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安全案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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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厂安全案例学习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开心上班来安全回家去意识决定行为,安全意识的不足往往会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出现,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因此,通过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的培养与提升显得尤为重要。主讲:黎源案例一•2010年5月21日1:00,由于CS3操作工在开车时未将3#飞剪复位到自动,造成钢冲顶,冷床尾部的弯钢无法到达输出地辊内(正常情况下倍尺不会摆在此位置,有部分排钢链、移钢小车未安装),1:20精整大冷床值守工杨勇军、彭洪强(今年2月份新入员工)一同到冷床尾部处理时,杨勇军踩在一根不能站稳脚的排钢链支架上,由于踩滑身体倾倒,右手接触到旁边正常运转的排钢链下面被链条辗伤,造成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毁损伤。•22日8:40,生产科组织轧钢四大班人员在厂会议室召开了事故追查分析会(生产部安全科颜强同志参加)。•一、事故原因1.夜四班开车第一支钢就因CS3操作工的失误而造成冲顶,给下工序作业人员造成不必要劳动,也多增加了一个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的机会,应承担一定的责任。2.杨勇军刀冷床尾段准备用手把弯钢甩在输出地辊时,安全意识不强,未意识到脚踩位置如摔倒可能会造成的危险性后果,认为是小事一桩,举手之劳即可完成,作为一名老员工应负主要责任。3.一同在处理的彭洪强在事后写的受伤经过中说到自己站的位置非常安全,而杨勇军站的位置是站不稳脚的,没有及时提醒对方,工作中没有起到互保作用,应承担一定的责任。4.设备科和维修工段从硬件上没有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尾段输出地辊盖板长期不能全部恢复,给安全事件埋下隐患。二、事故整改措施1.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在事故分析会上,检查了精整四班安全会,班前会记录,有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学习记录,但现场抽问很不理想,轧钢工段四个大班要连续一个星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文件,之后抽考安全问题,回答不上或不正确的每人每次考核50元。2.督查科近期检查重点放在精整区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CS3操作台要两人共同确认后方可轧钢,凡因人为原因造成钢冲顶,每人每次考核100元。4.设备科、维修工段在本月内完成对尾段地辊盖板复位,并要及时增加照明灯。三、事故处理1.厂安全员黎源负安全管理责任:考核200元。2.轧钢工段2010年轻伤指标已超(厂核定为2个名额),且在安全生产月内。考核段长廖爱进400元,副段长张锐300元,段长助理贾永东200元。轧钢四班大班长陈彦负当班安全管理责任:考核200元;CS3主操工李波工作责任心不强考核100元;精整班张志强负直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考核200元;安全员杨方忠组织安全学习不到位考核100元;受伤者杨勇军作为老员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负事故主要责任,考核400元;彭洪强没有做好互保作用,但考虑到时新进员工考核50元。案例二2012年2月8日9:02分,轧钢厂二工区早班生产第一支钢时在加速辊道处堵钢,电、钳工发现加速辊道内堵有一块3#飞剪刀片,在处理时一铁屑飞溅入电工谢松儒右眼,因德胜医院、沙湾区人民医院无法医治,送乐山急救中心动手术治疗。事故原因分析事发后经安全环保科调查,此事故由一起生产设备事故所引起,8点时3#飞剪上刀片断(原因由设备科调查),钢冲顶,停止生产后钳工更换刀片,9:02开轧走第一支钢时在加速辊道内堵钢,经电、钳工检查发现加速辊道内堵有一小块3#飞剪刀片,这说明维修人员未对3#飞剪刀片断片的去向进行仔细检查。钳工在处理被卡的刀片时用榔头猛力敲打,产生部分小铁屑,导致一铁屑飞溅入电工谢松儒右眼,送乐山急救中心手术治疗。二、预防措施今后3#飞剪刀片断,要对断片去向仔细检查,防止带入加速辊道或其他区域而发生生产事故。对硬、脆钢件要割断,不能用锤子、榔头用力敲打,防止产生铁屑到处飞溅伤人。员工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不同的工作环境可能会造成的危险、危害要采取防范措施。三、事故处理根据2011年制定的轧钢厂安全及环境考核办法以及安全调度会精神,处罚如下:生产副厂长彭方明负领导责任,处罚100元;厂办主任陈庆阳负管理责任,处罚100元;维修工段长彭金权负管理责任,处罚100元;维修副段长詹烈松(主管电工班)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处罚100元;生产科长王建均负管理责任,处罚50元;安全环保科长黎源,副科长毋康林负安全管理责任,各处罚100元;调度长张锐负现场管理责任,处罚50元;值班调度陈彦负现场直接管理责任,处罚50元;电、钳班长童志刚、冯大江负现场管理责任,各处罚50元;10.钳工陈建平用铁锤猛力敲打刀片,产生铁屑,对危险源认识不够,导致本次事故发生,处罚50元;11.电工谢松儒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差,处罚50元。案例三2012年3月8日19:30,一工区精整二班剔废工李乐训在5#太小冷床剔废时,被一弹起的短节钢划伤左眼眼角,送沙湾人民医院缝针治疗,并住院观察。事后厂安全环保科同轧机工段进行了调查,当时剔废工鲁志军站在小冷床上发现二段链条上有三根尾材,在剔甩第二根尾材时另一端的钢头弹起划伤对面的剔废工李乐训的左眼角。本次事故再次证实员工在生产中安全意识淡薄,互保对子及“四个相互”没有发挥作用,“三不伤害”工作没有落实到实处。预防措施:剔废时两边的剔废工必须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照顾、相互监督、相互保证。正常剔废时短尺往自己边拉回200mm再剔甩,两边的剔废工需错开。处罚如下:安全环保科长黎源负全厂安全管理责任,处罚100元;科长助理毋康林处罚50元;值班调度谢静负安全管理责任处罚50元。轧钢工段副段长王银全(主持工作)负工段安全管理责任,处罚100元;副段长贾永东处罚50元。班长甘明英负本班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处罚100元。剔废工鲁志军、李乐训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在同岗位没有做好“四个相互”工作,各处罚50元。请厂办在3月份经济责任制考核时兑现。案例四2012年4月25日10:00,一工区维修工段钳工毛嘉在更换650吨剪机制动器背板时因起吊的圆丝突然断裂,制动器总成倒下,压伤毛嘉的右脚背,经德胜医院检查,右脚大拇指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事后厂安全环保科会同维修工段进行了调查,当时王德明和毛嘉在更换制动摩擦片、气囊、锌基背板、背板螺栓时,需把制动器总成拆卸下来才能进行更换,在拆卸过程中因间隙小不方便于钢丝绳或ø6的盘圆起吊,只能用8#圆丝起吊,在卸起吊到剪机旁更换最下面的一件螺栓时,因在地面不好更换,便用行车起吊离地面200mm—300mm高时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所起吊的8#圆丝突然断裂,制动器总成倒下,压在毛嘉的右脚上,造成毛嘉拇指骨折。预防措施:起吊物件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圆丝,违者按违规处理。处罚如下:1、安全环保科长黎源负全厂安全管理责任,处罚100元;科长助理毋康林处罚50元;值班调度胡兴华负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处罚50元。2、维修工段本年度的轻伤指标已超,按照2012年轧钢厂安全环保及文明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工段长彭金权负工段安全管理责任,处罚200元;段长助理兼钳工班班长巫俊忠负本班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处罚200元。3、副班长王德明没做好互保对子作用,处罚200元。4、钳工毛嘉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处罚200元。案例五2012年8月16日13:50,轧钢厂加热工段员工陈俊文在二工区加热炉检修时,右手被炉料搅拌机碾伤,造成右手小指伸指肌腱断裂、小指皮肤撕脱,送德胜医院住院治疗。事故原因分析事后经厂安全环保科调查,此事故完全由陈俊文个人造成,当时炉料浇注已完成,搅拌机正在清理残余炉料,站在搅拌机旁的陈俊文无事可干,玩耍时先用炉料捏制的小球,小球落在运转的搅拌机口,陈俊文用右手去捡,导致小指卡在刮板与搅拌机底板间,站在另一旁的加热工段员工黄岭见状,立即关掉搅拌机电源。事故造成陈俊文右手小指肌腱断裂、小指皮肤撕脱,及时送德胜医院住院治疗。预防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对运转的设备,需有专人监护看管。事故处罚根据2011年制定的轧钢厂安全及环境管理考核办法,处罚如下;安全环保科长黎源负安全监管责任,处罚100元;科长助理毋康林负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处罚50元。加热工段长吴亚东负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处罚100元。值班调度王盛负现场安全监管责任,处罚50元。加热班长吴卫东负现场管理责任,处罚100元。受伤者陈俊文安全意识非常淡薄,没有在干活时受伤,而是在玩耍时受伤,加重处罚300元。根据陈俊文平时工作表现,其伤愈后到安全环保科学习安全知识三天,再根据其认识态度,厂办安排工作。案例六2012年11月5日10:00,轧钢厂一工区加热工段开赶钢机的员工黄平在热送线回转台处理弯钢时,不慎踩滑摔倒,造成左足粉碎性骨折,送德胜医院住院治疗。事故原因分析事发后经厂安全环保科调查,当日上午炼钢换中包时往热送线赶了几根尾坯,当时因轧线飞钢没有及时送过来,尾坯很快就弯了。生产正常后,有一根弯钢送到回转台处掉在地辊外面,班长朱建强在处理时叫黄平拿跟撬棍帮拗一下,黄平在拿撬棍时不慎踩滑,从回转台的辊道上掉入下面的坑内,造成左足跟粉碎性骨折。此事件是因黄平自我保护意识差,不知道自己处于怎样的安全状态及互保没做好造成。预防措施:工段、班组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自保意识,特别是新进员工,针对各作业区的特点,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确实做好互保联保工作。热送线的钢坯不能停留太久,要及时送过来用行车吊。事件处罚厂安全环保科长黎源负全厂安全管理责任,处罚100元;科长助理毋康林处罚50元;值班调度杨柳处罚50元。加热工段本年度轻伤指标已超,按照2012年轧钢厂安全环保及文明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加热工段长吴亚东负工段安全管理责任,处罚200元;班长朱建强负安全管理及互保互联责任,处罚200元;受伤者黄平安全意识淡薄,自保太差,处罚200元。案例七•2012年12月7日23:59.轧钢厂一工区行车工李雪梅从8#行车下楼梯在而平台处摔下地面(实测高度6.3米),造成左手4处骨折,腰椎爆裂性骨折,送德胜医院后当日专华西医院治疗。–事故原因分析•事发后由分厂安全环保科主持召开了事故分析会(安全环保部长饶梁洪、彭方明、陈庆阳、巫俊忠行车班参加),据查实事发处的安全护栏有缺损。安全环保科在日常隐患排查时不彻底、漏查,行车班员、组长及班长早知此处护栏已损坏,但未及时上报联系处理。特别是一区行车班班长朱勤建在事发前曾发现去处理时,听从了取链工、装卸工的意见,钢材堆垛高,要经过此处搭木板到钢材上去,结果此处缺损的护栏未处理。事发当晚李雪梅下楼梯不慎绊倒,恰巧从此处掉下地面。护栏的缺损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预防措施事发后安全环保科安排维修及时处理好此处的护栏,对行车、楼梯、护栏等涉及高空的设施进行彻底排查、治理。中夜班造成的安全设施损坏,要及时上报当班调度,调度及时安排维修处理,安全设施整改严禁过夜。结合公司、分厂3个月“零隐患、零事故、零违章”活动实施方案,安全环保科、各工段要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事件处理按照轧钢厂2012年安全环保及文明生产考核设施细则第5款的规定和公司为期3个月“零隐患、零事故、零违章”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罚:厂长李峨永负全厂安全第一责任,处罚1000元。主管生产副厂长彭方明负全厂安全管理责任,处罚1000元。厂安全环保科长黎源负全厂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处罚800元,降级使用三个月以观后效;科长助理毋康林处罚500元;值班调度杨柳处罚300元。一区班长朱勤建负一区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处罚800元,撤销班长职务;行车一组长赵蓉负直接安全责任,撤销组长职务,处罚300元。案例八2013年1月26日13:30,轧钢厂一工区4#行车在成品跨吊钢材入库时,因跳闸导致行车无法控制撞向8#行车,较大的冲击力使8#行车驾驶室内的操作工张学容感觉胸部疼痛,送德胜医院住院检查观察两天后,诊断为胰腺挫伤,胆囊炎,住院治疗。事故原因分析行车在运行中跳闸发生行车之间相撞事件轧钢厂一直存在这个问题,每台行车两边的缓冲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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