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138第138号标准:轮胎压力监控系统S1目的与范围:本标准详述了防止轮胎明显充气不足和由此导致的安全问题的轮胎压力监控系统的性能要求。S2适用:本标准适用于多用途客运车、乘用车、货车和巴士,其最大允许总质量GVWR等于或者少于4536kg(10,000磅)。但是根据本标准S7描述的逐步采用时刻表,一根车轴上有2个车轮的车辆除外。S3定义。下述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轻微载重车辆质量:指车辆自重加180kg(396磅),包括测试驾驶员和仪表设备。压力监控系统:指侦测到车辆一个或几个轮胎充气不足时点亮低胎压报警灯的系统。S4要求。S4.1一般要求:达到S7.1到S7.3提供的程度,每个车辆必须配备有一套轮胎压力监控系统。根据本标准S6规定的测试程度进行测试时,该系统应当满足S4所列之要求。在2006.11.1之前,每个轮胎压力监控系统应当根据生产商的选择符合本标准的S4.2.1或S4.2.2。制造商应在为其车辆申请证明/保证之前做出选择。从此以后,不能再为其生产车辆选择其他标准。S4.22003.10.31之后(包括本日)和2006.11.1之前生产的车辆轮胎压力监控器。S4.2.1选择1:4个轮胎,25%充气不足。轮胎压力监控系统应当:(a)在下列情况不超过10分钟内点亮低胎压报警灯:在车辆4个轮胎中的一个或多个(最多全部4个)充气压力等于或少于比车辆生产商推荐的冷充气压力少25%的压力值,或本标准表1第3栏规定的相应轮胎型号的压力,二者选高者;而且(b)继续点亮低胎压报警灯,只要车辆轮胎中任一个的压力等于或少于(a)中规定的压力同时锁匙位于“开”(运行)位置,不管发动机是否在运转,或者直到按照车辆制造商指示用手工重设。S4.2.2选择2:1个轮胎,30%充气不足。轮胎压力监控系统应当:(a)在下列情况不超过10分钟内点亮低胎压报警灯:车辆轮胎之一充气压力等于或少于比生产商推荐的冷充气压力低30%的压力,或本标准表1第3栏所规定的相应轮胎类型压力的压力,二者选较高者。(b)继续点亮低胎压警报灯,只要轮胎中压力小于或等于(a)中规定的压力,并且锁匙系统位于“开”(运行)位置,不管发动机是否在运转,或者直到根据生产商指示手工重设压力。S4.3低胎压警报灯S4.3.1每个轮胎压力监控系统都必须包含一个低胎压报警灯,该报警灯:(a)应安装在乘坐室内部驾驶员前方清晰视野内(b)用101号标准表2低压报警灯符号所标识(c)在S4.2.1或S4.2.2规定的情况下点亮起S4.3.2如果警报灯能指示哪个/些轮胎充气不足,警报灯符号中的该轮胎必须点亮,当轮胎符号所代表的轮胎充气不足达到S4.2.1或S4.2.2所规定的程度。S4.3.3(a)除本节(b)段规定外,每个低胎压警报灯可以用作灯功能检查,当锁匙系统在发动机不转时,推倒“开”(运行)位置,或者当锁匙系统位于“开”(运行)位置和“启动”位置之间由生产商设计为功能检查的位置。(b)当启动机互锁在运作时,低胎压警报灯不需要亮起。S4.4换轮胎:当车辆的原轮胎被生产商为此车辆推荐的轮胎型号替换后,每个轮胎压力监控系统应当仍然能够满足本标准的要求。S4.5书面操作指南:S4.5.1证明符合选择1的车辆:4轮胎,25%充气不足。宣称符合S4.2.1的车主手册必须与下列英文声明一起提供低胎压警报器符号图案:“当轮胎压力置换系统警示灯点亮时,您的车辆轮胎中有一个或多个充气不足。您应立即停车并检查轮胎,充气到车轮胎信息布告所指示的正常压力。驾驶明显充气不足的轮胎会引起轮胎过热从而导致轮胎故障,充气不足会降低燃油效率和轮胎面寿命,可能影响到车辆操纵和刹车稳定性。天冷时,每个轮胎包括备胎都应按月检查并充气到车辆布告和用户手册所规定的推荐压力”。每个车辆生产商应根据自己的判断提供低胎压警示灯点亮和描述采取正确行动重要性的附加信息。胎压监控系统如何与车辆备胎作用?如何使用重置按钮?(如有该2种装置的话)S4.5.22003.10.31之后2006.11.1之前生产的并宣称符合选择2的车辆:一个轮胎,30%充气不足。每一宣称符合S4.2.2的车辆用户手册必须符合S4.5.1规定,并提供下列英文声明:“注意:您的车辆上的胎压监控系统将会在一个或多个车轮胎充气不足时提醒您。但是,仍然有轮胎明显充气不足而胎压监控系统不会提醒的其他情况。这些其他情况相对常见,占到车辆轮胎明显充气不足事例的一半。比如,当同一边轮胎或同一轴上的轮胎明显充气不足时,系统就不会提醒。因此,定期检验所有轮胎压力并维持在合适的压力特别重要。S5测试条件:S5.1周围温度:0-40℃S5.2测试道路表面:路面测试应在干燥平滑路面上进行。S5.3车辆状态:S5.3.1测试重量:测试车辆的轻载车辆重量及车辆公称总重,不超过车轴公称总质。S5.3.2车辆速度:被测车辆速度在50km/h和100km/h之间S6测试程序(a)在本标准S5.3.1中描述的适用的车辆载重条件下,按照生产商建议的充气气压为轮胎充气,如果生产商没有建议充气压力,可参照车辆生产商提供的车辆总重量充气压力。(b)车辆静止,锁匙系统在“琐”或“关”位置,转到“开”或“运转”位置,胎压监控系统必须如本标准S4.3.3段所规定进行警示灯功能检查。(c)如适用,根据车辆用户手册里所规定的,重置胎压监控系统。(d)以本标准S5.3.2规定的任一速度驾车行驶20分钟。(e)(1)对于符合S4.2.1要求的车辆,停车并对1到4个轮胎放气,直到被放气轮胎(组合)压力达到7Kpa(1PSI)。低于该压力,轮胎压力监控系统会要求点亮低胎压警示灯。(2)对于符合S4.2.2的车辆,停车并对任一轮胎放气,直到其压力达到7Kpa。低于该压力,轮胎压力监控系统会要求点亮低胎压警示灯。(f)按照本标准S5.3.2段所规定的任一速度行车,记录下从车速达到50km/h时到低胎压警示灯点亮的时间。警示灯必须如本标准S4.2.1(a)或S4.2.2(a)段的规定,在10分钟内亮起。(g)停车,把锁匙系统调到“关”或者“锁”的位置。5分钟以后,把锁匙系统调到“开”或者“运转”位置,警示灯应当保持亮起状态。(h)停车,保持静止1小时。(i)把车辆所有轮胎放气到制造商推荐的冷充气压力。如果车辆轮胎压力监控系统有手动重置功能,按照用户手册中的操作指南重置系统。(j)以本标准S5.3.2段规定的任一速度行车。警示灯必须如S4.2.1(b)或者S4.2.2(b)所规定熄灭。(k)(1)符合S4.2.1的车辆,如果要测试附件轮胎组合,重复S6(a)到(j)的测试程序(2)对符合S4.2.2的车辆,如果要测试另一单一轮胎,重复重复S6(a)到(j)的测试程序(l)使用现有车辆钢圈,对每个生产商为本车辆推荐的轮胎尺寸,重复重复S6(a)到(k)的测试程序注意:如果要求使用不通尺寸的钢圈,应当使用合适的轮胎压力监控系统OEM钢圈和轮胎组进行测试。S7逐步采用的计划表S7.12003.11.1或之后并于2006.11.1之前生产的车辆。对2003.11.1或之后并于2006.11.1之前生产的车辆,符合本标准的车辆数应当不少于下述10%:(a)2000.11.1或之后并于2003.11.1之前,生产商的平均年产量;或(b)2003.11.1或之后并于2004.11.1之前制造商的产量S7.22004.11.1或之后并于2005.11.1之前生产的车辆。对于2004.11.1或之后并于2005.11.1之前生产的车辆,符合本标准的车辆数目应当不少于下列数量的35%:(a)2001.11.1或之后并于2004.11.1之前,生产商的平均年产量;或(b)2004.11.1或之后并于2005.11.1之前制造商的产量S7.32005.11.1或之后并于2006.11.1之前生产的车辆。对2005.11.1或之后并于2006.11.1之前生产的车辆,符合本标准的车辆数应当不少于下述65%:(a)2002.11.1或之后并于2005.11.1之前,生产商的平均年产量;或(b)2005.11.1或之后并于2006.11.1之前制造商的产量S7.4计算达标车辆对于符合S7.1标准,制造商可以计入如下车辆:(1)2003.11.1或之后并于2004.11.1之前生产的;或(2)符合本标准S4.2.1或者S4.2.2段要求对于符合S7.2标准,制造商可以计入如下车辆:(1)(Ⅰ)2003.11.1或之后并于2004.11.1之前生产的;或(Ⅱ)没有计入符合S7.1的数量;和(Ⅲ)符合本标准S4.2.1(2)(Ⅰ)2004.11.1或之后并于2005.11.1之前生产的;和(Ⅱ)符合本标准S4.2.2要求的对于符合S7.3标准,制造商可以计入如下车辆:(1)(Ⅰ)2003.11.1或之后并于2006.11.1之前生产的;(Ⅱ)没有计入符合S7.1或者S7.2的数量;(Ⅲ)符合本标准S4.2.1要求(2)(Ⅰ)2005.11.1或之后并于2006.11.1之前生产的;和(Ⅱ)符合本标准S4.2.2要求的S7.5由多个制造商生产的车辆S7.5.1为了计算每个制造商平均年产量和按照S7.1到S7.3生产的车辆数,多个厂家的车辆必须安照下列要求归结于一个生产商:进口车辆应当归结于进口商在美国境内由多个制造商生产的车辆,如果其中一家兼做市场销售,则应当归结于该家制造商S7.5.2多于一家制造商生产的车辆必须归结于由专门书面合同指定的其中任一制造商,该合同由其中指定制造商和在S7.5.1情况下车辆归属于的制造商之间签订并且必须按照CFR49590部分上报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S7.6小批量生产商从2003.11.1到2006.10.31中任意一年内制造的车辆,如果其制造商在该年度内世界范围内的总车辆不超过5000辆的,不要求必须符合本标准。571.138标准的表格表1低胎压警示灯-最小工作压力最大或额定充气压力最小工作压力轮胎类型KpaPsiKpaPsi公制乘用车轮胎-标准负荷240,300或35035,44或5114020公制乘用车轮胎-额外负荷280,34041或4916023负荷范围C3505120029负荷范围D4506526038负荷范围E550803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