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办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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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鄂卫办发〔2011〕161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确定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的县(市、区),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湖北全民行动”、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及疾控工作强基工程示范县(市、区)等,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疾控慢病便函〔2011〕6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湖北全民行动”、疾控工作强基工程示范县(市、区)以及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工作,特制定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全省覆盖率达到50%。2、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的负责人(卫生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骨干)接受培训的比例达100%。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组织推广至少一种成熟的专项技术指导方案、至少一种成熟的技术指南,开发推广一种技术支持工具。4、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至少8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100人。5、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食堂(餐厅)创建。6、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开展“健康宣传栏”、“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形式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7、选取4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每个点至少150人。8.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对活动过程评价所需资料进行收集和上报,完成效果评价,提供居民使用盐的摄入量、核心膳食指标及身体活动水平等信息。二、工作范围全省以市、州为单位,要有不少于50%的县(是、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工作内容(一)在全省50%县(市、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1、各市州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县(市、区)分配表,确定工作县(市、区)报省行动办备案。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县(市、区)2011年底前启动并上报有关材料。申报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湖北”示范区、“疾控工作强基工程”示范区的县(市、区),必须启动并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2、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县(市、区),可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开会贯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核心内容,安排工作计划,有条件的,可举行专门的行动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还可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等活动结合进行启动宣传。3、按照工作规范要求,收集和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和图文证据,以备考核。(二)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技能1、省行动办负责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市、区)行动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各市、州及县(市、区)根据情况组织开展辖区二级培训。2、培训内容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核心信息。⑵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⑶相关技术指南(如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成人身体活动指南和成人超重肥胖指南、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等)。⑷专项技术指导方案(如减盐、示范食堂、快乐10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⑸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方案。(三)组织推广成熟的专项技术指导方案由省行动办组织在所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市、区)推广《减盐技术指导方案》、《示范食堂创建指导方案》、《“快乐10分钟”活动技术方案》、《全面无烟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创建指导方案》(以上相关技术材料已公开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网站)各县(市、区)根据不同情况,结合实际,选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指导方案进行推广。各项目市县区可结合“健康湖北”的“全面无烟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创建指导方案”、“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湖北全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广《“快乐10分钟”活动技术方案》、《全面无烟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创建指导方案》等。(四)组织推广成熟的技术指南由省行动办组织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县(市、区)推广《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成人身体活动指南》、《成人超重肥胖指南》、《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县(市、区)可结合“健康湖北”中“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的发放要求,推广《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也可结合当地情况,增选其它技术指南进行推广。(五)开发与推广技术支持工具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县(市、区)围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和技能,结合“健康湖北”中“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内含一把控盐勺、一个限油壶)的发放要求,推广技术支持工具。也可结合本地特点,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支持工具,并结合主题宣传活动进行推广。(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意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县(市、区)疾控机构和/或健康教育机构依托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全民健身日(8月8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全国爱牙日(9月20日)、全国高血压日(10月8日)、世界糖尿病日(11月14日)等选择活动主题,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及行动核心信息。行动覆盖县区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至少8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100人。同时,也要结合医改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的实施,向社区居民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及行动核心信息。(七)开展示范创建和支持性环境建设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县(市、区)要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食堂(餐厅)创建各一个,可结合“健康湖北”示范区开展创建活动。各地应积极扩展示范创建工作内容,创新形式,开展示范学校、示范超市、示范家庭等创建活动。省市行动办组织开展对示范创建的考评。2、开展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县区,每年创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等各2个以上。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县(市、区)要结合“健康湖北”全民行动,积极推进“健康宣传栏”、“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形式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八)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省行动办组织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重点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试行。选择4个市县(市、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在选取的每个市县区培训至少150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提供指导工具,在社区人群中开展同伴教育,广泛传播知识、技能和适用工具,提高居民健康行为能力。(九)全程评估与效果评价由省行动办分别抽取一个启动县区和一个未启动县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每个县区调查500人。以了解效果核心指标的现况,评估实施效果。四、各级职责(一)省行动办1、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及各种具体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2、开展省级技术培训与指导,组织推广成熟的专项技术指导方案与技术指南。3、制定省级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组织开展示范县(市、区)创建省级考评验收。4、组织在慢性病综防示范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5、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6、每季度收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工作进度表。定期开展过程评估,对照主要项目内容,了解各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开展的情况。(二)市、州行动办1、制定市州级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开展市级技术培训与指导,组织推广1~2项成熟的专项技术指导方案与技术指南。3、按照省级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市级考评验收,并及时向省行动办推荐示范创建成果。4、协助省行动办在慢性病综防示范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5、协助省行动办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6、每季度收集辖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工作进度表,分别于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报省行动办。(三)县(市、区)行动办1、全面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接受省市级技术培训,至少推广一种专项技术指导方案、一种技术指南、一种技术支持工具。3、结合“健康湖北”,开展创建活动与支持性环境建设。至少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食堂(餐厅)创建各一个,鼓励创新,扩大创建范围与形式。积极推进“健康宣传栏”、“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形式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健康氛围。4、依托各类健康宣传日选择活动主题,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及行动核心信息。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至少8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100人。5、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地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地区,按照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和调查工作。6、每季度填报辖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度表,分别于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市州行动办。五、保障措施(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成立领导小组,下设行动办公室,负责创建的具体组织工作。(二)各级行动办要加强技术指导与工作督导,开展技术培训、推广适宜技术、组织考核验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奖优罚劣。(三)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工作实施经费,开展多部门合作,多方筹措经费,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六、行动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工作启动阶段(2011年9月~12月)1、2011年9月:印发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1~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各市、州制定市、州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并报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市、区)名单。2、2011年10~12月:开展省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技术培训;推广各类专项技术指导方案、技术指南及支持性工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各类宣传活动。(二)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1~6月)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支持性环境建设;进一步推广各类技术指导方案、技术指南及支持性工具;结合健康宣传日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三)工作总结及评估阶段(2012年7~12月)继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总结亮点及创新点,评估活动实施效果,示范创建工作评比。适时召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现场推进会。七、省级项目办联系方式联系人:任世成(电子邮箱:591673442@qq.com)龚勋(电子邮箱:515125596@qq.com)联系电话:027—87652243邮政编码:430070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湖北省疾控中心慢病所附件:1、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县(市、区)分配表2、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进度季报表主题词:健康生活方式方案通知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2011年9月14日印发拟稿:张效武校对王棠共印15份附件1: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县(市、区)分配表市州名称已启动的行动县区数须新启动的行动县区数(至少)武汉市14黄石市12十堰市13宜昌市14襄樊市13鄂州市1/荆门市12孝感市12荆州市13黄冈市14咸宁市12随州市2/恩施州13潜江1/天门1/仙桃1/神农架1/小计1832合计50(至少)附件2:市(州)季度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进度季报表(市州)培训示范创建数室外支持性环境创建数健康日活动成熟指南推广成熟技术方案推广支持工具推广市县区下发文件和方案数次数累计培训人数小计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其他示范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墙报宣传栏其他次数发放宣传资料数发放工具套数指南推广种类数指南资料发放份数方案推广种类数推广范围(人数/单位数)工具推广种类数工具发放套数各类媒体宣传累计次数填报单位盖章: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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