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公司五金件购销合同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司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司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详见附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拾元整(¥.40元)。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约定货物价格不做调整。此价款包含且不限于设备费、进口关税、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验收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二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2.合同约定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3.甲方在付清合同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额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第三条交货地点及货运方式1.交货地点:。2.货运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保证货物完整无损运至约定的交货地点,设备在途运输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交货日期1.乙方应于年3月15日前,完成全部货物采购工作。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将货物全部运达交货地点。2.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2第五条质量标准及设备要求1.质量标准:欧洲相关产品合格标准。2.货物交付时,乙方应提供货物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海关进口凭证单等资料,如发现产品数量、规格、外观等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质保期1.质保期为年(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保修情况,乙方应免费更换,质保期自乙方消除缺陷后重新计算。3.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修,维修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第七条合同变更在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变更相关产品规格型号或扩大、减少供货范围,需书面通知乙方,由此而引起费用的增加或减少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2.甲乙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附件一:供货明细表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电话:开户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