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1.1通则1.1.1宗旨1.1.1.1为贯彻我国政府的有关法令、条例和我国政府接受的国际公约、规则,保障海上移动平台及平台上人员的安全和海洋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海上移动平台安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1.1.1.2本《规则》的目的在于为海上移动平台自每设计衡准、建造标准及其他安全设备及其措施作了具体规定,以使对海上移动平台,平台上人员和环境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1.1.1.3本《规则》包含了IMo的A649通过的《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与设备规则》(1989年)的所有要求。1.1.1.4海上移动平台,除应符合本《规则》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局颁布的《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法规》)的有关要求。1.1.2适用范围1.1.2.1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从事勘探,开发以及与开发海底石油资源有关的海上移动平台。1.1.2.2自本《规则》生效之日起,一切新建海上移动平台应满足《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1.1.2.3现有海上移动平台应不低于该平台原先适用的相应规则或规范的要求。但经重大的修理、改装和改建后的平台,在本局认为合理和可行范围内,应满足本《规则》的规定。1.1.2.4本局考虑到移动平台的具体作业环境条件,可以同意设计标准低于本《规则》要求的平台,但该平台应符合本局认为适宜于预定的作业,并能保证该平台及人员的全面安全。1.1.3免除1.1.3.1对于具有新颖特征的任何移动平台,如应用本《规则》中的任何规定可能妨碍对发展这种特征的研究,则本局可以免设该项规定的要求。但是,任何这种平台应经本局认为适合于其预定的用途,并保证该平台的全面安全。1.1.3.2应在《海上移动平台安全证书》,上注明同意免除的项目。1.1.4等效1.1.4.1凡本《规则》要求移动平台上所应装设或配备的某种特定装置、材料、用具、仪器、设备或其型式、或作出某些特殊规定或应遵守某种程序或布置,本局可准许采用其他的装置、材料、用具、仪器、设备或其型式、或其他的规定、程序或布置,但必须通过试验合格,并确认至少与本《规则》所要求者具有同等效能。1.2定义1.2.1海上移动平台海上移动平台是一种可根据需要,能从一个作业地点迁移到另一个地点作业的海上平台,简称移动平台。1.2.2移动钻井平台移动钻井平台是指为从事勘探或开采海床下的资源(如液态或气态碳氢化合物、硫或盐)而进行钻井作业的可移动海上建筑物。1.2.3移动采油平台移动采油平台是指专为接收近海各油井出油管处流出的原油或天然气而设置的平台,通常将收集到的油、气在运走前在平台上进行初加工。1.2.4移动居住平台移动居住平台是指专为作业平台上不当班人员作为生活和休息处所而设置的平台。1.2.5自升式平台自升式平台是具有活动桩腿,并能将平台主体上升到海面以上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平台。1.2.6柱稳式平台柱稳式平台是由立柱把上壳体连接到下壳体或柱靴上的平台,可分为半潜式平台和坐底式平台:1.2.6.1半潜式平台:用数根具有浮力的立柱将上壳体连接到下壳体或柱靴上,并由它们的浮力支持平台。作业时下壳体或柱靴潜入水中,局部的立柱露出水面为半潜状态。1.2.6.2坐底式平台:由下壳体和数根立柱支承着高离水面的上壳体组成的平台。它只适合于浅水作业,作业时下壳体坐落在海底,并由立柱支承上壳体上的全部重量。I.2.7水面式平台水面式平台是有单个或多个船形或驳船形排水船体结构的平台,并在漂浮状态下作业,可分为船式平台和驳船式平台:1.2.7.1船式平台:有单个或多个船形壳体和推进机械,在漂浮状态进行作业的平台。1.2.7.2驳船式平台:有单个或多个壳体但无推进机械,在漂浮状态进行作业的平台。1.2.8工况工况是指平台在井位或迁航过程中可能在其中作业或航行的条件或状况。包括:1.2.8.l作业工况:平台在井位上进行钻井作业,其环境和作业的总合载荷不超出为进行这种作业而确定的设计限度。根据情况,平台既可漂浮,也可坐底。1.2.8.2自存工况:平台在可能受到最大的设计环境载荷时,钻探作业中止。根据情况,平台既可漂浮,也可坐底。1.2.8.3迁航工况:平台由一个井位向另一井位迁移。1.2.9干舷在船中处由平台甲板边线的上边缘向下量到载重线上边缘的的垂直距离。1.2.10平台长度(L)1.2.10.1自升式平台——L为在O.85D(见1.2.12)处,沿平台主体中纵剖面上首尾壳板内边缘之间的距离。但不考虑井口槽的影响。1.2.10.2柱稳式平台——L为平台中纵剖面投影的最大尺度。1.2.10.3水面式平台——L为从龙骨板上边缘量起,最小型深85%处水线总长的96%;或从该水线首柱前缘到舵杆中心线之距离,取其大者。有倾斜龙骨的平台,其L沿设计水线量取。1.2.11平台宽度(B)1.2.11.1自升式、单体柱稳式和单体水面式平台——B为沿垂直于纵剖面的直线量取的两舷壳板内侧最大距离。1.2.11.2双体柱稳式和双体水面式平台:(1)总宽BoA一一沿垂直于纵中剖面的直线,从相距最远的两个构件(包括锚架)外侧量取的最大距离。(2)片体间宽B。——两片体纵中剖面之间的距离。(3)片体宽玩——从片体两舷壳板内侧沿平台总宽方向量取的最大距离。1.2.12型深(D)1.2.12.1自升式平台和水面式平台——D为中横剖面处,从型基线量至干舷甲板梁上边缘的最小距离。自升式平台的中横剖面指垂直于中纵剖面和型基面且通过—2L处的剖面。1.2.12.2柱稳式平台——D为中横剖面上,从型基线量至下壳体最上层连续甲板梁上边缘的最小距离。1.2.13风雨密风雨密指在任何海况下,水都不能渗入平台。1.2.1.4水密水密是指当压强达到周围结构的设计水压时,仍可防止水从任何方向通过这些结构的能力。1.2.15进水指水通过不能关闭成水密或风雨密,但符合完整稳性或破舱稳性衡准要求的开口或由于作业要求而必须保持开敞的开口流入平台浮力结构之内。1.2.16.l临时锚泊设备临时锚泊设备包括锚、锚链和锚机等。该设备不宜在作业时使用,而只在迁航、移位、在港口或在遮蔽海域中锚泊时使用,并以平台承受中等程度环境载荷进行考虑。1.2.17定位锚泊设备定位锚泊设备系统为保持平台的固定位置,使之在预定作业过程中的移动不超出规定的限度,从而能在预定的海况和气候下防止平台出现漂移。1.2.18新建海上移动平台新建海上移动平台指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以后开工建造的海上移动平台。1.2.19现有海上移动平台现有海上移动平台指非新建海上移动平台。1.2.20遮蔽水域遮蔽水域系指沿海航区内,遮蔽条件较好,波浪较小,且岛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0nmile者,但在台湾海峡沿岸海域内上述距离减半。1.2.21验船师代表我国政府对海上平台执行监督检验任务的本局或由本局正式授权的验船人员。1.3检验1.3.1一般要求1.3.1.1凡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海上移动平台,均应向本局提出申请,并按《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进行法定检验。1.3.1.2上述检验应由本局的验船师执行。但本局可将上述检验委托给为此目的而指定的验船师或中国船级社等组织。不论哪种情况,本局应充分保证上述检验的全面和有效。1.3.1.3对要求获得或已经获得中国船级社入级证书的海上移动平台,按《法规》和本《规则》规定所进行的各种检验可以适当简化,其中部分检验可结合入级检验和保持平台级的各种检验一并进行。1.3.1.4未经本局许可,对于检验过的结构、设备,装置、布置或材料,不得作重大变更,但为维修或保养目的而直接更换这种设备或装置可除外。1.3.1.5本《规则》规定的各种检验,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检验费及其他必须的费用。1.3.1.6为顺利和及时地进行各种检验,申请人应提供适当的检验条件,包括往返检验地点的交通工具及其他方便。1.3.2法定检验种类海上移动平台应经受下述法定检验;1.3.2.1安全检验,包括:(1)初次检验;(2)年度检验;(3)期间检验;(4)定期检验;(5)坞内检验;(6)循环检验;(7)附加检验。1.3.2.2吨位丈量;1.3.2.3载重线检验;1.3.2.4防止污染检验;1.3.2.5起重设备检验;1.3.2.6拖航检验。1.3.3初次检验1.3.3.1在平台投入营运前或在首次签发本《规则》所要求的证书之前应进行初次检验。1.3.3.2初次检验应包括平台结构、安全设备和其他设备装置、布置和材料的全面检验。这种检验应保证平台的结构、设备、装置、布置和材料完全符合本《规则》的相应规定。1.3.3.3平台在开工建造之前,应将下列图纸资料一式四份提交本局审查:(1)船体部分见表1.3.3.3的规定。(2)机械设备部分:*①机械设备说明书和布置图;*②下列管系布置图和原理图:起动空气管系燃油管系滑油管系燃油加热管系舵机、锚机和水密门等液压控制管系压载管系舱底排水管系锅炉给水系统蒸汽管系排气管系;③锅炉和受压容器总布置图,④舵机和锚机图;⑤轴系布置图;*⑥自升式钻井船的升降装置,升降、锁销和控制系统升降机构总图液压管路布置图齿轮传动装置结构图升降装置计算书;*⑦泥浆与固井用水泥管系布置图;⑧试油系统布置图;序号图纸资料名称自升半潜坐底船式驳船·1平台主体及设备说明书(自升式平台应包括桩腿设计说明;半潜式和坐底式应包括立柱和支撑件的设计说明)√√√√√·2布置总图√√√√√·3环境条件资料(包括系泊力、大气和海水温度及结冰对结构和稳性的影响)√√√√√·4甲板载荷说明书或图(包括起重机回转时产生的力矩及各种状态的固定和可变载荷一览表)。√√√√√·5基本结构图(包括纵剖面图、甲板图和底部结构图)√√√√√6主要横剖面图√√√√√·7油密及水密舱壁图√√√√√8外板展开图√√√9首结构与尾结构图√√√√·10平台主体的井区结构图√√√√√11井架基座强度计算书√√√√√·12甲板室和上层建筑结构图√√√√√·13居住舱室布置总图√√√√√14直升飞机甲板结构图及强度计算书√√√√15机座图√√√√√·16桩腿结构图√·17桩靴或底部沉垫结构图√18主体和桩腿强度计算书√·19立柱、斜撑和撑杆结构图√√20主机和锅炉基座结构图√√21轴架和推力轴承座结构图√√22舵设备布置图、舵杆和舵柄(扇)结构图及强度计算书√√23螺旋桨图及强度计算书√√24总纵强度计算书√√·25居住舱室照明、通风、取暖、卫生设备、通道、出入口及应急逃生口等的布置图√√√√√26建造程序和焊接工艺说明书(包括焊接方案、质量控制和无损探伤部位及程序)√√√√√27拖力眼板结构图及强度计算书√√√√·28各种不同工况(包括拖航)的完整稳性和破舱稳性计算书√√√√√·29沉垫或桩靴坐底时抗倾覆能力计算书√√·30沉、浮稳性计算书√·31甲板及上层建筑葛忠开口为之及水密关闭装置图√√√√√·32干舷计算书和载重线标志图√√√·33水密舱布置图√√√√√·34锚泊和系泊设备布置图√√√*⑨直升机加油管系布置图及安全措施详细说明,⑩以天然气和净化原油为燃料的锅炉管系布置图及安全措施详细说明。⑨以天然气和净化原油为燃料的原动机图及安全措施详细说明。(3)电气设备部分。*①电气说明书(备查);*②电力负荷估算书;⑨短路电流计算书;④应急蓄电池组(包括临时应急蓄电池组)容量计算书;*⑤主配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包括电力推进装置配电板(若设有时)原理图和外视图;*⑥应急配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⑦应急蓄电池充放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⑧电力推进装置电路(包括主电路、操纵控制和信号电路)原理图和操纵台面板布置图;*⑨电力系统图(包括电缆型号、截面积、电流定额及其保护电器的定额);*⑩电气设备布置图;*@主照明、应急照明和I临时应急照明系统图;*⑧内部通信系统图(包括舵角指示器、推进轴转速指示器、广播、传令钟、电话和轮机员呼叫等);*⑩报警信号系统图(包括探火和失火报警、二氧化碳和卤代烃灭火剂施放预告报警、通用报警、冷库误关报酱以及水密门关闭报警等);⑩主干电缆布置图;*⑩危险区域划分图及其中的设备布置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