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七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第一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概述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指交通参与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侵犯公民交通权益的行为。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特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违法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受处罚性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保护的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以及公民的交通权益违法行为必须有客观存在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法人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分类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主体来分,可以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自然人交通违法和法人交通违法两大类。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来分,可以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故意违法行为和过失违法行为两大类。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来分,即按人们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来分,可以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两大类。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来分,可以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危害交通畅通的违法行为、危害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侵犯他人交通权益的违法行为四大类。按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来分,可以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三大类。第二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基本原则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意义教育违法行为人,震慑后继者预防和减少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和人民身心健康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基本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以理服人,以礼待人原则第三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适用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具体量罚规定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处罚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的处罚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不具备责任能力。不足法定责任年龄。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的。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对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一年内因同一种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三、交通安全违法处罚的幅度及适用行为(一)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幅度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处罚的幅度。(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处罚的幅度。(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处罚的幅度。(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适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3月驾驶证,并处200—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6个月驾驶证,并处500—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客、货运车辆超载或客、货混载的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500元罚款;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处500--2,000元罚款;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2,000元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5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处500-2,000元罚款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2,000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适用。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强制保险的处罚适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驾驶拼装、报废的机动车的处罚适用。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其它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其它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第四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权限罚款、暂扣驾驶证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权限。(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拘留的处罚权限。(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收缴机动车、牌证强制排除妨碍扣留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具有被盗抢嫌疑的;机动车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拖移机动车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收缴非法装置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自行车、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加装其他与注册登记项目不符且影响车辆安全的装置的。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吸测试的酒精含量有异议的;一旦经呼吸测试,发现车辆驾驶人酒精含量超过醉酒临界值的;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收缴机动车、牌证非法拼装的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口头告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履行法律手续(交由当事人签名)。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决定程序(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处罚的适用条件有法定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步骤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查明并确定违法事实口头告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制作《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罚款交纳备案(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一般程序适用对象当事人不同意当场处罚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步骤受理、立案书面通知送达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陈述、申辩、复核调查取证告知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执行程序(一)警告的执行程序宣布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送被处罚人所在单位,一份留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罚款的执行程序当场交纳罚款事后收缴缴纳罚款的期限。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的原则。逾期缴纳罚款的制裁措施。(三)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执行程序转交处罚决定的时限。核发地对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的执行。(四)拘留的执行程序法定期限内执行。强制执行。暂缓执行。五、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其他管理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责令改正撤销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许可第五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法律救济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复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复议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诉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诉讼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诉讼的管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案件的起诉和受理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赔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赔偿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与行政处理谢谢!再见

1 / 4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