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洛教师〔2012〕141号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编办印发洛阳市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村教师队伍补充的新机制。我市自2009年实施“特岗计划”以来,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效缓解了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对于改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变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短缺状况,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产生了积极作用。我市首批特岗教师2012年暑期服务期满,为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用及岗位落实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进一步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现将《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编办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豫教师〔2012〕92号)转发你们,并印发《洛阳市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今后,凡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据此落实,不再行文。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3洛阳市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的考核、留用及岗位落实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豫教师〔2012〕92号)精神,特制定我市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对象与条件三年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服务期届满时仍在岗在册、本人自愿留在当地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特岗教师。二、方法步骤与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按下列步骤和程序办理转为正式教师的手续:1、本人申请,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申请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应在全面总结三年服务期内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并向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和书面申请,按表一要求填写《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审批表》。2、现任教学校考核与推荐,2012年6月10日前完成。4现任教学校对提出申请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是否转为正式教师的推荐意见。3、县(市、区)审批,2012年6月25日前完成。设岗县(市、区)教育、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申请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逐一进行全面审查,做出是否转为正式教师的审批结论。4、办理相关手续,2012年7月15日前完成。设岗县(市、区)教育、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批准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定岗定级等各项手续。三、工作要求1、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转为正式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市、区)(含因区划调整,特岗教师随其他教师整体移交的洛龙区、伊滨区)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科学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按期转为正式教师。52、凡符合条件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均应按期转为正式教师。3、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本人具备的相应教师资格,统筹安排在当地农村任教学校和任教岗位。城市、县镇学校教师空缺时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任服务期满特岗教师。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教师〔2006〕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豫教师〔2009〕82号文件规定,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后,由设岗县(市、区)接转其人事、工资关系,落实正式教师编制;上级财政不再安排工资性补助资金,其工资发放纳入设岗县(市、区)财政预算并统一发放。设岗县(市、区)要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龄、教龄从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时起算。5、在办理转为正式教师手续的过程中,任何单位(部门)均不得向特岗教师收取任何费用。6、对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各县(市、区)应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教师〔2006〕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豫教师〔2009〕82号和〔2012〕92号的规定,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优惠和必要的帮助,并按有关政策办理好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保待遇的转结手续。7、各设岗县(市、区)应在2012年7月20日前,全面6完成201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并于7月20日前按表一、表二、表三要求,将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申请表(由各县统一印制)、转为正式教师的人员花名册和特岗教师流失人员花名册(表二、表三需电子文档)(表一1份,表二、表三各一式5份),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送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备案。联系人:张三虎联系电话:0379—63278698邮箱:zhangsanhuzsh@126.com7表一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审批表县(市、区)名称:任教学校名称姓名填表时间:年月日8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近期免冠照片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名称及取得时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特岗计划服务县(市、区)特岗计划服务起止时间任教学校任教学科服务期间培训、进修学习情况起止时间主办单位学习内容成绩服务期间奖惩情况服务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年年年9本人述职本人申请申请人(签名):注:此页两表栏书写不够时,可另附页。10现任教学校考核与推荐意见(公章)年月日县(市、区)审批意见教育局意见:(盖章)年月日财政局意见:(盖章)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盖章)年月日编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一份市主管部门存档备查。2、本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