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费的法律分析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店铺赢家》免费赠阅1202店面转让费的法律分析2006年7月9日,原告盛某与被告高某签订一份《合同》,该合同约定被告高某将其承租的杭州市拱墅区半山镇半山小商品市场一店面营业房转让给原告,转让价为16万。2007年1月16日原告盛某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半山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2006年7月9日原告盛某与被告高某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两被告人连带返还转让费16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上诉称:2006年7月9日,原告与被告高某签订一份转让营业房的合同,为此原告支付了转让费16万元,被告叶某、高某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正、副本等相关资料交给了原告。在原告经营期间,原告要求两被告按约办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手续。2006年12月13日,半山工商所书面通知原告儿子要收回营业房,事后据原告了解,被告叶某承租的店面租赁期到2006年6月底已满,对此事实两被告予以隐瞒。原告认为两被告为了牟取不法利益,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事实,名为转让营业房,实为转让个体工商户经营权。2007年1月底被告高某通过多方打听介绍找到本律师,恳请本律师作为盛某诉高某、叶某(高某与叶某俩人为夫妻)个体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两被告的代理人。本律师在认真阅读被告高某拿来的全部案卷材料后,做出一份本案《法律分析意见书》,指出本案的焦点在于:一、被告有没有充足证据证明被告转租本案争议的营业房是经过房东杭州半山小商品市场(实际房东为半山工商所)同意,这方面被告目前缺乏证据;二、被告收取该店面转让费是否合法,该转让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具体包涵哪些财产权利。本律师在受理该案后,着手收集相关证据。本律师先到拱墅区半山镇半山小商品市场去调取杭州半山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的《承租合同》,谁知半山小商品市场害怕牵涉到本案中去,不配合本律师的工作,本律师首次调查取证遭受挫折。后来本律师从被告高某得知原告的儿子到拱墅区卫生监督所办理过卫生许可证,于是本律师就到拱墅区卫生监督所调取证据。这次本律师成功地从拱墅区卫生监督所那份租赁合同,但这份租赁合同是半山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与原告儿子签订的。尽管这份证据有一点瑕疵,但却能足以证明被告在转租该营业房的时房东是实际知晓的,这样原告与被告签定的这份合同就不会因为被告擅自转租而被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后来本律师又经过多方努力在半山工商所取得两份重要的证据。2007年2月份本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在庭审辩论阶段本律师重点指出:一、双方签订的合同实质为一房屋转租合同,被告在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屋转租给原告,因此是符合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二、本案诉争的转让费不属于不法利益,该转让费为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商业惯例,实际包括被告投入的固定资产、装修以及可期待利润等。同年6月本案再一次开庭审理,原告代理人与本律师又进行精彩的辩论。2007年6月15日半山法庭进行了正式宣判,判决如下:一、原、被告签订的转让合同合法有效。二、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同时在判决书中完全采纳本律师的观点,认定转让费为一种商业惯例,包括店面内的固定资产、装修投入以及可期待利润,合同签订时双方均应预见风险,这是杭州仍止浙江法院首次就民间的转让费一词首次用法律的术语加以阐述。承办律师:沈学让律师服务中心地址:中山中路61号(人民保险公司旁)电话2885186

1 / 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