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寒假后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各党总支: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新教传[2015]1号《关于寒假前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寒假后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集中教育活动方案》进行教育学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附后,请各单位根据此方案严格执行。特此通知。中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5年1月7日2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寒假后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集中教育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提高践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和能力,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学院党委决定于2015年寒假后面向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集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集中教育主题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二、总体要求(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好此次师生的集中教育活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通过集中教育活动,使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坚决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上来,深挖思想根源,切实增强院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好集中学习,确保集中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确保措施有效,执行有力为确保我院集中教育活动质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寒假后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见附件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针对我院重点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运用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便于师生参与的平台,多开展寓教于乐的各种活动,3切实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提高践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同时加强督查落实,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建立学院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做到执行有力,解决到位。(三)落实责任到人,突出实效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要结合11月4日尔肯江·吐拉洪常委在全疆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前后集中教育活动总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讲到的十个“为什么”,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各党总支按照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到人,督查到位。讲师团成员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教职工学习要严明纪律,明确要求,总结提炼教职工学习中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为学生宣讲教育做好准备;学生集中教育时要把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重点,引导学生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确保集中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学有实效,做到教工人人过关,学生人人过关。(四)要求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全院教职工、学生都要参加此次集中教育。院领导参加所在党总支的集中教育活动,非党员教职工参加所在部门的党总支活动。集中教育学习期间,所有师生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及时进行补课。对因特殊事由不能参加集中教育的教职工,要进行统计备案,在开学后专门安排时间进行学习。三、时间安排1、1月7日15:00(北京时间),院领导、各党总支书记、支委及党政办、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思政部等相关处室在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集中教育安排布署会;2、1月9日—1月15日,七天,教职工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内容课程表见附件3);3、3月2日—3月4日,三天,学生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内容课程表见附件4)。4四、学习内容(一)法律法规教师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学生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师生选学:《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二)有关讲话师生必学: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在2015年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肖开提·依明常委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去宗教极端化工作讲话;尔肯江·吐拉洪常委在2014年全疆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前后集中教育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和总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师生选学:刘延东副总理在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三)有关文件教师必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5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教普法办〔2012〕3号)、《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教党〔2014〕45号)。学生必学:《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教政法〔2014〕4号)。师生选学:《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7〕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四)有关材料师生必学:中央、自治区有关媒体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相关报道、音视频材料、《国家安全法》讲义、近年来师生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五、组织实施(一)教职工学习活动组织1、动员部署。在集中学习前召开动员大会,讲明此次集中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步骤方法等,提高教职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做好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集中学习。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教务处负责准备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学习材料下发各党总支。各党总支做到熟知内容,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既要完成规定动作,也要有自选动作,并根据各总支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如何提炼教职工学习中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做到对学生宣讲取得实效。3、组建讲师团。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组成讲师团,可根据教职工必学和选学内容确定若干专题,由党总支书记及支委带头、全体党员干部参与,每3-5人组成一个专题宣讲小组,轮流负责6本总支七天的宣讲、辅导。要求每天集中学习的每个专题都有主持人、主讲人、记录人、重点发言人。4、举办报告会。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可请专家举办报告会,集中听报告后再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重点发言,要求主题鲜明、结合实际、突出实效。5、组织研讨会。在七天集中学习过程中,以必学和选学的内容为中心明确若干主题,安排专人重点发言,相互交流、集体讨论、共同提高。6、召开座谈会。围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的主题,敞开心扉、开诚布公地谈出自己的认识、感想和困惑,对照查摆自己的思想行为,亮明立场态度,人人表态、人人过关。7、巩固学习成果。每位教职员工在学习结束后都要撰写心得体会,并总结提炼教职工学习中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作为向学生集中教育时的重点,针对学生思想认识中存在的问题困惑予以解答引导,批驳错误观点,澄清模糊认识。学院将选取认识到位、思想深刻、有针对性的学习成果组织开展交流活动,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效果。(二)学生学习活动组织1、动员部署。在集中学习前召开学生动员大会,讲明此次集中教育的意义、目标、步骤,明确要求。2、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确保全覆盖。学院各级领导干部、思政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党员等要深入年级、班级,形成点对点的联系,指导学生学习教育工作的有序、高质量开展。3、专题辅导。学院讲师团要根据学生必学和选学内容确定专题,总结教职工学习时提炼出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实践经验等,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宣讲,党政干部、思政教师、辅导员要7面对面开展教育,针对学生思想认识中存在的问题困惑予以解答引导,批驳错误观点,澄清模糊认识,使集中教育真正实现入耳入脑入心。4、交流提高。以班级或分院(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讨论、交流活动,讲问题困惑,谈认识看法,分享心得体会,人人参与、人人发言、人人提高。六、督查通报为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和实效,督查组将对教职工和学生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进行适时督导检查,并进行全院通报,通报结果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并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整改。七、活动宣传学院党委宣传部做好集中学习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各党总支及时报送教职工集中教育情况,各分院时报送学生集中教育情况,图文信息报党委宣传部24272770@qq.com;学院党委宣传部将集中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活动方案、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以每日简报的形式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经信委等上级部门,活动结束后整理编印集中教育活动全套资料汇编。附件:1、关于成立寒假后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2、关于成立集中教育活动督查组的通知;3、教职工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内容课程表;4、学生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内容课程表;5、学院集中教育活动各党总支联系人名单。8附件1:关于成立寒假后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为确保我院寒假后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集中教育活动质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寒假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通过组织教职工、学生集中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确保学院集中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学有实效。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葛亮、阿不力孜·在依丁(下基层)成员:何迎建、侯笑冬、王立新、郭江、古丽努尔·买买提(挂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主任:何迎建成员:潘新、赵晓蓉、刘刚、陈晓峰、尚新军、任建东、夏东、热合曼·塔力甫、亚力坤·马木提、孙力、陈新华、吐尔逊买买提、李学英、汪建宇、刘连生、王庆玺、周斌、王国强、冯瑞军9附件2:关于成立集中教育活动督查组的通知为确保学院集中教育活动质量和实效,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院集中教育活动督查组,既督查集中教育活动教程及成效,也作为学院长抓不懈的督查长效机制。本次集中教育活动期间,重点督查各党总支、班级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容组织集中教育学习;组织和管理情况如何;取得的学习效果评估等,并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院通报,督促整改,通报结果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依据。作为督查长效机制,每周至少两天检查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后成效情况,形成汇总表,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全院通报,督促整改,通报结果将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督查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何迎建成员:王燕、石常武、赵晓蓉、丰义、杜卫民、卡哈尔·尼亚孜、伊斯拉木·居麦洪、居麦尼牙孜·吾布力艾山、艾孜买提江·阿不力孜。10附件3:教职工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内容课程表日期时间学习内容主讲主持人学习地点参加人员备注1月7日15:00-18:00宣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寒假前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何迎建副书记葛亮院长总部四楼会议室院领导、各党总支书记、支委、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思政部等相关处室集中教育安排布署专题会议(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宣读:学院《关于寒假后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葛亮院长集中教育活动安排部署葛亮院长11日期时间学习内容主讲主持人学习地点参加人员备注1月9日10:00-10:30宣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寒假前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何迎建副书记何迎建副书记南校区礼堂全体教职工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学院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10:30-11:00宣读:学院《关于寒假后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精神”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葛亮院长11:30-12: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党总支自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