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14401222区公安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201X/X/XX区公安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根据《XX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为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分局决定对2017年上半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办法如下:一、检查考核内容一是各单位年初制定的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落实完成情况。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制约权力、抓好作风建设、支持纪律审查工作、强化教育引导、推进制度建设等情况。二是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要是履行全面领导责任、重要工作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三是《XX公安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记录情况。二、检查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实地察看的方式,按照《XX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检查考核由分局党委成员采取实地察看档案资料的方式,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考核细则本次考核满分为100分。1、按照各单位制定的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每一项未完成的,扣1分。2、本单位有未按照规定申报婚丧喜庆事宜、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扣1分;3、本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工作纪律事件的,每起扣3分;4、本单位有民警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约谈的,每起扣2分;被诫勉谈话的,每起扣3分;5、本单位有民警因违纪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每起扣4分;[标签:介绍]