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上市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更好地充分发挥劳动防护用品(具)的防护作用,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或减少防护用品流失,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具)的发放、管理。三、职责1.办公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与管理。2.技术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3.各单位负责落实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4.安监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货到验收。四、引用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7.《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五、规定内容1.计划、采购、质量验收1.1防护用品的计划:1.1.1工作服、鞋类劳保用品,在到期前一个月由各部门做好规格登记,生产部做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交供应部按计划进行采购。1.1.2除工作服、鞋类等劳保用品由办公部提供采购计划外,其它日常劳保用品由仓储根据库存和领用实际情况按月向安监部提供采购计划。1.1.3如有急需或计划外增加防护用品的单位,库存量不够时,需用单位填写《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表》,报公司生产部做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进行采购。1.2防护用品的采购1.2.1防护用品的采购由技术部负责。1.2.2采购时应选择具有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按照比价程序进行采购。1.2.3对检修或事故救援急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供应部要立即组织购货,相关手续可待事后补办。1.2.4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索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向经销商采购时,向经销商索取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经销单位的红章)。1.3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技术部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到货验收,做到数量、质量符合标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退货处理。2.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仓储要健全基础台账,对各种防护用品分类存放,每月10日前向办公室提供一次库存数据,特殊情况及时通报,以确保劳动保护用品保持合理库存。3.防护用品的发放及领取3.1劳保用品按发放标准发放,生产部负责建帐、开票,仓储负责支付。3.2各单位在领取劳保用品时,由单位指定专人统一领取与发放,同时建立本单位领取发放台帐。3.3各单位领取劳保用品的时限为:以月或季为发放周期的劳保用品,于上月末、本月初的6天内开票领取;以半年以上为发放周期的劳保用品,在到期前的半个月内开票领取。无特殊情况,劳保用品开票时间规定在每周的星期三,其它时间不予办理。3.4为便于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办公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酌情调整部分员工的发放日期,以化零为整,批量统计。3.5公司新员工的工作服、鞋类等劳保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凭其进入公司的手续,进行登记、开票,仓储部凭票付给。3.6为了便于替洗,首次发放的工作着装(棉衣除外)为应发的双倍,以后按标准计发。3.7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其劳保用品发放期限按实际情况顺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其工作服发放时间不超过半年、棉衣不超过一年的,扣缴50%原价款。3.8员工离岗满一个月(含)以上者,其劳保用品停发,返岗后予以发放,劳保用品领用期限顺延。4.防护用品的使用4.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视为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口罩、工作服、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红色:指挥人员;黄色:管理人员;蓝色:特种作业人员;白色:普通工人)、电焊护目镜、防静电导电安全鞋等,在岗位工作时严格按规定进行穿戴。4.2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防毒面具、防护面罩、防尘口罩、防化服、防化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电焊面罩等,在使用时要掌握正确穿戴方法,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按规定进行佩戴,工作完成后交所在单位统一保管。5.防护器材的管理5.1公司根据各岗位的危险因素对存有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的岗位配备事故柜,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人员数量配备适当的防护器材。5.2公司在重大危险源处设事故应急用品专柜,配备相应的防毒、防护用具。5.3各种防护器材使用单位要定点存放,妥善保管,严禁出现故意损坏、私自占有、丢失、挪用现象,确保其安全、易于存取,并设专人保管。5.4安监部要对防护器具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签封。6.变更管理由于作业场所、劳动条件变化,需变更劳动保护用品标准的,可根据工作实际条件对防护用品提出变更申请,经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办公室按标准执行。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停止使用,做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