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1120067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201X/X/XX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说起“党支部”一词的由来,在建党之初,党的基层组织的称谓并不叫作“支部”,而叫作“组”“小组”,党的二大党章规定:各组组织为“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1925年1月,党的四大第一次将党的基层组织由党的“小组”改为党的“支部”。强调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而且要时常利用机会“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近日,办公室组织集体通篇学习了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下面,我结合自己学习实际和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想法。一、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课教育。年初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平均参与率不低于80%。每半年或1年召开组织生活会。二、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及时进行警示诫勉或组织处置;对长期失去联系的,依据失联时间给予停止党籍或自行脱党等处理;对出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情形的,坚决清除出党。三、深化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机制。严格落实“四必到四必访”(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