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92175120关于筛选确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情况的说明201X/X/XX关于筛选确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情况的说明今年2月底,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到2019年底80%以上的村实现有集体收入,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底,基本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培育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到2021年建党100周年时,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全面提升进步。为推动上述目标的实现,省市每年确定一批扶持试点村进行重点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我区试点村筛选确定情况做简要汇报一、省市扶持试点村有关政策及上报要求1、扶持试点村选点标准。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党组织书记有经菅头脑、有奉献意识、责任心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优先纳入。2016年以来已经开展试点的村或年集体经济收入达x万元的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2、扶持试点村资金补助。纳入扶持范围的村,各级财政补助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每村x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一次性补助x万元,市级财政补助x万元。在此基础上,要求县级财政部门明确相应扶持政策,统筹用好现有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3、扶[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