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方案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07/11/12目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附件一……………………………………………………………附件二……………………………………………………………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五款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国有大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条项目部结合本工程特点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由公司X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X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XXXXXXXX等同志组成。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分工。(一)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避灾措施;负责建设工程四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全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指导。(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三)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分工。1)事故现场抢险组:组长:XX;成员:XX。2)事故现场救护组:组长:XX;成员:XX。3)事故现场保护组:组长:XX;成员:XX。4)事故现场通讯组:组长:XX;成员:XX、XX。第四条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一)发生伤亡事故应当按《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调查处理条例》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报告和处理。(二)凡发生死亡事故和多人事故,项目经理必须在三天之内向公司作检讨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伤亡事故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第五条制定本级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组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组织现场所有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第六条本预案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项目部工程安全科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七条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为两级:第一级是项目部,第二级是工程施工组。因此各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文件制定相应的二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例》第五十条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项目部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二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条例规定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伤亡事故统计范围为长兴花苑二期工程。(二)项目部在报告期中,无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填报《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年)报表》。报送给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月报表于下月一日前,年报表在次年元月5日前报送,12月月报免报。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2)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向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检察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3)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4)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规定1)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2)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二)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原则1)编制、审核和确认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与安保计划同步编写。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是规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如何抢救,使用什么器材、设备。--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何向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应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级批准以后),项目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急救援的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能力。2)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和确认原则:由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上级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一、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施工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建筑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建筑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施工和高空、地下作业多;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业属危险性行业。施工现场一旦因疏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物体坍塌、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二、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作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2)副总指挥: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和直属分公司经理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厂门等候,将社会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5)项目部总工程师,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公司经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7)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8)项目部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9)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员的疏散工作。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施及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览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3应急报警有与内、外部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1)应急上报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