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管理办法委外加工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使之推行顺畅,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物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1.3.权责单位1)采购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委外加工管理规定2.1.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工程的一部分委托其他公司(下称协力厂商)代为加工的做法。2.2.委外加工时机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1)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2)须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技术时。3)特殊零件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4)委外加工品质更好时。5)委外加工成本更低时。6)认为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2.3.委外加工程序2.3.1.需求提出1)委外加工的决定、变更或中止,须由生管部将原因、目的、规格、计划数量、预算等,以书面方式呈部门主管核准后,转呈总经理裁示。2)总经理核准后。转采购部联络洽询协力厂商或核定之协力厂商。2.3.2.厂商开发与调查1)采购部参照《供应商开发》规定,对协力厂商进行洽询工作。2)由采购部、生技部、品管部、生管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参照《供应商调查》之规定,对协力厂商进行调查评核。3)调查评估合格之厂商列入合格厂商名列。4)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将工程委托非合格之厂商加工。2.3.3.询价、议价1)针对合格协力厂商,采购部请协力厂商进行报价。2)参照《采购方式》的规定进行询价与比价。3)同类型协力厂商应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询价、比价及紧急订单之需要。2.3.4.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由采购部代表公司与协力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之约定: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2)加工单价与总价。3)交期。4)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5)付款方式。6)保密工作。委外加工管理办法7)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2.3.5.委外加工资料委外加工应提供协力厂商下列资料:1)产品蓝图。2)工艺流程图。3)操作标准。4)检验标准。5)检验规范。6)物料的规格、编号、数量等。2.3.6.验收工作视同采购物料作进料检验与点收工作2.4.协力厂商评鉴参照《供应商评鉴》进行。2.5.协力厂商奖惩参照《供应商管理》中对供应商之奖惩方式进行。2.6.其他注意事项2.6.1.协力厂商辅导对协力厂商之辅导应较供应商更为深入,将协力厂商视同公司制造部之一个单位加以辅导,主要内容有:1)品质管理组织健全、规范与建立。2)品质标准、品管方法、检测设备使用的训练。3)观念培训、教导。4)协助制程改善。5)其他有益双方合作之事项。2.6.2.专利权1)委外加工工程中,如包含有本公司保有的专利权时,仅对本公司的委外加工品同意其实施权利。2)对协力厂商保有的专利权,包含于委外工程中,如与第三者发生纷争而使本公司蒙受损失时,不论其属过失或故意,都应由协力厂商负责。3)因委外加工而有新发明或新设计时,经协议后应以使双方均有利之方式,加以处理。2.6.3.保密1)本公司不可将协力厂商应保密的事项向第三者泄露,协力厂商亦不可将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向第三者泄露。2)合作协议期满或合作解除后,亦不可违反(1)条之保密要求。3)双方的责任者应将保密事项的重要性向相关人员传达,以确保保密工作之可靠性。委外加工计划表序号物料名称规格加工工程委外厂商批量日日日日日日备注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主管:____________填表:______________委外加工单NO.___________年月日厂商名称厂商编号地址联系方式项次物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加工工程单价总价交期加工费用总额(大写)交易条件厂商(盖章)确认审核填表委外加工管理办法负责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