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授权书各施工及供货单位:为了把本工程建设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作为业主已将工程全面委托东营开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按照监理合同中的规定,我方授予监理如下权利:1、选择工程分包单位的认可权。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按照包质量、包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建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书面提交业主。3、有对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业主报告)。4、征得委托人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5、有对在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购配件和设备的检验及对不合格产品的否决权。6、有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责令承建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单位必须得到项目监理部复工令后才能复工。7、有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有对工程施工用款计划的审核签认权。8、监理组织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协助业主进行招投标,并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进行审核。9、监理机构有权提出调换承建单位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有关人员的建议权。10、有对设计变更及变更工程价款的审批确认权。11、有对承建单位施工设备进场的审批权。12、有组织各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初步验收权。13、审核承建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内容包括数量和质量。14、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和图纸会审批准的设计变更价款范围内,有对工程结算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有权依照合同规定批准或拒绝延期和费用索赔的要求。15、有对承建单位违反规范规定的处罚权。请各施工、供货单位,将本授权书的内容及时传达给有关人员,并遵照执行;按次授权书及承包合同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授权人年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