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招聘考试备考手册23模块一教育理论知识核心考点梳理第一部分教育学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第一节教育的产生与发展一、教育的定义广义的教育是泛指一切能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影响人的思想观念的活动。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狭义的教育是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的方向变化发展的活动。二、教育的起源学说(一)生物起源说生物起源说是第一个有关教育起源的学说,其代表人物是19世纪法国的利托尔诺、美国的桑代克和英国的沛西·能。生物起源说认为人类的教育起源于动物界的生存本能活动。该理论把教育的起源归之于动物的本能行为,完全否认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否认了教育的社会性。(二)心理起源说心理起源说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孟禄。心理起源说认为教育起源于儿童对成人无意识的模仿。这种观点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否认了教育是在意识支配下产生的目的性行为。(三)劳动起源说劳动起源说的代表人物主要是前苏联米丁斯基、凯洛夫等教育学家。第二节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一、教育学的定义教育学是一门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研究目的是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考察和认识,揭示教育规律,为教育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二、教育学思想的萌芽(一)中国古代的教育思想1.孔子(1)教育对象孔子主张“有教无类”,意思是说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受教育。(2)教育目的孔子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君子,这是德育方面的要求。《论语·子张》中说“学而优则仕”,则表现了孔子教育目的的另一个方面,为社会发展培养政治家。(3)教育作用《论语·阳货》中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人的本性是很接近的,后来之所以有较大的差别,是教育和学习的结果。(4)教学原则和方法①乐学与立志;②学、思、行并重;③启发诱导;④因材施教。2.孟子(1)教育作用提出“性善论”,认为人性本善,这是研究孟子教育作用论的基本出发点。(2)教育目的孟子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君子,即“明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4(3)道德教学孟子关于道德教育的主张有:持志养气、反求诸己、改过迁善、意志磨练。(4)教学思想孟子提出的教学思想有:深造自得、盈科而进、教亦多术、专心致志。3.《学记》中的教育思想(1)教学相长;(2)尊师重道;(3)长善救失;(4)启发诱导;(5)藏息相辅;(6)相观而善;(7)豫时孙摩。(二)古代西方的教育思想1.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治国人才,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道德。苏格拉底在教育理论上的最大贡献是苏格拉底教学法,亦称“产婆术”。2.柏拉图(1)《理想国》中的教育观柏拉图的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著作《理想国》之中。柏拉图认为教育的最高目标是培养哲学家兼政治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使“灵魂转向”;他认为女子应当和男子受同样的教育,从事同样的职业;重视早期教育,是“寓学习于游戏”的最早提倡者;柏拉图认为节制是一种对秩序或对快乐与欲望的控制,人应当用理性来指导欲望。(2)学习观——回忆说柏拉图强调理性思维,他说人在出生以前已经获得了一切事物的知识,当灵魂依附于肉体(降生)后,将已有的知识遗忘了,通过接触感性事物,才重新“回忆”起已被遗忘的事物,学习即回忆,这就是柏拉图的“回忆说”。三、教育学的创立与变革(一)教育学学科的建立英国的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培根,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提了出来,与其他学科并列,为教育学的独立作出了重要贡献。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代表作《大教学论》,该书被看做教育学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标志,夸美纽斯也被称为“教育学之父”。(二)规范教育学的形成与发展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1806年)的出版标志着规范教育学的建立。其教育思想对19世纪以后的教育实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看做“现代教育学之父”。第二章教育与社会发展第一节社会对教育的制约一、生产力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决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决定教育的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二、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决定教育的领导权;决定着受教育权;制约着教育目的的性质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三、文化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影响着教育的价值取向;影响着教育目的的确立;影响着教学内容的选择;影响着教学方法的使用。四、科学技术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能够改变教育者的观念;能够影响受教育者的数量和教育质量;能够影响教育的内容;对教育技术的影响。五、人口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人口数量影响教育的规模、结构和质量;人口质量影响教育质量;人口结构影响教育结构。第二节教育对社会的影响一、教育对生产力的影响教育再生产劳动力;教育再生产科学知识。二、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5教育为政治经济制度培养所需人才;教育可以促进民主;教育是一种影响政治经济的舆论力量。三、教育对文化的作用教育具有筛选、整理、传递和保存文化的作用;教育具有传播、交流和融合文化的作用;教育具有更新和创造文化的作用。四、教育对科学技术的影响教育再生产科学技术知识;教育推进科学的体制化;教育具有科学研究的功能;教育具有推进科学技术研究的功能。五、教育对人口的影响教育是使人口结构趋向合理化的手段之一;教育有改善人口质量,提高民族素质的功能第三章教育与人的发展第一节人的身心发展概述一、个体身心发展的概念个体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特别是指个体的身心特点向积极方面变化的过程。二、人的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发展的顺序性;发展的阶段性;发展的不平衡性;发展的互补性;发展的差异性。第二节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因素一、关于影响人的身心发展因素的主要观点内发论;外铄论;多因素相互作用论。二、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因素及其作用(一)遗传及其作用1.遗传的概念遗传是指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等的特点,也叫遗传素质。2.遗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1)遗传素质是人的身心发展的生物前提。(2)遗传素质的个别差异为人的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提供最初的可能性。(3)遗传素质的成熟机制制约着人的身心发展的水平及阶段。(4)遗传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是不能夸大的。(二)环境及其作用1.环境的概念环境泛指个体生活中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2.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环境对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很明显的,我国古代对此早有研究。墨子提出“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而“孟母三迁”更是说明古人注重环境对人的熏陶。第三节教育的个体功能一、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功能(一)教育促进个体社会化的功能教育促进个体思想意识的社会化;教育促进个体行为的社会化;教育培养个体的职业意识和角色。(二)教育促进个体个性化的功能教育促进人的主体意识的形成和主体能力的发展;教育促进个体差异的充分发展,形成人的独特性;教育开发人的创造性,促进个体价值的实现。第四章教育目的第一节教育目的概述一、教育目的的概念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一定社会需要的人的总的要求。它规定把受教育者培养成6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对受教育者的一个总的要求。二、教育目的的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评价功能。三、教育目的确立中的价值取向宗教本位、个人本位、社会本位。四、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教育目的的层次性包括: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师的教学目标。第二节我国的教育目的一、我国教育目的确立的理论依据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二、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2.培养全面发展的人;3.教育目的的实现途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第五章教育制度第一节教育制度概述一、教育制度的概念(一)教育制度广义的教育制度指国民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其国民教育目的,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切教育设施和有关规章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目的、要求、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二、制定教育制度的依据政治制度;经济基础;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我国学制的历史发展和国外学制的影响。三、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历程前制度化教育;制度化教育;非制度化教育。四、现代学制的类型现代学制主要由两种结构构成:一是纵向划分的学校系统,二是横向划分的学校阶段。(一)双轨制指两种不同形式的学校系统,彼此平行,分头进行,以完成各自的教育任务的学校教育制度。双轨制实际上就是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规定了不同的受教育权利。英国的学制是典型的双轨制。(二)单轨制指由小学、中学到大学为统一的直线系统,上下衔接,形成由下而上的连续阶梯的学制。美国的学制是典型的单轨制。(三)中间型学制指介于单轨制和双轨制之间的一种学制。第二节我国的学制一、我国的学制发展(一)壬寅学制1902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个近代学制——“壬寅学制”,但未实行。该学制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只颁布而没有实行。(二)癸卯学制1903年7月清政府以日本学制为蓝本,重新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是年为旧历癸卯年故称癸卯学制。癸卯学制是我国实行的第一个近代学制。(三)壬戌学制71922年,全国教育联合会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或“六三三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二、我国当前的学制改革加强基础教育,落实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重视成人教育、发展终身教育。三、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指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1986年通过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第六章学生与教师第一节学生一、学生的本质属性及特征(一)学生的本质属性1.学生是教育活动的对象2.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3.学生是处于不断发展中的人(二)学生的特征1.发展性;2.有潜能;3.差异性;4.主动性;5.独立性。二、权利及义务(一)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的权利是指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学生所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国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健康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二)学生的义务未成年学生作为法律的主体,在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负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第二节教师一、教师及教师职业(一)教师的含义从广义上讲,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别人的,都可称之为教师。从狭义上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