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分级诊疗和双相转诊实施方案卫生院的规范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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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76542147卫生院分级诊疗和双相转诊实施方案201X/X/XXXXX卫生院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实施方案为推进我院分级诊疗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我院分级诊疗转诊程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在我院形成“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根据《十堰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逐级转诊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原则上转诊到医保定点医院治疗;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符合下转指征的病例,则转回一级医院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二)上级、同级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原则。认真落实上级、同级别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三)患者自愿原则:我院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二、工作内容:(一)村卫生室:主要接诊一般常见病、[标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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