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文件国测财字[2002]3号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规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保护测绘工程产品生产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财政[2001]94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附件: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家测绘局颁布二○○二年一月(一)说明:1、本价格适用于国内测绘市场上发生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2、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规定,测绘产品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后,其收入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也不再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将其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收支统一核算和管理。3、本价格由地图数字化,地籍测绘和工程测量价格组成,分别按三种困难类别制定相应的价格。4、因特殊要求增减工作内容的其价格按“说明”栏的规定作相应调整。(二)具体收费如下:项目:地籍测绘元/k㎡产品名称计量单位价格主要工作内容说明IIIIII1:2000平方公里182037.48227142.79292223.77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量算,地籍(含宗地)绘制,检查修改,成果整理。不含地籍调查费用。1:1000平方公里204733.62255367.63328166.441:500平方公里227527.11284264.50372196.76元/㎡产品名称计量单位价格主要工作内容说明IIIIII1:2000平方米0.180.220.29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量算,地籍(含宗地)绘制,检查修改,成果整理。不含地籍调查费用。1:1000平方米0.200.260.331:500平方米0.230.2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