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关于xx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201X/X/XX关于xx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人民调解作为我国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以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独特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它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纠纷的非诉讼方式,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起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随着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法律地位的确立,人民调解工作今后将会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趋完善,面对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和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来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并进一步创新调解制度,对于定纷止争、息诉罢访、促进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xx县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县司法局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按《人民调解法》规定,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利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为维护xx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健全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县基本形成了以乡镇司法所为枢纽,村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调委会[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