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彭文华2013年3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总则、第1条)•在运行中的电力设备上作业必须严格《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案例一:•2009年11月21日下午17时20分左右,永川电力工区职工马忠按工区安排,在对调压变压器硬母排连接螺栓涂油作业过程中,误触带电设备的调压变压器7105隔离开关C相上端头,被电击伤坠地。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于17时43分左右到达事故地点,立即对马忠进行抢救,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于11月21日19时30分宣布马忠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运输生产企业作业人员伤亡一般B1事故。案例一:案例一: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条)•铁路电力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条)•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精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3.应会触电急救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条)•电力工作人员安全考试规定:•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3月底前)。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2.临时考试:•(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3.工作票资格考试两年一次。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条)•在运行电力设备上作业分类(高压):•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丝等的作业。•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无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伞等的作业。•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从事高压测量工作,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措施分为两类:•1.组织措施•2.技术措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7条)•在运行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3条)•在全部停电作业和邻近带电作业,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1.停电;•2.检电;•3.接地封线;•4.悬挂标示牌及装设防护物。•上述措施由配电值班员执行。对无人值班的电力设备(包括电线路),由工作执行人指定工作许可人执行。案例二:•2011年7月19日,成都供电段宜宾供电车间变配电技术员张建林乘坐5635次列车到达铜鼓溪变配电所检查设备,于17时左右到变电所主控室直接拿取解锁钥匙,并告知当班值班员曹敏、王丽:要巡视10KV高压室和抄取各高压柜设备铭牌。当检查完322高压柜后,发现柜门锁闭不严,便叫曹敏去拿平口螺丝刀,曹敏返回主控室拿平口螺丝刀时,听见高压室内跳闸声,经查看发现张建林上半身斜靠在322柜内,双脚在柜外,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张建林触电,盐铜贯不能送电。在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后于17时32分将张建林从柜内抬出,17时40分经当地医生(两碗乡卫生院)临时抢救处置后,于17时45分将张建林抬上轨道车送往宜宾抢救,18时52分到达宜宾车站,18时57分经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120抢救医生检查后确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二:案例三:•2000年5月10日,贵阳供电段安顺配电所配电工谢XX在办理安顺配电所地区I回馈出柜送电过程中,发现2012GK操作机构故障,谢XX独自一人进入高压室,违章打开高压开关柜,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排查故障,其间右臂触及开关柜内10kv母排,被电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了人身死亡事故。案例三:案例四:•2004年3月28日,凯里供电段电检车间试验组在福泉配电室按计划进行检修作业。作业内容为:配电室高压室二次回路更换胶木头;作业组成员有:宗X、刘XX。9时05分开始作业至15时50分作业完毕。15时55分,福泉配电室准备投入I组电容,合柜上0211隔离开关后,值班员发现后台微机主接线0211隔离开关指示错误。此时,作业人员宗X去高压室检查,发现是0211隔离开关辅助接点接触不良所致。在无工作票,无作业命令,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宗X独自打开柜门去调整辅助接点。17时28分,在调整辅助接点底座时,触及断路器10kv上母排被电击,经福泉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人身死亡事故。案例四: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8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应遵守工作票制度,其方式如下:•1.填用停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1);•2.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2);•3.填用倒闸作业票(见附录3);•4.以口头或电话命令时,应填入安全工作命令记录薄(见附录4)。安全工作命令记录薄应看作与工作票同等重要。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9条)•在下列设备上全部停电、邻近带电的作业,应签发停电工作票:•1.高压变、配电设备上的作业;•2.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上的作业;•3.高压发电所停电(机)检修,或两套以上有并车装置的低压发电机组,其中任一机组停电作业;•4.在控制屏(台)或高压室内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者;•5.在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作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0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应使用带电作业工作票:•1.在高、低压线路和设备上的带电作业(低压带电测试作业除外);•2.在控制屏(台)和二次线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3.在旋转的高压发电机励磁回路上,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4.直接在高压线路、设备上进行电压、电流测试和核相等带电测量作业(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使用红外线设备进行测温、测距等测试作业除外)。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1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并记入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1.单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设备)上的停电作业;•2.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测量接地电阻,悬挂杆号牌,修剪树枝,测量电杆裂纹,打绑桩和杆塔基础上的工作;•3.拉、合线路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一、二次开关(有调度命令的除外);•4.变、配电所内开关的单一操作(有调度命令的除外);•5.车间变配电所等的低压倒闸作业、低压带电测量作业、带电校验和更换电度表等作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4条)•根据停电作业工作票或调度命令,在变、配电所进行停、送电作业,应使用倒闸操作卡或填用倒闸作业票。下列项目应编入倒闸操作卡或填入倒闸作业票:•1.应拉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含接地刀闸);•2.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位置(含接地刀闸);•3.装、拆接地线及检查接地线是否撤除;•4.安装或撤除控制回路及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5.切换保护回路(含保护连片、开关的投退,远近控开关的转换等)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6.其他需要检查、确认的项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3条)•工作票签发人:•1.担任条件:具备电力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熟悉设备、环境,由工长(副工长)、调度员、所主任、技术人员、车间主任(副主任)或段主管领导指定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过段组织的电力工作票资格考试合格。•2.职责及要求:•(1)确认工作的必要性,了解现场作业方案;•(2)制订正确、完善的安全措施;•(3)正确指派各项工作人员。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3条)•工作领导人:•1.担任条件:具备电力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由熟悉设备、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或工长(副工长)担任。工作领导人必须经过段组织的电力工作票资格考试合格。•2.职责及要求:•(1)审核工作票的内容,有疑问时要及时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确认正确无误后,方能签字接票;•(2)统一指挥两个及以上工作组的同时作业,进行作业分工,指定工作许可人、监护人(含专职监护人)等。负责总体作业安全,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度情况和安全情况,检查工作质量,总结作业安全工作;•(3)向工作组全体成员宣读工作票内容,明确工作内容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说明停电区段和带电设备的具体位置、作业现场地形情况,并进行分工;了解工作组成员是否胜任本项工作、对作业内容及安全事项是否清楚,得到工作组成员的回复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要及时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调整;•(4)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完成情况,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发布开工命令。工作完成后,检查工作任务和质量完成情况,确认人员、材料、机具等全部从作业设备上撤离,且设备已恢复到规定状态,发布收工命令;交回工作票、督促工作许可人拆除安全措施,并向调度销令;•(5)恢复送电后,检查作业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3条)•工作执行人:•1.担任条件:具备电力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由熟悉设备、工作熟练、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工作执行人必须经过段组织的电力工作票资格考试合格。•2.职责及要求:•(1)在工作领导人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完成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工作组公用工具、施工材料和机具的准备、检查,确认状态、质量良好;负责本工作组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负责监护工作组全体成员的作业安全;•(2)在未设工作领导人时,同时履行工作领导人的职责。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3条)•工作许可人:•1.担任条件:具备电力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由能独立作业、熟悉设备、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变配电所内作业时,由值班员担任,在室外作业时由工作执行(领导)人指定。•2.职责及要求:•(1)按工作票要求完成作业现场的停电、检电、接地封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防护物等安全措施;•(2)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3)向工作执行(领导)人报告允许开工时间。完成工作票、调度命令、倒闸作业票等记录填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3条)•工作监护人:•1.担任条件:具备电力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由能独立作业、熟悉设备、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变配电所内作业时,由助理值班员(值班员)担任。•2.职责及要求:•(1)在现场不间断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醒作业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2)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继续作业;•(3)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应迅速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3条)•工作组员:•1.担任条件:具备电力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并经段组织的技术(岗位)、安全考试合格。•2.职责及要求:•(1)服从工作执行(领导)人的安排,听从监护人指挥;遵守标准化作业纪律、执行个人及工作组安全措施、关心组员安全;•(2)明确所担任的工作,并按时完成;•(3)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等有疑问时,要果断及时地提出。对工作中危及人身的错误命令应拒绝执行,坚持安全作业;•(4)检查、保养个人安全用具、工具,确保状态良好;•(5)在工作执行(领导)人未宣布开工以前,不得擅自进行作业;在执行(领导)人宣布作业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作业;如要再进行作业必须重新履行开工手续。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4条)•同一张工作票,签发人和执行(领导)人不得相互兼任;执行(领导)人与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工作组专职安全监护人不得从事其它工作。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在变配电所内作业时,担任工作许可人和专职监护的值班员(助理值班员)应记入工作票。•参加作业的民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可不记入工作票,但不得单独进行作业。•外单位在供电段管辖设备上作业时,外单位作业人员和供电段配合人员必须全部记入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