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内容一、预警行动1、蓝色预警行动:建设管理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增加大对房屋建筑工地、承建项目和两类企业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即组织人员对扬尘治理措施自查自纠,做到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市建设检查监督组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黄色预警行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在做好蓝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通知辖区内房屋建筑工地涉土(内倒土)作业做好停工准备工作。3、橙色预警行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在做好黄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通知辖区内室外装饰作业停工。做好两类企业(除给城建项目、抢修抢险和特殊作业项目供料的外)停止生产准备工作。4、红色预警行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在做好橙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预拌混凝土企业和砂浆企业(除给城建项目、抢修抢险和特殊作业项目供料的外)停止生产。二、应急响应措施1、IV级应急响应措施: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组,督促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工地、城建项目和两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加大场区内的清洁力度。市建管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通知房建建筑工地涉土(内倒土)作业停工。3、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通知室外装饰作业停工。两类企业(除给城建项目、抢修抢险和特殊作业项目供料的外)停止生产,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未按要求停止作业的项目和企业加大查处力度。4、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除抢修抢险、城建项目和特殊需要作业的房屋建筑项目和供料的两类企业外,其他工程项目均停止建工和生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