安全的必备用品,其管理是否妥当,直接关系到佩戴者的生命安危。为了加强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管理,确保在使用中的安全可靠,特制订本使用管理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有浓烟、粉尘、毒气、悬浮于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或缺氧的环境,对人体容易造成伤害情况下,能安全有效地保证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等工作。2购置及保管管理2.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证件齐全的正压呼吸器,配备数量应满足生产需要。2.2必须履行公司购买和验收规定手续。2.3呼吸器应装在包装箱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地点应保持整洁、干燥、无污染、无腐蚀,面罩不能被挤压。2.4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每半年对现场配置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对气瓶内的空气压力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记录清楚。检查方法及步骤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执行,气瓶压力额定压力为30MPa。2.5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呼吸器的使用方法,掌握其构造和技术参数及工作原理,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未经正式培训合格者不得使用。发现呼吸器损坏及气压不足24MPa时应立即上报及时更换,确保呼吸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3使用前检查3.1检查呼吸器各组部件是否齐全,无缺损、接头、管路、阀体连接是否完好。如果组部件缺损就不能使用。3.2检查呼吸器供气系统气密性和气源压力数值。3.2.1首先检查减压器和瓶阀连接处的〇形圈是否完好,然后将瓶阀和减压器连接好并拧牢。使供气阀处于关闭状态,打开瓶阀开关,等管路和阀体中充满压缩空气后关闭瓶阀,记下压力表示值,保压2分钟,压力表示值下降量不应超过2Mpa。3.2.2打开瓶阀开关后,压力表示值就是气瓶贮气压力值,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此贮气压力值是否能满足使用空气呼吸器进入火灾现场或灾区工作的需要。一般规定,气瓶贮气压力不低于额定工作压力80%时,才能进入火灾现场或灾区工作。3.3供气阀的旁路阀缓慢的放气,报警器发出响亮报警声响时的压力值应在4.5Mpa~5.5Mpa的范围内,此时正压呼吸器的贮气仅够使用5分钟左右。3.4关闭供气阀的旁路阀和供气阀门,然后打开瓶阀开关,将面罩正确地戴在头部深吸一口气,供气阀的阀门应能自动开启并供气。在人体吸气时,供气阀会发出“咝咝”的供气声音;在呼气和屏气时,没有这种声音。如果在不同吸气量时,人体没有供气不足的感觉;在不同呼吸量时,人体也没有明显感到呼吸困难;则空气呼吸器供气正常。3.5检查气瓶是否固定牢固:气瓶固定带的长度是否合适,固定带卡子是否卡好锁紧;如果固定带的长度不适合要重新调整,只有固定带长度合适,卡子卡好锁紧,气瓶才能固定牢固。3.6通过以上的直观检查,各项检查都符合要求,呼吸器可以正常使用。佩戴使用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执行。4使用注意事项4.1使用时必须事先检查气瓶的贮气压力,估算使用时间。避免气瓶无贮气佩戴使用造成死亡或严重疾病。4.2使用前检查、佩戴、拆卸呼吸器必须在无污染物的安全地方进行。4.3使用时如发现突然供气不足,可打开供气阀的旁路阀,其中启量要适中,能保证正常供气即可,然后撤离火灾或灾区现场。4.4呼吸器的供气管路发生橡胶龟裂时,必须立即更换。4.5佩戴呼吸器时如果在人体呼气和屏气时,供气阀仍然供气,往往是面罩佩戴不正确造成的。如果面罩佩戴正确后,供气阀仍然连续供气,应立即修理面罩和供气阀。4.6供气阀和面罩连接时,要取下供气阀输出端的护罩,还要仔细检查供气阀和面罩连接的牢固性和正确性。4.7佩戴呼吸器工作时,要注意观察压力表,当压力表指示值4.5~5.5Mpa时,无论报警器是否发出报警声响,以及听到呼吸器本身报警声响,都要撤离现场。4.8向贮气瓶充装空气委托消防专业机构进行,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充装空气。4.9清洗呼吸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将瓶阀和减压器的接口、供气阀和面罩的接口污染,避免对其他人体造成伤害。5检查与考核安监部负责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管理和使用予以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按照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