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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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3-01-0611:28:02新闻来源: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为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扎实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创新工作方法下沉管理重心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创新城市管理理念,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扎实开展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城市管理机制创新推进基层工作落实,坚持依靠群众,强化基层基础,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力量为支撑,以条块融合的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上下联动的差异化职责为前提,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实施管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方式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从事后执法追责向前端服务管理转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二、总体目标通过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运行,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占道经营、道路管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暴露垃圾、房屋立面、空中管线和各类占道箱体、城市亮化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管理的信访投诉得到有效化解,公共服务更加有效便捷,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努力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城市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三、基本原则在不增加城管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下沉工作力量,按照“一岗多责、一人多能,一人负责、多人协同”和“简单、高效、易操作”的工作要求,设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网格化城市管理切实可行、简便易行、长期执行。要围绕城市管理职责,整合市局、县(市)区局、乡(镇)办等方面的执法力量,以差异化职责促进条块融合,以网格化管理促进上下联动,形成逐级负责、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四、工作任务科学规划城市管理工作在三级网络中的作用,建立各级城市管理网格平台,通过下放城市管理权限,下沉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实施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努力使城市管理工作更有效率,城市管理机制更加便民,城市管理方式更为主动,城市管理作风更加深入,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城市管理权限下放1.市容市貌(1)户外广告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下放到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由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进行审批设置,并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经审批设置后的户外广告由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管理。将市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主次干道、快速路、车站、广场等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2)区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制定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美化、粉饰的规划、标准,区(管委会)、临街建筑物产权单位(个人)按一定投资比例组织美化、粉刷。2.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权由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市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实施监督、检查、协调。3.市政工程设施(1)市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快速路、主次干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桥梁、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以及全市立交桥和其他桥梁的管理。将道路红线25米以下的38条主次干道和17座桥梁(含过街天桥和地下人行通道)的养护管理任务下放到区级市政设施管理部门。(2)区级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报刊亭、早餐车等公共服务设施;负责组织城市空中杆线的综合整治工作;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会同相关部门审批与监督占用城市道路施划停车泊位。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统一标准,进行监督检查。(二)城市管理人员下沉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下沉融入三级网格,帮助网格责任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整合网格中的行政资源,实现各种城市管理信息互通,形成有效的问题反映通道,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1.职责分工(1)市局副处级以上领导责任分工市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分别负责分包联系各县(市、区)局,主要职责是:1.负责协调处理分包单位的网格化平台建设;2.帮助建立和完善区城市管理职能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3.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指导;4.帮助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监管平台;5.负责对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6.指导分包单位利用网格化平台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开展。(2)市局机关业务处室责任分工市局机关业务处室在对应的副处级以上分包干部领导下,对口联系县(市、区)局,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包到城市建成区域内的乡(镇、办),融入一级网格,主要职责是:1.加强对县(市、区)网格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开展城市管理业务工作指导;3.协调联合执法工作;4.总结基层运用网格化管理治理城市管理问题的实践经验,制定本业务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5.利用网格协调解决占道经营、道路管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暴露垃圾等方面的城市管理问题。(3)各县(市、区)局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局在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双重领导,在“条”上圆满完成市局安排部署的任务,在“块”上紧贴地方政府的步伐,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汇报,完成三级网格建设和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局副科级以上领导要分包到乡(镇)办,融入一级网格,帮助其推进网格化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市管理问题开展排查和处理;各县(市、区)局人员要根据人员实际情况责任到人,下沉分包至村组(社区),融入二级网格,参与开展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排查和处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对分包单位负连带责任。(4)五支队伍融入三级网格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市政维护人员、环卫工人、信息监督员五支队伍定岗到楼院、街区、路段,融入三级网格。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市政维护、环卫作业和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劝阻、处理和上报问题。2.业务职责(1)整治占道经营。开展违法占道整治,清理整治各类占道亭棚;引导夜市排档、烧烤摊点等占道经营者退路入室,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市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疏导点建设和管理,并把疏导点的建设与便民服务点的建设相结合,解决好占道经营摊点的出口问题。(2)提升道路管养水平。对分包区域内道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并修复破损道路;加大对路面黄土裸露问题的排查力度,实现无裸露黄土目标;清理“绊脚桩”,解决分包区域内市民反映强烈的行路难问题。加强井盖管理,对道路窨井逐一编号登记,并在井内设置标识;及时更换破损井盖、补齐缺失井盖。清理规范分包区域内的路名牌、公交站牌、交通指示牌,确保设置规范。(3)整治户外广告。及时发现并查处分包区域内违规、超期、低档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清除楼体墙面广告;整治规范施工围挡广告,禁止利用施工围挡发布广告;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公益广告设置力度。(4)整治规范门头牌匾。对分包区域内沿街单位门头、牌匾的设置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设置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显示不全、损毁、霓虹灯残缺不全、不亮的,立即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确保文字规范、图案显示完整醒目,照明设施正常运行。(5)集中治理暴露垃圾。督促精细化环卫作业在分包区域内的落实,对区域内道路实行全覆盖清扫保洁;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完善垃圾收运体系,消除暴露垃圾积存点,确保路面全天候干净整洁。(6)整治美化房屋立面。对分包区域内的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屋顶、墙面进行检查,清洗、粉刷、整饰、美化房屋立面,拆除乱搭乱盖的阳台、无烟灶台和窗户防盗网,清洁卷闸门,规范设置遮阳篷和空调外机。(7)整治规范空中管线和各类占道箱体。对分包区域内主要干道的管线进行排查,联系各相关单位对具备入地条件的全部入地,不具备入地条件的进行整理包装、整饰一新。对占压道路资源的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铁通、有线电视、路灯、交通等产权单位的变电箱,进行一次普查整治,对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箱体要进行迁移。(8)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加强路灯建设,杜绝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和亮度不够现象,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五、工作流程三级网格发现、反映、解决问题工作流程参照附件1。六、工作体系(一)市局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分包一个县(市、区)局;市局机关业务处室在对应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领导下,作为具体责任人对口联系各县(市、区)局,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要每人分包城市建成区域内的2—4个乡(镇、办)。具体分包、对口联系名单见附件2。(二)驻村群众工作队派驻到社区。(三)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包乡(镇、办),进入第一级网格。县(市、区)局中队长及科室负责人下沉到村组(社区),进入第二级网格。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市政维护人员、环卫工人、信息监督员五支队伍定岗到楼院、街区、路段,进入第三级网格。七、工作机制(一)巡查发现机制。下沉人员定期对负责的网格进行认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要与基层网格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排查、集中梳理、集中治理,化解矛盾,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建立问题台帐。(二)解决问题机制。下沉人员主动定期与所在网格责任人联系对接,真正融入到网格化管理机制中,形成条块融合的工作合力,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克服困难,积极解决。超出职权范围的,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的同进,逐级上报进行根本上的解决。落实有偿整改机制,对环卫保洁、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管理等39项城市管理问题实行财政扣款及有偿整改,有效推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三)反馈问题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设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每名分包领导和下沉人员都清楚发现、反映、解决问题的方法步骤。在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进行城市管理过程中,对每个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对汇总后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解决的问题由职能部门搞好沟通对接,对确有解决难度的问题由市政府研究解决。(四)协调联动机制。在网格化城市管理问题发现上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网格下沉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的作用,对于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网格化城市管理问题处置上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签订“城市管理事务处置承诺书”。市局分包领导每月、区局下沉网格领导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对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沟通,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于发生的应急事件,分级召开协调会处理:重大事件由市局下沉领导组织协调处理;疑难事件由各县(市、区)局下沉领导组织协调处理;一般事件由网格负责人组织网格下沉人员协调处理。(五)监督考核机制。郑州市城管局“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通过实地抽查、资料核查等办法,进行考核排序。考核结果纳入城乡管理考核成绩,每月对最后一名实行经济处罚,每季度对前三名进行奖励。考核内容包括:1.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乡(镇、办、管区)本级管理范围内城市管理案件的派案率、结案率;2.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乡(镇、办、管区)对应由上级管理部门解决问题的上报率;3.抽查网格管理人员对网格内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4.抽查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对乡(镇、办、管区)和网格管理人员的考核情况;5.抽查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对乡(镇、办、管区)、网格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惩处情况。八、工作措施(一)整合资源,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作用。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切实发挥信息集监督员“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事件部件管理法”优势,配合网格责任人员发现网格内占道经营、道路管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垃圾、房屋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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