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47500465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201X/X/XX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为建立和完善我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避免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研究讨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xx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一)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碍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刑事司法机关,使违法行为人不仅受到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追究,而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有利于充分运用各种法律制裁手段,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震慑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另一方面能够发挥刑事司法机关的职能优势,更加科学快速地调查取证,及早抓获违法行为人,严惩犯罪分子和相关责任人,保证打击的质量和效果。全区各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监察、司法、法制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努力建设权责明确、程序规范、监督有效、制度健全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二、明确职责权利,严格移送程序(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