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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汽车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2020/6/302第一节汽车国际贸易运输方式概述在汽车商品的国际贸易中,货物进出口的能否顺利进行,运输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距离远、时间长、自然条件各异等等。因此,选择适当的运输至关重要。汽车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有多种方式,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包运输及多式联运等。在实际业务中,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特点、货运量大小、距离远近、运费高低、风险程度、自然条件和装卸港口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的变化,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2020/6/303一、海洋运输海洋运输是指利用商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区和航线运输货物的方式。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海洋运输不受轨道、道路限制,通过能力大、运力大、运费低,因此其运量在国际贸易总量中占2/3以上,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海洋运输按船舶的经营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方式。1.班轮运输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是在不定期租船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国际航运的一种主要方式。2.租船运输租船运输(Charter)又称不定期船运输,通常指包租整船而言,大宗货物的运输一般采用这种方式。2020/6/304二、铁路运输所谓铁路运输(RailTransport),是指利用铁路进行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它负担着进出口货物的集散和运进运出的繁重任务,是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一种主要运输方式。它不受气候条件影响,可以保证常年的正常运输,而且速度较快,运量较大,又有高度的连续性、风险小、手续简单等优势。我国进出口货物的优势包括国内铁路运输,至香港的铁路运输和国际铁路联运3部分。国内铁路运输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口岸和内地之间的集散。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使用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两国或两国以上的铁路全程运输,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铁路联运过程中的移交货物不需收货和发货人参加。2020/6/305三、集装箱运输所谓集装箱运输(Container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可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集装箱运输提高了装卸效率及运输质量,简化了货运手续,降低了货运成本,因此越来越成为一种被普遍采用的重要运输方式。2020/6/306四、国际多式联运所谓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Combined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为媒介,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完成某项运输任务的连贯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一般有多式联运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而且要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TransportDocuments),其费率也必须是全程单一的。国际多式联运又包括陆空联运、海空联运、陆空陆联运、陆海联运、大陆桥运输等方式。2020/6/307五、航空运输与海运、铁路运输相比,航空运输(AirTransport)速度快,故适用于运送易腐商品、鲜活商品和各种急需物资。根据运输货物的不同需要,航空运输主要包括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等几种方式。2020/6/308六、邮包运输所谓邮包运输(ParcelPostTransport),是指通过邮局寄送进出口商品的一种较简便的运输方式。根据各国邮政部门之间的协议,已形成国际邮包运输网。国际邮包运输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性质,而且手续简便,费用也不高。邮包运输包括普通邮包和航空邮包两种方式。2020/6/309第二节运输单据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及出口结汇的重要单据。在进出口业务中,有很多种运输单据。2020/6/3010一、海运提单在海运和内河航运的方式下,主要的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1.海运提单的含义及主要内容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承运人收货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它本身不是运输契约,而是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转让,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提单正本。每个船舶公司的提单格式都不同,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一般包括提单正面内容和背面印载的运输条款。(内容是怎样规定的?)2020/6/30112.提单的分类从不同角度分类,提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根据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根据收货人抬头不同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5)根据提单内容繁简分类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2020/6/30123.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实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2)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持有人拥有支配货物的权利。因此,凭提单可以提货,可以向银行议付货款,提单还可以转让或抵押。(3)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因为运输契约在装货前即已订立,而提单一般是在装货后签发的。2020/6/3013二、其他运输单据1.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和运单副本,是铁路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契约。应明确,铁路运单不是物权凭证。2.承运货物收据承运货物收据(CargoReceipt)是我国内地货物通过铁路运往港澳地区时使用的一种特殊运输单据。2020/6/30143.航空运单航空运单(AirWaybill)是航空公司出具的承运货物的收据。它既是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收据,又是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4.邮包收据邮包收据(ParcelPostReceipt)是邮包运输的主要单据。它既是邮局收到寄件人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也是收据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又是当邮包发生灭失或损坏时索赔和理赔的依据。邮包收据也不是物权凭证。2020/6/30155.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是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TransportDocuments或M.T.D),与海运的联运提单相似,但性质有别。2020/6/3016三、海运单海运单是近十几年来越来越被各国采用的,在近海贸易中用来代替海运提单的一种运输单据。国际海运委员会已制定了《海运单统一规则》以促进其推广应用。海运单与海运提单性质不同。海运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契约证明,还是物权凭证;而海运单则只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证明,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它不能流通转让,性质类似于空、陆运单,不是承运人发货、收货人提货的凭证。在使用海运单的贸易中,很多方面如进出口清关及运输、费用的划分、保险责任的划分、风险界限的划分等方面仍旧沿用传统的象征性交货的做法。严格地讲,当前迅速发展的海运单贸易是一种介于象征性交货和实际交货之间的,适应新形势的交货方式。2020/6/3017第三节汽车国际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国际汽车商品贸易中,买卖双方就交货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装卸时间及费用、是否分批装运等条件进行洽商,合理地规定装运条款,保证进出口合同顺利履行。在装运条款中,以海上装运条款最为常用又最为复杂。海上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2020/6/3018一、装运时间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件,它与交货期(TimeofDelivery)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装运期可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1.具体规定装运期限。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3.收到信汇、票汇或电汇后若干天装运。4.采用笼统方法规定。2020/6/3019二、装卸港1、装卸港即装运港和卸货港或目的港。合同中的装卸港除同贸易术语有关,属于贸易术语的一部分外,又与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运输责任有关,也是交货条款的重要内容。2、一般来说,装运港通常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卸货港通常由买方提出,卖方同意后确定。同时,根据双方需要,装卸港可分别规定一个,如大连到新加坡;大宗交易下,也可列明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卸港。如装运港——大连/天津/青岛。根据情况,也可规定选择港的办法,即从某几个港口中任选一个或规定某一航区中的任一港口作为装卸港。3、在规定装卸港时应注意以下问题P134.2020/6/3020三、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费、速遣费1.装卸时间的规定装卸时间(LayTime)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对于装卸时间的规定,可以采用下面几种方法:(1)规定装卸货物的定额标准或装卸率,即每船或每个舱口每个工作日装卸若干吨。(2)规定固定的装卸天数。(3)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CustomaryQuickDispatch,或CQD)。这种方法由于不规定确切的装卸期限,容易引起争议。2020/6/30212.装卸率、滞期费和速遣费(1)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一般指按港口装卸习惯的正常装卸速度。此项内容一般均照搬租船合同中的条款。(2)滞期费(Demurrage)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能完成作业,耽误了船期。为了补偿船方的损失,租船人向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罚金。(3)速遣费(DispatchMoney)指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船方作为鼓励而付给租船人的奖金。通常,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2020/6/3022四、分批装运和转运1.分批装运所谓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是指一笔交易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但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不同时间在不同港口装运货物,不属于分批装运。2.转运如果货物没有直达船或一时无合适的船舶运输,则需中途转船运输(简称转运或转船)。国际上对转船也无一致解释,因此应在合同中订明是否允许转船(Transshipment)。2020/6/3023五、其他条款除上述几个主要条款外,装运条款中还应包括装运通知等其他装运条款,OCP条款就是其中之一。“OCP”(OverlandCommonPoints)意为“内陆地区”,通常称“OCP”条款为美国内陆运输。即根据美国运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9个州为界,即以落基山脉为界以东的地区,都属于OCP地区的范围。2020/6/3024第四节汽车国际贸易海上运输保险所谓国际汽车贸易的运输保险(Insurance),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汽车商品作为标的(Subject),在保险人(InsuredInsurer,Underwriter即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在约定范围内的损失给予被保险人以经济补偿的一种经济业务。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2020/6/3025一、海上货物运输风险、海上损失和海上费用(一)海上货物运输风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1.海上风险所谓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又称海难,是指被保险货物及船舶在海上运输中所发生的风险。(1)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ies)。自然灾害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由于自然界的变化而产生的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2)意外事故(Accidents)。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不能预料的,即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2020/6/30262.外来风险所谓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外来风险可分为三个部分:(1)一般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雨淋、短量、渗漏、玷污、破碎、受潮受热、串味、生锈、钩损、提货不着等外来风险。(2)特别外来风险。特别外来风险是指交货不到、进口关税、黄曲霉素、舱面的货物损失、拒收、出口到港澳存仓失火等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3)特殊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指运输过程中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及行政措施等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与损失。这些特殊原因包括战争、敌对行为及罢工等。2020/6/3027(二)海上损失海上损失是指海运途中因遭受海上风险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根据惯例,还包括与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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