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2018年6月E-mail:bhjtsafety@163.comTel:153054379060543-2118097QQ:1287217495※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员※国家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训师※HAZOP主席※省“双重预防体系”评审专家※滨州市安全标准化、应急预案评审专家主讲人:曹亚红□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理□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8日,由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境内,是一家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咨询、评估,安全标准化建设咨询,职业健康管理咨询,企业安全技术、设计、建设等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技术服务型企业。公司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现场实践经验。现有高级工程师64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5人,中级工程师225人,公司设有安全、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热电、电气、设备、体系管理、仪表、信息网络、环保、质量计量等12个专业技术委员会。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自2016年以来,多次开展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工作。2017年10月、12月份分别开展了全区危化品行业、全省环氧丙烷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观摩推广会,共计培训2500余人次。2018年在滨州市开展的全市观摩交流会上进行授课、培训,共计培训1000余人次。已指导多家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具备雄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和技术指导的人才和技术力量。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04运行方法目录CONTENTS0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05运行过程中的共性问题01双重预防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03双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01法律法规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法律法规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消除,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法律法规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未按照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的;法律法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八)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省政府有关文件※2016年3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2016年4月5日,省安委会又下发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号),通知中明确了总体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2017年3月21日省政府安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7〕12号)。※2018年5月2日省政府安委会下发《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8﹞29号)。国家、省政府有关文件※2018年5月10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做好自查。※2018年5月28日省政府安委会下发《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通知》(鲁安办发﹝2018﹞33号),通知要求在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要把建立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其核心内容,融合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同步建设、互促共进、有效运行。※2018年5月29日省安监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视频点评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8〕40号。文件精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视频点评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8〕40号各市安监局,各有关企业:根据《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8﹞29号),经研究,自6月中旬起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视频点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形式和点评内容从全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中随机选择企业,通过省安监局视频会商系统定期进行点评。点评主要依据双重预防体系通则、细则、实施指南地方标准和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重点分析企业风险评价分级、管控措施科学性和可行性,重大风险判定,隐患排查运行,隐患治理台账,奖惩制度落实等。视频点评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安监部门和同类型企业进行视频观摩,分享企业建设成功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二、工作程序1、在每次视频点评会召开前,按照统筹结合随机选择的原则,省安监局有关业务处室确定一定数量的候选企业,候选企业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每次视频点评在候选企业中随机抽取2-4家企业,确定为拟点评企业,拟点评企业按要求向省局有关业务处室报送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相关档案资料。省局有关业务处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拟点评企业档案资料进行审查。2、召开全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点评视频会议,会上先由点评企业主要负责人简要汇报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接着企业所属县(市、区)安监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点评,最后由有关专家对企业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提问,在充分互动交流基础上,依据相关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进行量化打分。3、每次视频点评结束后,省局有关业务处室要总结点评情况,将有关视频材料发布到省局门户网站上,方便大家学习。相关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点评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一)组织开展视频点评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督促各市、县(市、区)面上工作推动,拓宽企业覆盖面、提高企业落实力度,彻底打通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在积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的基础上,要以开展视频点评作为高效、精准发力的监管手段,推进辖区内企业扎实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省局各有关业务处室要精心筹划,制定相关行业领域视频点评具体方案,确保工作质量。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要参照省局的做法,适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点评工作。(二)加强视频点评结果运用,将视频点评情况纳入到企业所属市、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中。被省确定为视频点评的企业,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抽查企业,其点评结果计入年度考核结果。企业视频点评中符合相关评估标准要求的,获取年度考核相应权重分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扣除相应权重分数。(三)强化视频点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视频点评中不符合评估标准要求的企业,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1个月出具整改报告并由所属市、县(市、区)安监部门复核;复核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对未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或工作流于形式,责令限期整改后,仍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导致发生事故的,坚决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四)加强视频点评宣传发动,积极挖掘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典型案例,组织媒体记者开展采访、报道活动,宣传先进经验,积极打造亮点。对体系建设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搞形式、安全隐患众多的企业将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全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视频点评会议由省安监局矿山处、工商贸处和危化处分别进行组织举办,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29日双重预防体系相关标准一、《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2971—2017)四、《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0—2017)五、《环氧丙烷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DB37/T3136—2018)六、《环氧丙烷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B37/T3137—2018)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的关系?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依存的因果关系。风险分级管控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前提,必须全面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精准分析才能保证风险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对标排查。只有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实现有机结合,无缝对接,才能实现“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达到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021.理解几个相关术语、概念★风险risk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注: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风险点risksite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分为作业活动类、设备设施类或两者的组合)如:丙烯罐区罐区操作就是一个作业活动类风险点;丙烯罐区丙烯泵就是一个设备设施类风险点。(风险点可大可小,但要结合实际,大小适中)★风险分级管控riskclassificationmanagement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