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购房协议书甲方:苏宏祥关系:夫妻身份证:杨红梅身份证:乙方:冯春花身份证: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河北省大厂县潮白河孔雀城五期香醍园.清泉园0004幢01单元1703号房,总价款¥736748元人民币(含2万元团购费),购房合同面积为83.43平方米。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368374元人民币,乙方出资368374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各出资总房款的50%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四、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五、房地产权证登记是在甲方名下,甲方在此郑重承诺本协议50%产权归属乙方所有,产权证由乙方保管。六、由共同购买房产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维修基金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物业装修费)。七、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房产份额。八、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九、房地产权证署名为甲方,按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房产,但实际为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故甲方(夫妻二人)共占此房产份额的50%。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双方见证人:身份证: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