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1页中国网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中国网通战略发展目标,保持通信网络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先进性,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各省(直辖市)分公司、国际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公司以及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要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量力,分步实施”的建设方针为指导;坚持“综合平衡、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兼顾企业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发展,向有效益、战略性、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倾斜,既要重视新增能力的建设又要重视对原有能力的挖潜改造,对非生产性项目要严格控制。第四条中国网通固定资产投资,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体制。即:(集团)有限公司统筹兼顾全集团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行(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两级管理体制,投资项目按照专业类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2页别和投资性质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制度。第五条中国网通固定资产投资按年度进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应以网络规划和滚动规划为基础,通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保持通信网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先进性。第六条本办法中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指由(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下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度。第七条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指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确定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汇总计划。第八条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是指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的每个具体项目的投资额度。第二章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范围与项目分类第九条凡属于工程建设(包括配线及综合布线项目)、资源购买、以租代购、合资合建或更新改造固定资产的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购置(含20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等,均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一管理范围。以下项目也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一)设备搬迁、线路大修迁改、房屋改造等项目。(二)单位成本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第十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内容包括网络规划、投资预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工程实施等。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3页第十一条中国网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性质分为语音工程、数据工程、传输网工程、管线及杆路、支撑网及系统、局房及配套、宽带接入工程、无线市话、新技术新业务商用项目和其它项目等十大类。第十二条中国网通固定资产投资实行统一的编码管理。第三章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界面划分第十三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门、省公司计划建设部门为网络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第十四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投资建设的项目有:省际干线传输网、语音网、数据网、管线及杆路、支撑网、支撑系统等;南方各省综合生产局房建设等项目。第十五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工程实施,投资纳入到各省公司投资预算的项目有:省内干线传输网(包括长-长中继)、互联网、支撑网、支撑系统(含业务支撑系统、运营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管线及杆路、新技术新业务商用项目、引进项目等;南方各省省内语音网、数据网、关口局、无线市话项目等。第十六条省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有:本地传输网、语音网、数据网、管线及杆路、宽带接入、局房配套、干线工程配套、客户工程等;北方各省省内语音网、数据网、关口局、局房建设及配套、无线市话等;国际及港澳台通信工程等。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4页第十七条小型(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管理。北方各省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由省公司自行管理;南方各省公司在上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提出小型(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求,(集团)有限公司审核、确定各省小型(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预算,在此预算内,单位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型(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各省公司自行管理,并报(集团)有限公司备案;5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小型(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报(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第四章网络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十八条网络发展规划分3年规划和5年规划。5年规划为配合国家国民经济5年发展计划而编制,3年规划为逐年滚动编制的发展规划。规划编制期内第一年的规划要明确具体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以指导执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与项目计划的制定。第十九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的规划包括:(一)省际、省内干线传输网、互联网;(二)省际语音网及南方各省省内语音网;(三)新技术新业务商用网;(四)支撑网、支撑系统;(五)省际及南方各省省内数据网(不含互联网);第二十条省公司负责组织编制、(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审批的规划包括: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5页(一)北方各省省内语音网、数据网(不含互联网)、支撑网等;(二)南方各省本地网;(三)国际局(站)点(包括:海缆登陆站、陆缆入境站、卫星地面站、国际出入口局等)及相关网络、国际及港澳台通信网络。第二十一条北方各省本地网规划由省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第二十二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省公司应安排编制网络发展规划专项经费预算,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专项经费预算可按年度网络建设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数值可参考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咨询标准)掌握。第二十三条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各省公司应将网络发展规划上报(集团)有限公司;十一月十五日前,(集团)有限公司将审批意见下发各省公司。第五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算)的编制与审批第二十四条(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集团)有限公司和各省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门参与研究、平衡、确定(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省公司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第二十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内,根据网络发展规划、网络资源状况、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计划,提出(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投资方向;编制(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管理项目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审核批准各省公司上报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6页计划。第二十六条各省公司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根据本省网络规划、市场需求和经营目标,确定本省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本省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第二十七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第六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与审批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委、(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第二十九条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算,(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和各省公司分别提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由(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组织审批(重大项目需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三十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立项、审批的项目有:省际干线传输网、语音网、数据网、支撑网、支撑系统项目等;新技术新业务商用项目;省内干线传输网、互联网、管线及杆路;南方各省省内语音网、数据网、关口局、无线市话等。第三十一条省公司负责立项,报(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的项目有:北方各省省内语音网、数据网、支撑网、支撑系统、关口局、干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7页线配套项目等;南方各省本地传输网、语音网、数据网城域延伸、管线及杆路、局房及配套等。第三十二条省公司负责立项、审批,报(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项目有:南方各省客户工程;北方各省本地传输网、语音网、数据网城域延伸、局房及配套、无线市话、管线及杆路、省内干线工程配套项目等。第三十三条各省公司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可预留不高于总投资规模5%的建设资金,用于大客户及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急需投资项目。第三十四条战备应急通信建设(含生产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立项并组织实施,其投资由国家主管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共同承担。第三十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第七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批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批准后即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部门,按照编制范围的要求进行编制。第三十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范围已经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均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对北方各省公司总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南方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8页各省公司总投资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的技术、业务及市场成熟的本地传输、语音、数据、客户工程等本地网建设项目和小型(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可用项目立项报告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及经济分析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一)编制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立项并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机构组织编制。(集团)有限公司立项但委托省公司管理的项目,由省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机构组织编制,并上报(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省公司立项并直接管理的项目由省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机构组织编制。省公司立项但委托地市分公司管理的项目,由地市分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机构组织编制,并上报省公司审批。(二)编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依据(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网络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算)进行编制,要充分反映客观事实和项目的真实可行性,要从市场、技术、经济等方面认真分析,切实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质量。(三)编制内容1、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总论(包括项目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9页提出的背景、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的依据等);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建设与技术方案论证(要有2个以上方案);项目可行的条件、配套及协调项目建设的建议;建设进度安排的建议;主要工程量;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经济评价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等。2、局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建筑规模、建筑方案、通信市场预测和确定的依据;建筑技术和工艺、主要设备、建设标准,资源、原材料、运输、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协作配合的条件;建设地点、总平面布置、占地面积;建筑和通信的总体设计方案;环保、抗震、防汛和消防等要求;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第三十九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批复(集团)有限公司立项并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和批复。(集团)有限公司立项但委托省公司管理的项目,由(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省公司负责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由(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省公司立项并直接管理的项目由省公司负责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和批复。省公司立项但委托地市分公司管理的项目,由省公司或其委托的地市分公司负责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由省公司批复。第八章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中国网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00-D-CB01-001v1.0(04)第10页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