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40-合营安排(赵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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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CAS40-合营安排主讲赵国强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专家财政部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命题专家声明课件内容基于对于新发布或修订准则的理解,并不能替代对原文的阅读课件内容所涉及有些处理(包括示例),一切以财政部最终发布的应用指南为准主要是对新变化的讲解,并不涉及之前发布的解释公告的规定真相往往就在于毫末之间。把一杯水从桌上端到嘴边并不吃力,把它精确地移动一毫米却要花更长时间和更多气力。精确是一件笨重的事。会计是手艺——和数学相识一棵树能够升到天堂,它的根一定扎在地狱。——JohnsteeleGordon伟大的博弈相关知识1.如何阅读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结构:目标、范围、定义、确认、计量、披露2.个别报表、合并报表、单独报表3.确认、计量要分开4.列报:列示、披露5.会计目标:公允、客观、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实质我国会计标准体系IASB技术改革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趋同我国会计标准体系企业会计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政府会计1.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1997)2.行政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3.事业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4.基金会计国有建设单位制度社保基金会计制度IASB技术改革国际会计标准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成立于2001年,其前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立于1973年)。国际会计标准具体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组成。接轨——趋同A.国际财务报告准则(5个,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5.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B.国际会计准则(发布了41个,有效的32个,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在会计准则领域,“趋同”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自2006年2月27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与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签署了诺沃克协议(2008年进行了修订)以后,这两大世界上居于主导地位的准则体系拉开了趋同大幕,且已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成果。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与美国准则的趋同又遭遇了百年不遇的2008年金融危机,这两大因素都加速了IFRSs的更新和调整。IASB在2010及2011年间颁布了下列新准则或更新的准则:-IFRS9-金融工具-IFRS10-合并财务报表-IFRS11-合营安排-IFRS12-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IFRS13-公允价值计量-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修订)-IAS27-单独财务报表(修订)-IAS28-联营和合营中的投资(修订)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趋同鉴于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CAS)与IFRSs也已实质趋同——其标志性的事件就是2010年4月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因此,作为对于IFRSs更新内容的回应,财政部在2012年间,在原有38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一系列新准则及修订原有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经过了一年多的征求意见后,于2014年初颁布了以下准则或会计处理规定:-CAS39-公允价值计量(新增)-CAS9-职工薪酬(修订)-CAS30-财务报表列报(修订)-CAS40-合营安排(新增)-CAS33-合并财务报表(修订)-CAS2-长期股权投资(修订)-CAS41-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增)-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金融工具规定)根据文中规定,这些新增或修订准则(除金融工具规定立即施行外)都将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实质上,作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新内容的应用,将在2014年全年以及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比较报表上体现出来总的修订过程上述7项准则的建设工作起步于2012年,当时财政部多次发文对修订或新增会计准则征求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并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财政部会计司针对征求意见结果,逐项完善,历时一年多,于2014年1月起陆续发布上述准则的制度执行稿。具体修订原因从实际应用角度看,本次修订的具体原因有三个:一是完善准则体例和统一理顺相关准则解释及补充规定的需要;二是服务现实经济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三是与国际协调的需要。(2007年以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修订或新出台了大部分重要经济业务会计准则。)内容要点引言主要内容1.合营安排的范围2.合营安排的认定3.合营安排的分类4.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5.衔接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实务界、监管部门等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议,有必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一项会计准则以规范合营安排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此次发布的主要内容:对合营安排进行定义、分类,并对共同控制进行界定,明确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至于具体如何核算,则有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予以规范。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引言一、应用范围合营安排参与方既包括对合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也包括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因此,CAS40既适用于合营方,也适用于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不属于CAS40的适用范围,应当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内容二、合营安排的认定(一)合营安排的定义与特征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提示:1、两个以上参与方(合营方?其他参与方?)2、安排的约束3、共同控制(二)判断合营安排的关键——共同控制要正确理解合营安排的定义中,需要准确把握“参与方”、“共同控制”等概念。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是判断一项安排是否为合营安排的关键。1、参与方的角色:“合营方”VS“其他方”第三条合营安排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合营安排参与方既包括对合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也包括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第四条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例1A公司、B公司、C公司对D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40%及10%。D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健康产品服务,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所有重大事项须由代表7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问:指出D公司的合营方和其他参与方A和B是合营方,C是其他参与方2、安排的约束安排通常书面形式,如合同、协议等通过成立单独主体的,单独主体的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相关约定内容合营安排的目的、业务活动及期限合营安排的治理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成员的任命方式对相关事项的决策参与方需要提供的资本或其他投入(出资的约定)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损益如何在参与方中分配3、共同控制第五条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共同控制的判断第六条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称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如:一项安排涉及A、B、C三方,A在该项安排中拥有50%的表决权,B和C在该项安排中各拥有25%的表决权。A、B、C三方在合同中约定,任何有关安排相关活动的议案至少需要获得75%的表决权同意才能通过。尽管A能够否决安排的任何议案,但是A无法控制该安排,因为A需要获得B或C的同意。在本例中,存在三种参与方的组合(即A、B和C组合,A和B组合,A和C组合)能够控制该项安排,因此不构成共同控制,该项安排也不是合营安排。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保护性权利,是指仅为了保护权利持有人利益却没有赋予持有人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一项权利共同控制判断的要点控制新模型同样适用于对共同控制的判断,如相关活动的识别、实质性权利的识别、实质控制的判断程序等构成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组合的界定原则——集体控制与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关系特别关注争议解决机制的安排与参与方的其他权利暗含共同控制集体控制VS单独一方控制控制的判断,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在集体控制下,不存在任何一个参与方能够单独控制某安排,而是由一组参与方或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才能控制该安排。“一组参与方或所有参与方”即意味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联合起来才能形成控制。尽管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一定能够控制该安排,但集体控制下,集体控制该安排的组合指的是那些既能联合起来控制该安排,又使得参与方数量最少的一组或几组参与方。例: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分别持有E公司40%、30%、20%和10%的股权,E公司的所有相关活动由代表8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A、B、CVSA、B、C、D一致同意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参与方一致同意--存在共同控制。一致同意的规定保证了在合营安排中,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可以阻止其他参与方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就相关活动单方面做出决策。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最重大相关活动的识别对共同控制判断的影响例2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协议。产品的生产由A公司负责,产品的销售和推广由B公司负责,只要在预算要求的范围内,A公司和B公司就其负责的领域(生产或销售和推广)自行进行决策,不需要双方一致同意。但是,协议规定,A公司和B公司必须一致同意才能批准所有生产、销售和推广活动的财务政策(例如预算的批复或者预算的重大修改等)。假设生产、销售和推广活动以及财务政策决定均能对该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共同控制中参与方组合的界定原则例3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分别持有E公司40%、30%、20%和10%的股权,E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项通过的表决权比例:情形一、8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情形二、6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问:可能存在哪些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与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关系例4假定一项安排涉及三方:A公司、B公司、C公司在该安排中拥有的表决权分别为50%,30%和20%。A公司、B公司、C公司之间的相关约定规定,75%以上的表决权即可对安排的相关活动做出决策。例5假定一项安排涉及三方:A公司在该安排中拥有50%的表决权,B公司和C公司各拥有25%的表决权。A公司、B公司、C公司之间的相关约定规定,对安排的相关活动做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例6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各持有E公司25%的表决权。E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所有重大事项由代表6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问:能否判断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