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第九部分运输解读本部提纲Ⅰ工作要求、隐患判定及评分方法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三、评分方法Ⅱ表9-1煤矿运输标准化评分表一、巷道硐室二、运输线路三、运输设备四、运输安全设施五、运输管理六、岗位规范七、文明生产工作要求(风险管控)1.运输巷道与硐室(1)满足运输设备安装、运行的空间要求;(2)满足运输设备检修的空间要求;(3)满足人员操作、行走的安全要求。2.运输线路(1)轨道线路轨型、轨道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保证列车能按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运行。3.运输设备(1)在用设备完好率符合要求;(2)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3)安装符合设计要求。4.运输设施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安装规范,正常使用。工作要求(风险管控)5.运输管理(1)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6.岗位规范(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7.文明生产(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2)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图牌板内容齐全、清晰准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2)未配备负责运输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分方法1.按表9-1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分值单元项(由共用1个分值的1个或若干个小项组成)分数扣完为止。2.在考核评分中,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式中: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3.本部分未涉及到的设备、工艺,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标准并执行。有关条款一、巷道硐室(8分)(一)巷道车场1.巷道支护完整,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评分办法】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解读】1.支护无变形、胀裂、冒落。巷道的宽度、高度、坡度、与车辆两侧最突出部分的距离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或《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2、现场一般检查1-3条运输巷道,检查巷道断面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3、现场或设计一处不符合要求。一处是指检查巷道断面的一个点,一处的净宽度或净高度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有关条款一、巷道硐室(8分)(一)巷道车场2.车场、车房、巷道曲线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评分办法】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解读】4、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二条:“在双轨运输巷中,两列列车最突出部分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采用单轨吊车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8m。”符合GB50416-2007《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5.现场检查主要斜井、运输大巷或采区上下山、采区顺槽等巷道,检查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6.一处是指车场、车房、硐室、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的一个地点。有关条款一、巷道硐室(8分)(二)硐室车房斜巷信号硐室、躲避硐、运输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充电硐室、错车硐室、车辆检修硐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评分办法】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解读】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八条第(四)项:“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符合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GB50416-2007《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2.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一条:“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室,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符合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5.3.1“躲避硐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斜井兼作提升和人行通道时,在人行道一侧必须设躲避硐,躲避硐的间距不得大于40m。②当在规定的间距附近有可以利用的硐室或巷道符合躲避硐尺寸时,可不另设躲避硐。③采用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起坡点附近低道侧应设躲避硐。”等有关要求。3.现场抽查上述地点,检查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4.一处是指上述的一个地点,现场或设计一处不符合要求。有关条款一、巷道硐室(8分)(三)装卸载站1.巷道支护完整,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评分办法】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解读】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2条:“在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用轨道运输的巷道:采区装卸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符合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2.现场检查上述地点,检查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3.一处是指一个地点,现场或设计一处不符合要求。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一)轨道(道路)系统1.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主要水平运输大巷、车场、主要运输石门、采区主要上下山、地面运输系统轨道线路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其他线路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评分办法】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单项扣至10分为止。【解读】1.轨道对机车和矿车起着承重、限制其运行方向、使其运行平稳和减小纵向冲击波等作用,在列车重复荷载的作用下,以及井下环境条件的影响下,将产生磨耗、腐蚀、腐朽、疲劳伤损和残余变形,同时还会发生规矩、水平、方向、高低等几何形位的变化。这些变化积累起来,将加剧冲击振动,严重的甚至会引发脱轨、颠覆事故。为使钢轨更好地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力,保证必要的强度条件,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只有不低于30kg/m的钢轨才能适应7t机车、3t矿车和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对其承载、冲击和稳定运行的要求,否则对于钢轨和车辆都会加快损坏,甚至造成运输事故。因此,矿井主要水平运输大巷、车场、主要运输石门、采区主要上下山、地面运输系统等应采用30kg/m的钢轨;若矿井采区顺槽长度较长,支架单件重量大,矿井装备水平较高,采区顺槽轨道系统可以采用30kg/m的钢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条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2.设定了18kg/m轨型的下线要求,即最低标准,15kg/m及以下的钢轨不再允许在煤矿井下使用。3.现场检查1-3条运输巷道的轨型、运输设备型号等情况,同时检查轨道线路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液压支架重量等情况。4.一处指一条巷道内的轨型不符合要求。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一)轨道(道路)系统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达到以下要求: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2mm;⑵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5mm;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5mm;⑷轨缝不大于5mm;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⑹轨枕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⑻曲线段设置轨距拉杆【评分办法】查现场。抽查1~3条巷道,接头平整度、轨距、水平不符合要求1处扣0.5分,其他1处不合格扣0.2分,单项扣至10分为止。【解读】1.主要运输线路包括地面矸石山轨道线路。2.现场分类检查1-3条巷道或地点,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每个小项检查不少于10个点。3.一处是指一个点不符合要求。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一)轨道(道路)系统3.其他轨道线路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质量应达到以下要求: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2mm;⑵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6mm;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8mm;⑷轨缝不大于5mm;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⑹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评分办法】查现场。抽查1~3条巷道,接头平整度、轨距、水平不符合要求1处扣0.3分,其他1处不合格扣0.1分,单项扣至7分为止。【解读】1.其他轨道线路是指主要运输线路以外的轨道线路,包括掘进工作面的轨道线路。2.杂拌道是指在同一条线路内,铺设长度小于50m不同轨型的钢轨。3.现场分类检查1-3条巷道,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检查不小于10个点。4.一处是指一个点不符合要求。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一)轨道(道路)系统4.异型轨道线路、齿轨线路质量符合设计及说明书要求【评分办法】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单项扣至5分为止。【解读】1.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煤矿企业制定的异性轨道线路有关规定检查。2.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检查不少于10点。3.一处是指一条巷道的线路。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一)轨道(道路)系统5.单轨吊车线路达到以下要求:⑴下轨面接头间隙直线段不大于3mm;⑵接头高低和左右允许偏差分别为2mm和1mm;⑶接头摆角垂直不大于7°,水平不大于3°;⑷水平弯轨曲率半径不小于4m,垂直弯轨曲率半径不小于l0m;⑸起始端、终止端设置轨端阻车器。【评分办法】查现场。轨端阻车器不符合要求扣3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单项扣至5分为止。【解读】1.符合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第13.3.3条:“单轨吊车吊轨应符合下列规定:1吊轨起始端、终止端应设置阻车机构。2单轨吊车吊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直轨每段长度不得大于3m。⑵水平弯轨曲率半径不得小于4m,每节弧长不得大于2m,弧长超过1.6m时,应在其中点设一吊耳。⑶垂直弯轨曲率半径不得小于10m,每节弧长不得大于3m,弧长超过1.6m的凸轨,应在其中点设一吊耳。⑷当采用140型轨道时,其垂直弯轨的弧长不得大于2m。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3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型号吊轨,吊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3mm,高低和左右允许偏差分别为2mm和1mm,接头摆角垂直不得大于7°,水平不得大于3°。5单轨吊吊轨悬挂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8.1.2条的规定。对每个悬挂点应做不小于90KN预定集中荷载试验”。2.单轨吊轨道每个吊点使用的锚杆或锚索应不小于2根;吊轨直线段目视直顺,无明显折点,用10m的弦量不超过20mm;弯道接头采用法兰连接形式,曲线圆顺;在斜坡(15°以上)处每隔9-30m在吊轨两侧安装一组横拉装置。3.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检查不少于10点。4.一处是指一条巷道的单轨吊线路。有关条款二、运输线路(32分)(一)轨道(道路)系统6.无轨胶轮车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铺钢板等方式硬化。【评分办法】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单项扣至5分为止。【解读】1.主要运输道符合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第13.4.4条:“无轨胶轮车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井下运输巷道底板不应有地臌现象,路面应平整、硬化;硬化路面的厚度不宜小于150mm。混泥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2.采用铺设钢板、混泥土预制块等方式的路面应平整稳固;一般运输道路应平整;6°以上的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长距离缓斜坡斜井应符合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第13.4.3条要求,并设有车辆失控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