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决策与社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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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商务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交流,该资料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若侵犯到您的版权,请提出指正,我们将立即删除。请下载试用者二十四小时后删除,试用后请购买正版的资源。,118,169,185§12-1概述一、为什么要研究群决策A.在现实生活中●任何决策会影响一群人,因此在公正、民主的社会中,重大的决策应尽量满足受该决策影响的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群众通过代表反映愿望和要求,代表们构成各种委员会.●行政机构中的领导班子●社会发展→信息和知识的积累及更新速度加快,领导个人难以在掌和应付→智囊团和咨询机构应运而生并广泛存在,作用加强.委员会、代表大会、议会、协会、俱乐部,领导班子、组织,智囊团等等都是群,群中的成员各有偏好,要形成集体意见需要研究群决策和社会选择理论.B.世界上矛盾无处不在,人与人、组织与组织、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如何避免冲突升级,需要研究协商、谈判、仲裁、调解、合作对策等冲突分析方法,因而冲突分析也是群决策的主要研究内容.二、分类涉及内容及解决办法投票表决社会选择社会选择函数社会福利函数委员会激发创造性集专家判断采集意见体和系统结构的探索决群体参与仿真策Teamtheory实施与管理群一般均衡理论递阶优化决组织机构决策组织决策策管理|正规型多一般对策论扩展型人特征函数决Nash策冲协商与谈判K-S突Mid-mid分均衡增量析主从对策与激励强制仲裁仲裁与调解最终报价仲裁亚对策论组合仲裁三、社会选择的定义与方式1.定义:(Luce&Raiffa)社会选择就是根据社会中各成员的价值观及其对不同方案的选择产生社会的决策;即把社会中各成员对各种状况的偏好序集结成为单一的社会偏好模式…2.社会选择的常用方式:无忧商务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交流,该资料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若侵犯到您的版权,请提出指正,我们将立即删除。请下载试用者二十四小时后删除,试用后请购买正版的资源。惯例、常规、宗教法规、职权、独裁者的命令、投票表决和市场机制.其中:●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大多用于解决政治问题;●市场机制:本质是用货币投票,大多用于经济决策;●独裁:根据个人意志进行(取代)社会选择;●传统:以惯例、常规、宗教法规等代替社会中各成员的意志.传统到独裁的演变:传统(无论惯例、常规还是宗教法规)在开始时是社会上大部分公民或成员认可的规则(以及规定、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总有新的问题、新情况是原来的规则(以及规定、法规)所无法解决的,解决这些新的问题、新情况的新规则就要由社会上比较有威望的某些人制订,这些人在解决新问题、新情况时就代替整个社会进行了选择.只要这些人不是以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的,他们的权力就会逐渐增大,成为代替社会进行决策的小团体.这个小团体中最强有力的人物最终也就有可能成为独裁者.§12.2投票表决(选举)(Voting)投票表决可分成两步:1.投票,应简单易行2.计票,应准确有效一、非排序式投票表决(Non-rankedVotingSystems)(一)只有一人当选1.候选人只有两个时:计点制(Spotvote)投票:每人一票;计票:简单多数票(simpleplurality)法则(即相对多数).2.候选人多于两个时①简单多数(相对多数)②过半数规则(绝对多数Majority)第一次投票无人获得过半数选票时,a.二次投票,如法国总统选举.b.反复投票:i.候选人自动退出,如美国两党派的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ii.得票最少的候选人的强制淘汰,如奥运会申办城市的确定.例12.1由11个成员组成的群,要在a、b、c、d四个候选人中选举一人.设各成员心目中的偏好序如下:成员i1234567891011排序第一位aaabbbbcccd第二位cccaaaaaaaa第三位dddccccdddc第四位bbbddddbbbb按简单多数票法则,b得4票当选.实际上,虽然有4人认为b最好,但是有7人认为b最差;虽然只有3人认为a最好,但是其余8人认为a是第二位的;所以,由a当选为宜.例12.2设各成员心目中的偏好序如下:成员i:1234567891011排序第一位bbbbbbaaaaa第二位aaaaaacccdd第三位cccddddddcc第四位dddccccbbbb按简单多数票法则或过半数规则,b得6票当选.实际上,虽然有6人认为b最好,但是有5人认为b最差;虽然只有5人认为a最好,但是其余6人认为a是第二位的;所以,由b当选未必合适.例12.3设各成员心目中的偏好序如下:成员i:1234567891011排序第一位bbbccccddaa无忧商务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交流,该资料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若侵犯到您的版权,请提出指正,我们将立即删除。请下载试用者二十四小时后删除,试用后请购买正版的资源。按过半数规则,第一次投票无人获得过半数选票,c、b得票多,第二投票时,6人认为c比b优,c当选.而在该问题中没有人认为a处于第二位以下,却有4人认为c最差.由上面三个例子可知,无论简单多数票法则、过半数规则还是二次投票,都有不尽合理之处.(二).同时选出二人或多人1.单一非转移式投票表决(Singlenontransferablevoting)投票人每人一票,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如:日本议员选举采用选区制,每选区当选人数超过2个,1890年起即用此法.2.复式选举(Multiplevoting)每个投票人可投票数=拟选出人数但对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票弊端:在激烈的党派竞争中,实力稍强的党派将拥有全部席位.因此该方法只能用于存在共同利益的团体、组织内部,如党团组织和班干部的选举.3.受限的选举(Limitedvoting)每个投票人可投票数<拟选出人数对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票弊端:同上.1868年英国议会选举采用此法,1885年即取消.4.累加式选举(Cumulatevoting)每个投票人可投票数=拟选出人数.这些选票由选举人自由支配,可投同一候选人若干票利:可切实保证少数派的利益.大多用于学校董事会的选举,例:英国(1870-1902).(注意:公司董事会的选举与此不同.)5.名单制(Listsystem)由各党派团体开列候选人名单,投票人每人一票,投给党团.此法于1899年用于比利时,以后被荷兰、丹麦、挪威和瑞典等国采用.计票分两种:⑴.最大均值法;⑵.最大余额法例12.424000人投票,选举5人,A、B、C、D四个党派分别得8700、6800、5200、3300票,如何分配议席?(1)最大均值法:A党首先分得第一席.第二席分给各党派时,各党派每一议席的均值如下:党派得票除数均值(每一议席的得票均值)A870024350B680016800C520015200D330013300由于B党的均值最大B党得第二席.分第三席时各党派每一议席的均值如下:党派得票除数均值A870024350B680023400C520015200D330013300C党得第三席,分第四席时各党派每一议席的均值如下:党派得票除数均值A870024350B680023400C520022600D330013300由于A党的均值最大,A党得第四席.分第五席时各党派每一议席的均值如下:党派得票除数均值A870032900B680023400C520022600D330013300无忧商务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交流,该资料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若侵犯到您的版权,请提出指正,我们将立即删除。请下载试用者二十四小时后删除,试用后请购买正版的资源。席,C得1席.⑵.最大余额法:首先计算Q=N/K的值:Q=24000/5=4800,用各党派得票数除以Q并计算余数:党派得票除数分得席位余额A8700480013900B6800480012000C520048001400D3300480003300按每4800票得一席,A、B、C党各得一席,剩余2席,因为A、D两党的余额大,最后A党得2席,B、C和D党各得一席.可以证明,最大均值法对大党有利;最大余额法对小党有利.6.简单可转移式选举(Singlenontransferablevoting)常常用于3-6个席位的选区.投票人每人一票.现况值Q=N/(K+1),得票数大于Q的候选人人选,得票最少的候选人被淘汰,由未被淘汰的未当选候选人在下一轮中竞争剩余席位.仍以例12.4说明.N=24000,K=5,故Q=N/(K+1)=24000/6=4000,设各党派候选人的第一次投票得票数为:候选人:A1A2A3B1B2C1C2D1得票数:4100410050041002700405011503300其中,A1,A2,B1,C1第一次投票后可入选,A3被淘汰,B2,C2,D1通过第二次投票竞争最后一席.这时Q=24000/2=12000.支持A党的可转移投票方向,他们在让谁入选上有决定性影响.7.认可选举(Approvalvote)每个投票人可投任意张选票,但他对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张票.得票最多的前K个候选人当选.如职称评定,评奖,评先进等.(三).其它投票表决(选举)方法1.资格认定⑴.候选人数M=当选人数K即等额选举,用于不存在竞争或不允许竞争的场合.⑵.不限定入选人数如学位点评审,职称评定,评奖等.目的不是排序.而是按某种标准来衡量被选对象.2.非过半数规则⑴2/3多数,例美国议会推翻总统否决需要2/3多数.⑵2/3多数⇒60%多数,例如希腊议会总统选举,第一次需要2/3多数,第二次要60%多数.⑶3/4多数,美国宪法修正案需要3/4州议会的批准.⑷过半数支持,反对票少于1/3.例如1993年前我国博士生导师的资格认定.⑸一票否决,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二、偏好选举与投票悖论(Paradoxofvoting)1.记号N={1,2,…,n}表示群,即投票人的集合;A={a1,…,am}备选方案(候选人)集合;ϕi,~i成员(投票人)i的偏好;~G,ϕG群的排序.njk或N(ajϕak)群中认为aj优于ak的成员数采用上述记号,过半数规则可以表示为:对aj,ak∈A若njk>nkj则ajϕGak;若njk=nkj则aj~Gak2.Borda法(1770年提出)由每个投票人对m个候选人排序,排在第一位的得m-1分,排在第二位的得m-2分,…根据各候选人所得总分多少确定其优劣.3.Condorcet原则(1785年提出)无忧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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