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困难补助基金使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一、困难补助基金的来源困难补助基金分为本科生困难补助基金和研究生困难补助基金,分别是学校从本科生教育相关事业收入、研究生教育相关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的经费。二、困难补助基金的管理1.学生工作部负责困难补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审批学生的困难补助申请;2.困难补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用于其它支出。三、困难补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不含留学生),因以下原因导致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困难补助: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正常学习、生活难以保障者;2.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3.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4.家庭所在地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5.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四、困难补助基金的发放原则及额度1.困难补助金不得平均发放,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层次发放。原则上每人次最低发放限额500元,最高发放限额5000元。2.具体实施细则(1)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受助情况,原则上补助金额为2000-5000元;(2)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或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受助情况,原则上补助金额为1000-4000元;(3)学生因父母离异、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所在地属老少边穷地—2—区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受助情况,原则上补助金额为1000-3000元;(4)学生家庭所在地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受助情况,原则上补助金额为500-2000元;(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临时生活补助,如无特殊原因,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受助情况,原则上补助金额为500-1000元,每年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6)特殊情况,补助金额超过5000元,需分管校领导批准。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困难补助1.挥霍浪费,有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者;2.弄虚作假,伪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者。六、困难补助基金的使用程序1.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贫困证明、医院治疗证明、死亡证明等),由班级辅导员(导师)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批;2.学生工作部受理学生申请,并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确定补助金额,制作困难补助发放表,委托学校计划财务处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3.若有特殊情况,补助金额超过5000元,学生工作部需将学生相关表格和材料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确定具体补助金额后,制作困难补助发放表,委托学校计划财务处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4.原则上困难补助金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到申请学生本人银行卡,他人不得代领。七、本办法中的学院指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各二级教学单位(含中心、所、书院、实验室等)。八、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九、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3—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本科生)姓名性别学号学院班级电话本学年困难认定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其他申请原因(可另附页)签名:年月日辅导员意见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建议补助元签章:年月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同意补助元签章:年月日—4—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研究生)姓名性别学号学院班级电话本学年困难认定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其他申请原因(可另附页)签名:年月日导师意见签名:年月日辅导员意见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建议补助元签章:年月日学生工作部意见同意补助元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