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78473698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1X/X/XX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一)监管事项。1.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2.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3.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4.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6.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7.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8.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9.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10.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11.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1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业面源污染,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14.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