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项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西本新干线溧阳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二○一三年十二月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1/36页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西本新干线溧阳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江苏和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项目2.工程地点: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8号3.工程内容: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项目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道路等。总建筑面积8998㎡,(其中地上为4818㎡,地下4180㎡)。4.施工图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5.工程监理单位:溧阳市建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1.施工总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土建、机电安装预埋管线、室外场地道路、雨污水管道等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等所含内容。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设备和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的施工总承包方式。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暂定为2013年12月30日(以承包人的开工报告且发包人书面同意为准)竣工日期:暂定为2014年12月5日主体结构封顶日期:2014年6月2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40个日历天(含其它专业分包)。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2/36页双方在此约定:总包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在合同工期内竣工,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发包人书面同意延期外,其他任何因素(如分包单位施工进度影响、指定分包单位施工进度影响及外配套施工单位因总包协调配合不到位等)影响进度工期延误均不予以顺延,总包单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万分之二罚款,发包方可直接从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总包单位对此不得有异议。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相关政府部门对质量有具体相关要求,承包人须达到其要求。五、合同价款1.合同暂定金额:¥29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2.本工程最终造价,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审定。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3/36页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12月10日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西本新干线溧阳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4/36页二、通用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的“通用条款”(略),该示范文本在本合同中称为“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同本合同通用条款。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同本合同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只使用汉语。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国家、溧阳市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溧阳市有关标准、规范。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在开工前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四套施工图蓝图。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孙焰职务:发包人代表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5/36页职权:代表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的现场协调,质量监督,进度控制、督察监理单位的工作,工程各项款项请款及支付。5.3.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周仁保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量的计量、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协调,工程进度款项支付审核及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内容。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姓名:翟国平职务:承包人项目经理职权:接受承包人法人代表授权,在现场执行合同,并授权处理合同未及事宜,且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天。7.4.承包人不允许更换已定的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影响造成的损失。7.5.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并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协商后7日内必须更换到位,如不能更换到位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以发包人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为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3天将施工所需的临水、临电、电讯接至红线内,承包人应自配管线及计量表具。(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及地下管线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好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类证件。(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交验。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满足工程进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6/36页度要求。(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满足发包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要求。(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满足国家、溧阳市有关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4)承包人向发包人、工程监理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内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相关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如由承包人施工不当或因红线内施工导致红线外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溧阳市文明施工要求,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9.3.发包人保留对其余部分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绝对权利。发包人行使该权利时,并不解除承包人对本工程提供基本措施服务及承包人对分包单位及/或市政部门及/或政府部门进行配合与协调管理的职责。9.4.承包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发包人自行分包的独立承包工程的分包单位及指定材料供应商联系,并提供施工条件、施工设施及统筹工作等均纳入总承包的协调、管理范围内直至工程全面竣工调试、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签订合同并完成图纸会审后7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施工方案提交7天内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原通用条款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但相关费用不增加。13.工期延误13.3.承包人在通用条款13.1.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未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7/36页报告,视为工期不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溧阳市有关规范、规定执行。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安排合理的施工时间,做好防盗,防尘噪音和安全措施,及时听取周边处理民众意见,改进施工办法,协调好相邻单位和人员的关系,并承担安全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溧阳市政府发布的《溧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发包人保留缓付工程款的权利至整改完成有关部门检查通过。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安全员,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有足够的警卫人员,以确保工地安全和已完工程的完好。如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有具体相关要求,承包人须达到其要求,且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与调整本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为:¥29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23.1.本合同为可调价款合同,具体决(结)算按照以下约定执行。23.1.1.以08清单计价规范、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和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2009年费用定额》等相关计价文件,按计价程序,套用定额子目,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合价后,再计算规费、税金。工程总造价下浮5%;其中室外管网及雨污水工程造价下浮12%。23.1.2.本工程按二类工程取费计算。其中:1)大底板及大底板以前人工费详见附件2(人工单价表)。大底板以后的人工费按施工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8/36页期内相关文件规定的算术平均值执行。2)机械台班单价,按江苏省机械台班定额及相关规定执行。3)材料取定:除甲供材料及甲指乙供材料外,其他三材及地方材料均根据常州市的材料信息价正刊公布的市场信息价(只取总站信息价,供应商价格除外)信息价,材料价格按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自然月的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施工期内)进入结算,其中商品砼按主体施工期间自然月的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进入结算,进结算后参与总价下浮。凡江苏省材料信息正刊(总站信息价)上没有的土木工程材料价格及所有的安装未计价材料均需报发包人确认价格后进入结算(参与总价下浮)。23.1.3.措施项目费1)措施费计算按《江苏省2009年费用定额》执行,即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其中:序号内容建筑安装1夜间施工增加费0.10%0.10%2雨季施工增加费0.15%0.10%3临时设施费2.20%1.00%4检验试验费0.20%0.15%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5%0.05%2)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与实际相符的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实计算。3)模板按《计价表》中的砼含模量折算。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的规定,本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如下表(按获市级文明工地考虑)。未经考评的项目,不得计取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竣工结算时上述费用根据核定结果调整。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基本费率(%)现场考评费率(%)奖励费率(%)1土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10.6--2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2.21.10.43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0.80.40.2天目湖贵宾会馆重建施工总承包合同第9/36页5)如施工需要降水,具体根据开挖实际情况,按确定的降水专项方案施工,以发包人书面核价结算。23.1.4.施工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相关文件调整,按规定调整。23.1.5.环保排污费:暂以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市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工程排污费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23.1.6.社会保障费:土建费率为3%,土石方费率为1.2%,安装费率为2.2%。23.1.7.住房公积金:土建费率为0.5%,土石方费率为0.22%,安装费率为0.38%。23.1.8.税金:3.477%。23.1.9.按江苏09费用定额计取。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备注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