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设立公司协议书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乌鲁木齐市合资设立新疆手机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公司形式: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新疆手机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甲乙丁四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网站开发、软件开发、网络销售等。3、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乌鲁木齐市,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甲方提供,注册地址产生的费用由四方共同承担。4、合资公司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协商续期事宜。二、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以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1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乙方以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1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丙方以人民币出资,前期出资金额5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20%;丁方以技术及物资入股,持有合资公司股权20%;本协议签订后7天内支付至为合资公司开设的账户内。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工作范围:1、丙方负责公司预装软件人员的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分配。2、丁方负责软件技术部门的全局工作,包括软件技术支持、新疆手机网网站运营和新项目的技术支持等。四、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方式:1、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据各自优势选择及决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金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丁四方按照30%:30%:20%:20%的比例进行分配。2、利润分配时间为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经三方协商同意,可另行决定利润分配时间。3、甲、乙、丙、丁四方在决定及经营管理各自负责的项目过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部门的监督。五、各方其他权利义务:1、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2、各方应按时缴纳出资。3、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及承担亏损。4、各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六、合同的终止:(一)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1、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合资公司的设立未能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2、合资公司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营业.4、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二)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千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他方。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九、本协议书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丁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