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话笔录时间:地点:谈话人:记录人:被谈话人:身份证号:谈话事由:(以下谈话笔录中谈话人简称“律”,被谈话的受援人简称“受”,不够可附页)律:你好,我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办你与纠纷一案,如你同意本律师担任你的委托代理人为你提供法律援助,须与本所签订委托协议,你是否清楚并同意?受:律:介绍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受:律:法律援助是政府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向你收取任何财物时,你有拒绝和举报的权利。在实施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你有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的权利。你明白吗?受:律:案件审理机关收取的立案费用以及调查取证时其他单位收取的相应费用应由你自己承担。但你可以凭法律援助中心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向有关部门申请减免或者缓交。同时,你有义务全面如实陈述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案件事实,你明白吗?受:2律:介绍一下你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事实及诉讼请求。受:律:作为你的委托代理人,将尽力为你承办案件。但你的案件由审理,有诸多不确定因素,案件的最终结果有可能未达到你的满意,你能认识到该风险并做好思想准备了吗?受:律: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如有,请补充?受:律:请你阅读上述笔录,如无异议,请逐页签字或捺印确认。受:被会见人签字:会见人签字:记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