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08〕2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临沂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2-临沂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大临沂、新临沂”的目标要求,利用3年时间,围绕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问题,突出抓好旧城区整治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环境整治、边界地区环境整治以及村镇环境整治,逐步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环保生态、资源节约、管理长效等机制,使全市城乡环境显著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重点临沂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总抓手,全面推动城区河道环境、铁路沿线环境、城中村、旧住宅区、城区断头路、城郊(乡)结合部环境改造提升。集中整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广告、“露头丑”和垃圾污染等。县区环境综合整治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整治好县城出入口;二是整治好城(郊)乡结合部;三是整治好以鲁苏边界为重点的边界地区村庄和乡镇;四是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环境整治;五是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3-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一)临沂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1.城区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认真实施《临沂城区兖石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重点对兖石铁路城区段沿线的垃圾、环境污染、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墙体立面等实施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工程。2008年,彻底清除兖石铁路城区段两侧垃圾,初步建立垃圾收集制度;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消灭“露头丑”;保留的建筑物墙体立面粉刷一新;各类土小污染企业全部拆除;完成陶然路等铁路沿线周边的城市断头路打通任务。在铁路两侧建设交通便道,与城市主要通道连接,纳入城市路网管理体系;陷泥河、青龙河与铁路交汇处,因地制宜建成绿地、休闲新景观。铁路路基红线范围内绿化率达95%以上,红线至路轨外各30米范围内全部植树造绿,形成绿色林带防护屏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临沂车务段,兰山、罗庄、河东区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城中村改造。根据中心城区建设的需要,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区“城中村”改造任务,逐步提高“城中村”村民居住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城中村”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状况和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地面积和公共开敞空间显著增加,“城中村”内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同时,配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建设现代化文化社区,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和形象。以涑河片区、陶然路西段和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村居改造为重点,全面推-4-进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区“城中村”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涑河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兰山、罗庄、河东区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道路建设。以断头路打通改造为重点,对城区道路进行全面改造提升。道路完好率达90%以上,路灯安装率达95%以上,新建改造道路绿化达标率达100%。2008-2010年完成陶然路等37条断头路打通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城管委会、市涑河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兰山、罗庄、河东区政府。4.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整治。(1)全面完成城乡结合部卫生清扫任务,不留死角。结合城中村改造,全部完成背街小巷硬化、亮化、净化任务,道路绿化率达到30%以上。2008年背街小巷整治完成70%以上,2009年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兰山、罗庄、河东区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兰山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改造提升解放路西段(城区-马厂湖)城市出入口环境。拆除沿街“露头丑”,规范广告设置,清理店外占道经营,取缔露天烧烤,设置垃圾环卫设施,保持环境整洁;对路面进行改造提升,铺设人行道板,安装路灯,栽植行道树,建设街头绿地;对建筑立面进行粉饰美化;安装交通设施标志,强化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兰山区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5-区管委会。5.园林绿化建设。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总抓手,全面搞好市区绿化及环卫设施提升。2008年建设完成银雀公园等15处公园、陷泥河带状公园、青龙河节点绿化,完善道路绿地、街头绿地、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苗圃建设、空闲地绿化及铁路防护林绿地,面积总计1700公顷,各项绿化指标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设260座公厕。2009年,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提升。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兰山、罗庄、河东区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县(区)城环境整治1.以园林城市创建为目标,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维护,确保完好率;积极推进垃圾收集站、垃圾处理场、公厕、垃圾箱建设,搞好环境保洁。重点是:打通城市断头路,搞好城区道路公用设施建设以及各种井盖的维护、更换,实施主次干道电力、照明、通讯、热力等管线下地,加大排水设施建设,保证汛期排水通畅,建设完善公厕、垃圾收集与处理等环卫设施。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清扫的扬尘控制,加强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标准化管理的监管检查。积极开展广场、游园绿地、楼宇亮化。2.加大县(区)城出入口、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控制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等出入口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建设。二是清理垃圾和白色污染,拆除私搭乱建和有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和广告牌匾,粉刷沿街墙体立面。三是加强-6-控制区范围内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和城郊结合部亮化、美化,高速公路出入口两侧按150米、国道出入口两侧按100米、省道及其他道路出入口两侧按50米的范围实施绿化、美化、景观亮化工程。2008年各县区整治完成城区出入口、城郊结合部达到40%以上,2009年达到70%以上,2010年达到100%。3.继续清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道路占压、乱停乱放;规范整治广告牌,查处清理“野广告”、“牛皮癣”;查处广场、车站、主要交通道路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4.加强城区河道污水达标排放管理;查处控制燃煤小锅炉、企业烟尘污染。(三)乡镇环境整治1.深入开展乡镇出入口、城(郊)乡结合部集中整治,搞好乡镇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绿化建设,努力提高乡镇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彻底清除“五堆”,实施“五改”,乡镇驻地实行全日保洁,沿街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改善乡镇人居环境。建成一批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优化、河道净化、村镇绿化、民居美化的生态镇(办事处)。2.集中清理整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违章广告、“露头丑”、私搭乱建和“三堆”、“土小企业”烟尘污染等。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植物秸秆荒草。积极组织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在主要道路两侧栽植成片经济林,打造生态长廊。2008年各县区整治完成过境道路达到40%以上,2009年达到70%以上,2010年达到100%。(四)村庄和鲁苏边界地区环境整治。-7-1.集中整治清理环境卫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一是逐步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实行垃圾定点存放、定期清运、集中处理;二是配备专业环卫保洁人员,实行全日保洁,日产日清,确保环境卫生村民自治、有人管理,基本清除“五堆”,实施“五改”,拆除残墙断壁,清理野广告,清除卫生死角;三是村中主要道路全部硬化,次要道路和街巷平整干净;四是配套建设供水、排水、环卫、路灯等基础设施,逐步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五是加强村庄绿化建设,建成一批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优化、河道净化、村庄绿化、民居美化的生态村。加快推进中心村确定和迁村并点工作开展,逐步开展“空心村”治理。一般在镇域范围内合理确定中心村,中心村服务半径一般掌握在覆盖3公里左右。每个县先对3-5个乡镇的中心村建设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进行全面推广。2009年各县中心村建设推广率要达到30%以上,2010年达到50%以上。中心村要建设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合理布局、建设科教文卫等公共设施;规范畜禽养殖,实施洁污分离,按照技术标准处理畜禽粪便;推广“沂蒙新农居”设计图集,集中建设居住社区;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栽植花草树木,打造绿色庭院。2.继续推进以鲁苏边界为重点的边界地区道路建设、绿化工程、村镇整治、环境保护、广告设置、县城整治6个方面的综合整治活动,提升边界村镇、交通整体环境水平。重点清理鲁苏交界处、主要干道两侧、节点乡镇驻地和沿路沿边村庄的环境卫生,着力整治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苍山、郯城、临沭、莒南等鲁苏边界四县与江苏连接道路整治完成率,2008年要达到50%以上,2009年达到80%以上,2010年达到98%以上。鲁苏边界四县要逐步推进生态村建设,所有村-8-庄要达到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优化、河道净化、村庄绿化、民居美化的基本要求。四县生态村建设,2008年要达到40%以上,2009年达到70%以上,2010年达到98%以上。2008年我市河道出水断面水质检测要全部达标。四、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既是我市坚持城镇化主导战略,不断提升城乡环境的需要,又是坚持城乡统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巩固整治成果的重要工作,也是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能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分工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协同作战;要搞好整治活动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县区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到人,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及时将工作方案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底,市政府将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对市直单位、县区、乡镇、村庄领导班子任职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主题词:环境整治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临沂军分区。各人民团体。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