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乙方代表:-1-合同编号:××项目××号桥梁下部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为加快(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名称:桥梁基础及下部工程。2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3承包内容(本条可根据具体的承包内容进一步细化或调整)3.1钻孔桩基础:包括探坑刨验;钢护筒制作、埋设、拆除;钻机拆除、移位、就位拼装、钻进;挖泥浆池、浆泥净化处理、泥浆的外运和销纳;钢筋笼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清孔、验孔、钻机配合下钢筋笼;声测管埋设;安拆封孔设备、砼灌注,拆洗导管;以及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的技术管理、质检等需配合的所有操作过程。3.2挖孔桩基础:包括桩孔土石方开挖、通风、安全防护、运输、灌注护壁、钢筋笼加工制作及绑扎(焊接)成型、配合下钢筋笼、声测管埋设、灌注桩身砼等全过程。3.3明挖基础及承台:包括挖基、回填、基坑抽水及防护、余土外运;凿除桩头(本句内容可根据现场实际放入桩基础施工中);安拆模板、脚手架搭拆;钢筋绑扎(焊接)成型;散热管及预埋件埋设;砼灌注、养生等。3.4墩台身:包括安拆模板、脚手架搭拆;钢筋绑扎(焊接)成型;散热管及预埋件埋设;砼灌注、养生等。3.5附属工程:包括缺口及锥体填土;附属圬工挖基、回填、砌筑、养生、勾缝等。3.6关于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度(不计息)。5承包方式及价款以:采用劳务承包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甲方代表:乙方代表:-2-写)。5.1工程数量及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本合同对桥梁基础及下部工程作业的工费、材料费(火工品以外的甲供材料费除外)、机使费以及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3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费用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5.2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并向甲方出示已缴纳证据。5.3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费、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5.4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名义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最终数量的确定以第6条约定办理。6计量及支付6.1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6.1.1挖基土石方数量以实测原地面、设计断面尺寸和范本计量规则计算确定。6.1.2桩基以乙方完成的经检测合格设计桩长进行计量,虚桩部分不单独计量,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6.1.3明挖基础及承台混凝土、墩台身混凝土、钢筋以设计数量进行计量。6.1.4《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的临时设施,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计量;未单独计列的临时设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不单独计量。6.2依据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和本合同约定单价,以不大于业主对甲方计量为原则对乙方进行计量。6.3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规定返还;其余5%作为安全、环保、民工工资发放等的保证金,末次结算完毕后支付。(均不计息)甲方代表:乙方代表:-3-6.4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7日内,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保留金、甲供材料、垫付款、罚款等)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乙方必须在工地设立独立帐户,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期计量支付款均存入该帐户,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提交银行对帐单,确保计量支付款在本工程专款专用。6.5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6.6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6.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6.8乙方指定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7工期7.1总工期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调配及进度计划要求进行合理有效地组织施工,确保按甲方的生产进度计划实施,不得延误工期。乙方协作工程的施工工期为天。7.2阶段工期总工期内设三个节点,三个节点天数相加等于总工期,第一个节点为天内完成m3,即完成(形象进度);第二节点为天内完成m3,即完成(形象进度);第三个节点为天内完成m3,即完成(形象进度);如业主、监理、项目部提出新的节点工期要求则按调整后的要求执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开工时间:根据甲方要求进场十日内开始计算。竣工日期:从开工时间计算加上乙方协作工程的总工期为竣工日期。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元,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奖款额)元,拖期损失偿金限额为乙方完成工程款的10%。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只有甲方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的不可抗力、甲方过失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7.3甲方为实现总体安排或根据业主要求,有权提前工期,乙方应具备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甲方代表:乙方代表:-4-7.4不管是何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和提前,造成的费用增加均已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承担。8材料供应、结算8.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火工品、钢材、砼外加剂、成品砼等(根据本协议工程所涉及材料和约定增删内容)由甲方按材料设计用量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供应单价及限额比例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一般为甲方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当甲方将甲供材料交货地点改在工地时,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所有权即转到乙方,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指定为本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的领用和签认工作。甲供材料结算日期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火工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项目爆炸品管理办法(文件名)执行。8.1.1火工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材料款根据乙方实际领用数量和附件二中的供应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8.1.2除火工品以外的甲供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材料消耗在设计用量限额以内的部分,不扣除材料款。8.1.3甲供材料按甲方的施工组织安排,消耗控制在设计限额以内的,按照8.1.1条、8.1.2条规定扣除材料款;超出限额的部分,按照合同附件二约定供应单价的倍扣除材料款。(超耗部分扣款单价必须高于市场价)8.1.4甲供材料的正常合理节约部分的权益归乙方所有;非正常节约的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计量并追究乙方责任。8.2挖基开挖出的石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必须将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开挖单价中。8.3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8.4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根据实际情况或讨论确定业务提成比例)的业务费,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5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甲方代表:乙方代表:-5-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8.6施工用水、施工用电8.6.1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水费及管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若甲方统一供应,则水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水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8.6.2施工用电的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由甲方统一架设和安装并承担费用;低压线路由乙方自行架设并承担费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电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乙方应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使用;电费、自备发电机及低压线路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合同单价中。8.7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8.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从甲方料库提取甲供材料。8.9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9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9.1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材料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三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妥善保管、保养,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负责赔偿。乙方指定为本工程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领用人,负责领用、签认及退还工作。(关于墩台身模板:若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则应由甲方设计并代乙方采购,乙方承担费用并拥有产权;或由甲方采购,乙方租用,甲方收取租用费并拥有产权。如合同单价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则甲方应负责采购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拥有产权,但乙方应对模板的非正常损坏负责)9.2除9.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9.3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四《乙方投入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所有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均应接受经理部统一调配,使用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乙方不得另行计算费用;且乙方不得将已进场设备和材料随意调离,确需调离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9.4甲、乙双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9.5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甲方代表:乙方代表:-6-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9.6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9.7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9.6条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则》及周转材料摊销”的规定。10临时设施10.1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10.2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0.3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10.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