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院感有关知识培训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2、透析治疗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3、为防止交叉感染,透析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每次透析结束,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消毒液擦拭。4.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²。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5.血液净化中心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室、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设置复用间。6.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7.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前,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8.血液净化中心、治疗室、复用透析器存放室应安装空气消毒机并定时通风换气,每日2次常规消毒,当日透析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擦洗地面,床头桌用浸泡消毒液的抹布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并定期消毒。如果没有明显的污染区域可应用低浓度消毒剂;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1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机器外部。9.透析患者及家属进入血液净化中心内应换鞋或穿鞋套,普通透析患者与经血源感染的透析患者应分区进行透析治疗,每次透析结束应换下被服,沾有污物随时更换,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限制家属在透析治疗室随意进出血液净化中心。10.有易感染手术透析患者,安置单独病房,专人看管。11.透析前透析患者应查肝炎全项及艾滋病毒,无阳性者透析,若肝炎阳性,HIV阴性,继续透析的危重透析患者给予做CRRT,HIV阳性者通知传染病院转院。新入血液透析患者开始3个月为预防感染窗口期,在隔离间透析,3个月后复查乙型肝炎全项、艾滋病、梅毒抗体,阴性者转入大血透间继续透析,HBsAg阳性透析患者改行腹膜透析或转他院治疗。艾滋病、梅毒抗体阳性透析患者转传染病院,并行院感上报。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12.对长期透析的透析患者应该至少每6个月检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一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13.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肝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查。14.如有透析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乙型肝炎、丙型肝炎阳性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测。15.对于怀疑可能感染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透析患者,如病毒检测阴性,其后13个月应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16.严格医疗物品管理,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无菌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17.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18.严格血液净化中心医疗废物的管理。(1)废弃的消耗品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2)使用过的体外循环装置需有效的密封在不漏水的废物袋或防漏容器中,并送到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地点毁形,并有登记。(3)透析过程中一次性器械应该在1名透析患者使用之后处理掉。非一次性器械应该在透析患者使用后消毒。(4)废弃的针头应放在锐器盒内,注意不宜过满。(5)透析时所有的医疗废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应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19.严格血液净化中心的复用管理使用有可复用标记的透析器进行复用。重复使用透析器应严格判断透析器的类别做到专人专用。最好采用全自动透析器复用机进行透析器的冲洗及消毒处理,并按照复用规范进行管理。避免透析管路的复用。20.血液净化中心的工作人员每年组织体检,重点监测经血源感染的各项指标。必要时注射预防疫苗。21.告知透析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染性疾病,要求透析患者遵守血液净化中心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复用知情同意书。22.建立透析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对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透析患者做明确标识。2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每月对血液净化中心内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透析液、反渗水采样,对血液净化中心的消毒隔离情况进行检测。血液净化中心应保留监测结果,并对异常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并上报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